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8节
作者:
山石土 更新:2024-05-23 14:08 字数:2773
果然亲情使人盲目。
“那我们都尝尝小叔做的好不好吃。”沈黎彬眼珠一转,将六个羊角酥分出去俩。
一个给沈思健,一个给晏季菡。
剩下四个就勉为其难归自己了吧。
晏季菡:“???”
她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夸儿子,还是该揍儿子。
沈思勤看得直感慨,不愧是男女主的孩子,真是个小机灵鬼。
沈思健这下也不阻止儿子早晨吃零食了。
他自己先尝了一口。
他本来想着,就算是不好吃,他也不能打击弟弟。
结果一吃,外皮酥,内陷甜软。
味道一点都不比食品厂卖的差!
等他再反应过来时,手里一个小小的羊角酥已经被他吃完了。
二弟还真是有天赋,不是假的!!
独占四个羊角酥的沈黎彬有同样的感慨。
二叔竟然没撒谎,还真挺好吃。
就连晏季菡都忍不住稍稍高看了沈思勤一点。
沈思勤笑眯眯地看着三人:“好吃吧,我试着用冰柜里的牛奶做的,可香了,那香味啊,还引来了一个人来着。”
“谁啊?”沈思健当然不能打击自家弟弟的积极性,顺着他的话就说下去了。
“挺高,挺俊一个人,前天我听闻嫦湘叫他蔺哥,说来也奇怪啊,闻嫦湘叫他蔺哥,他好像还是闻总师弟,这辈分可真够乱的。”沈思勤假装不解地说。
“哦,他啊,这个说起来也有意思,刘教授他媳妇觉得闻嫦湘有绘画天赋,收了她当徒弟,这辈分就乱了,听闻总说,他师弟年轻,闻嫦湘不想叫他叔,就各叫各的了。”沈思健一边解释,一边警惕地打量老弟的神色。
生怕老弟想要再次接近闻嫦湘。
沈思勤无所谓地一笑:“还有这样的?奇奇怪怪的,他昨天挺晚了还卖了一捆子挂面,正好闻到这羊角酥的味了,在我窗户前头停了好一会,连他都觉得好闻,我这手艺还能差的了吗?!”
“这样啊。”见老弟真不在意的模样,沈思健悄悄松了口气。
“说起这个啊,蔺教授不会做饭,不是吃食堂就是出来随便买点,家里有没个人照顾,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晏季菡赶紧打哈哈,把话题扯开。
虽说二弟看着像是不在意,万一是装的呢!
还是别说人家小姑娘的事了。
太危险了。
说点别的吧。
这不,她也没舍近求远,一下子就将话题拉到蔺圣锦身上了!
沈思勤嘴角勾起一个期待的弧度。
第7章
“这样啊,怪不得了,大半夜还出来买吃的。”沈思勤应了一句。
晏季菡见他有兴趣就继续说了下去:“人是不错,彬彬有礼的,听说马上就要成副教授了,我也没见过他买烟买酒,就是时不时买点吃的,能直接煮熟的那种。”
“这么厉害,我就只听说闻总这师弟厉害,他才多大啊就能升到副教授了?”沈思健这会都来了兴趣。
“二十七,还是二十六来着,我记不清了,他上学挺早的,说是从外头留学又回来的。”晏季菡也越说越欢了,“这人跟人就是不一样。”
“那他不是不会做饭?我会啊。”沈思健自信一笑。
晏季菡斜他一眼:“行行行,你更厉害。”
两人默默对视,温情在其中流动。
沈思勤:“……”
哎哎哎,大哥大嫂你们跑题了。
沈黎彬倒是很适应,他将最后一口羊角酥放进嘴里,珍惜地吃下去。
完全不受爹妈撒狗粮的影响。
别问,问就是习惯了。
“他常上咱们家买东西吗?昨儿他还问我怎么不是嫂子看门。我跟他说这是我嫂子的店。”沈思勤赶紧将话题往他希望的方向上引。
“不算是常来,他住在大学里面,有分配的房子,大学里有代销店,在大学里就能买到不少东西,当初买铺子的时候,咱们没关系,没弄到在大学里的铺子,不过在门口位置也不差。”
晏季菡喝了口水,掩饰了面上的红晕,认真给沈思勤解释道。
“对了,他喜欢大早晨跑步,你到时候从窗户里一眼就能看到他。”
“他还喜欢晨跑呢,我倒是见过他一回,人瘦得很,没见多壮实啊。”沈思健这么说着还挥了挥自己虬劲有力的胳膊。
晏季菡嫌弃地拍开他碍事的胳膊:“你这是干体力活出来的肌肉,跟人家不一样,人家那是健康运动。”
“二弟啊,蔺老师这人挺好,他要是来买东西,你就正常对待就行。”晏季菡不知不觉间对这小叔子的态度真心好了起来,这时就提醒了一句。
沈思勤点头,笑着说:“本来就没什么矛盾,我还想着跟他当朋友呢。”
见小叔子还是这么不着调,晏季菡悄悄无奈地叹了口气。
沈思健也每当回事,他可知道,二弟跟闻嫦湘告吹的时候,人家蔺圣锦在场。
他平心而论就二弟说的那些话,人家乐意跟他交朋友才怪了!
二弟肯定是说着玩的。
沈思勤见俩人都不相信,有些痞气地耸了耸肩。
这年头,说实话真没人信。
与此同时,他又为男女主的感情点了个赞。
关于蔺圣锦的行踪,大嫂说得这么细,大哥都没有想偏,光顾着乐了,谁让大嫂刚才说他更厉害呢。
唉,什么时候初秋也是谈恋爱的时节了。
他亲爱的小侄子三林在这时给了他一个同病相怜的目光。
沈黎彬:突然觉得这小叔好像还可以。
沈思勤十分想要拒绝。
他挑了挑眉。
咱们才不同病相怜呢,小破孩!
沈黎彬见他不领情,脖子一扭,不理沈思勤了。
“先吃饭,面都要坨了,待会我把你东西绑车后头,直接给你运过去。”沈思健招呼几人先吃饭。
沈思勤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安安心心地开始享受自己那份面条。
吃完饭,晏季菡带着沈黎彬去上学,沈思健带着两大包袱的东西,骑着他的黑色摩托突突突地到了北至大学北门。
“谢了王姨。”沈思勤跟替他看门的王阿姨道了声谢。
原主嘴甜会装,在外还算礼貌,这一点沈思勤倒是不用刻意扮演。
“嗨,随手的事,小伙子往后就换你看着这小卖部了?”王秋桃好奇地问。
“对,这是我弟,以前看店的是我爱人。”沈思健一边搬行李,一边解释道。
“哦哦哦,我说呢,昨儿我就看到你们一起过来。”
“我弟刚来,往后啊还得多麻烦你们照顾。”
“应该的。”
……
沈思勤将小卖部的门打开。
两人把包袱先搬到了床上。
“行了哥,我晚点自己收拾就行。”
沈思健点点头,他眼睛一转突然想起一件事:“你做饭有天赋,咱们要不要专门学学?”
这话他没敢说太死。
老弟不爱上学,就怕自己逼得太紧,二弟出现那什么逆反心理。
“不用了,我买点书自己琢磨着做就行了。”沈思勤坚决拒绝。
他是来当咸鱼的,可不是来当厨师的!
这爱好要是成了职业,对他来说,那跟失去爱好有什么区别?!
“成吧。”沈思健吃饭的时候没问,就是觉得老弟不会答应。
唉,算了,二弟乐意管着这小卖部就不错了。
自己再想想其他办法,看看能不能曲线救国。
沈思健捧着一颗被打击的大家长的心走了。
沈思勤找了块抹布,擦了擦小卖部的玻璃门,再慢悠悠地将货架整理得齐齐整整,还收到了晏季菡给原主订的新鲜牛奶。
他们这小卖部是三天进一次货。
前天进货车来过,明天才会再次进货,今天沈思勤的工作很简单,那就是有人来了结钱卖货就行了。
对了,还得想一想中午吃什么。
这对他很重要。
昨天和今天早晨他吃的都是面食,现在他就有点馋大米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