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者:
晏氢 更新:2024-05-31 14:42 字数:1930
《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小猫猫第一眼, 看到这俄语写的几个字。
这个题目, 她是要写拐卖儿童的故事吗?但是考虑到她刚刚看了信, 按反应也不该是写这样的题材呀。一时间,费尼亚有点遗憾自己之前没有学过隔壁国家的方块字,若是他学了,就可以知道她因为什么而哭, 又是因为什么而动笔。
【xx年xx月xx日, 我带着孩子回乡了。】
费尼亚:好像, 谢皎每一次写很有深度的小说的时候,无论是中短篇的《铁笼之困》还是长篇《末世笔记》, 都是使用的是第一人称“我”。
【七天前, 我的妻子去世了, 临终之前,她说, 你的家乡有落叶归根的说法, 所以她想葬在她丈夫,也就是我的故乡, 这样将来我们俩可以埋在一起。“亲爱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的故乡是什么样呢”,她笑着看向我, 我答应了她。】
【莉莉哭得很伤心, 我知道, 因为她失去了全世界最爱她的妈妈。】
【但是我不会流泪,因为圣人有言, 男儿有泪不轻弹,为女人哭,是懦夫所为。】
谢皎塑造的“我”,娶了一个故乡之外的女人,生了一个女儿。妻子和女儿的三观是一致的——有着现代人正常的三观,而我和故乡的人三观是一致的——封建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女儿带着妻子的骨灰回到了故乡。
费尼亚乖乖的蹲坐在谢皎桌子上,紫色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飞快地从谢皎打出来的一行行文字。
【我离开故土已经很多年了,对于故乡,我是非常思念的。无论是河水上漂浮的青荇,还是郁郁葱葱的竹林,都美丽得让人内心深处感到柔软非常。尤其是黄昏的时候,朝霞的霞光笼罩在远方的山上,潺潺的河流在霞光下波光粼粼,看起来美丽无比。
而美好的不仅仅只是故乡的山,故乡的水,还有故乡的人。
在我记忆里,周围的女子,我的母亲和姐姐妹妹都是娴静美好,我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周围邻里都是那样的文雅有礼。】
总之,谢皎在描写“我”记忆的故乡,真的是夸成了东方桃花源,人间乌托邦,看得旁边的小猫咪陀思只觉得她写得完美到太过虚假。
虽然说谢皎之前写的《末世笔记》里,“我”在回忆末世之前的国家,也是夸成一朵花,但是至少看得出来,就算是再记忆美化,再瑕不掩瑜也掩不住瑕的存在。但是在这个《救救孩子》里面,真的是夸到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是当“我”带着孩子真的回到了故乡,寇口裙依五而尔期无二八衣追肉文补番车文记忆里的完美一步步被撕开。
从一回故乡开始,父母的态度就是对于亡妻的不喜,他们说亡妻命不好,短命不说还只给“我”生了一个女儿而不是儿子,他们甚至不止是对“我”说,还当着“我”的女儿面前说。
为此,“我”女儿在只面对“我”的时候,大哭了一场。
作为一个丈夫,“我”其实是不合格的,但是作为一个父亲,“我”深爱着我的女儿。所以在女儿哭的时候,“我”很耐心的哄着她。
这个时候,第一场思想碰撞出现,谢皎在这里,将父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女儿的“家里又没有皇位给儿子继承,就算是有,凭什么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的男女平权思想出现。
第二场思想碰撞是裹脚。
是的,裹脚,如果之前莉莉这个名字还让人怀疑时代背景是东方还是西方的话,那么当“裹脚”这个词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明朗化了,谢皎写的就是东方,并且直指某个大国。
谢皎:老娘生生世世水国黑!
大舜的缠足,是用布把脚束得瘦一点,好看一点,不管解不解开缠足布都可以跑跑跳跳很正常。作为一个古董灵魂,谢皎可以说一句实话,就像现在有女孩会穿束腰内衣来显得腰细一样,大舜时期的缠足其实就是同样的道理,把脚缠得瘦一点穿鞋好看。毕竟那个时候没有凉鞋,不像现在这样一伸脚就可以看到脚丫是胖是瘦。
就算是现在,那些能够做足模的脚,哪一只不都是纤细瘦白的?谁会拿个猪蹄去当足模?
至于什么弯曲脚掌骨断筋摧,那都是水国干的缺德事!妈的还甩锅大舜,真特么要多不要脸就有多不要脸!
所以,第二件矛盾冲突,就是裹脚,而“我”在听到女儿哭声之后闯入屋子,看到自己记忆里一直温柔慈爱的母亲,举着儿臂一样粗的棍棒朝着女儿的脚趾用力捶打。在“我”阻止之后,还振振有词说女儿年龄大、又不听话,裹脚的时候需要把她的脚趾骨折脱臼,这样才容易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拗得下去,拗折裹瘦,一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
她才话里话外的责怪“我”的亡妻,说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居然没有在女儿四五岁的时候就给她把脚裹了。
看着这样的母亲,“我”感到很陌生。
再往后,一次次的矛盾与冲突事件,无论是要拿亡妻尸骨去配冥婚还是家里和邻里窃窃私语的指责女儿不知检点和同龄的小男孩踢球有肢体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