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作者:
青溪客 更新:2024-08-07 17:06 字数:2078
我皱了皱眉。我曾为他走过山川河岳,我曾为他读尽唐前书。在昏黄的灯光下,我曾一句一句地读“红豆生南国,秋来发故枝”。论真心,谁的心不是真心?
但真心不该被拿来比较。我不想和她继续深入交流,淡淡道:“我听说,崔常侍过世之前,放心不下,曾有意要你出家奉佛。他还向圣人上了奏表,圣人准了。”
崔十五娘的手指骤然收紧。
“你落发出家,我便在王十三面前瞒下此事。”
半晌,她苍白着脸,露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好。”
她在法寿尼寺落发的那日,王维派人送了一篇为她而作的《赞佛文》:
“左散骑常侍摄御史中丞崔公第十五娘子,于多劫来,植众德本;以般若力,生菩提家。含哺则外荤膻,胜衣而斥珠翠。教从半字,便会圣言;戏则翦花,而为佛事……敬对三世诸佛,十方贤圣,稽首合掌,奉诏落发。久清三业,素成菩萨之心;新下双鬟,如见如来之顶。”
“常侍待我恩深。她是常侍最怜爱的女儿,却始终未嫁,我也为常侍抱憾。如今她入了佛门,可谓有幸。”王维写完文章,说了这么几句。
“我作此文,只愿能告慰常侍魂灵于万一。”他叹道。
我笑了笑:“崔常侍厚德君子,只是去得太早。”
有时,去得早也许反而是一桩幸事。
就像我那个傻表哥。
第85章 须臾火尽灰亦灭
天宝十三载的春日,乍一看,跟开元十七年的春日也没有不同之处。御沟中的水映出柳树的清影,珍稀的紫牡丹旁围满了豪贵少年,曲江边传来少女的歌声……长安的春日,好像总是一个样子。刘希夷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大约就是此意。但人们还是渴盼春日,眷爱枝头每一朵盛放的桃花,池边每一株鲜润的芳草。在一个娱乐手段不算丰富的年代,鲜少有人不爱春天,尤其——
“我来日无多,我知道的。所以,你不要劝我了,可好?我不过想上去看一看。”崔颢微笑。
我只得让一名男仆跟在他身后照看,而我又跟在男仆后面,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登上了大雁塔。
崔颢立在北侧的窗边,凝望着下方的长安城。他穿着绯红官袍,衣袍颜色鲜亮,春风不时吹入窗内,撩动他的衣袂,越发显得他身姿清羸,似乎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我年少时来到长安,住了一二年后,发觉此地的春日,来得比汴州更早。我忍不住,问王十三兄。你猜,他说了什么?”
我眨了眨眼,报以尴尬的笑:我不认识二十岁的王维。
于是崔颢悠悠道:“他说,因为长安离太阳更近。”
“确似王十三郎的口声。”我一笑。
崔颢也笑:“我们一同往来诸王府上,赋诗、饮酒、清谈,多有考较捷才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不过又是卖弄口舌机变罢了。后来我才渐渐明悟,长安,委实离太阳太近了。不止春天来得早,而且简直……热得炙人。”
他的语调平和,那是一种在病重之人身上很常见的平和。但他的笑意,却还是如三十岁时一样,俊朗中带着些轻狂和不屑:“我生长汴州,却从小就知道,我是博陵崔氏的苗裔。阿耶说,似我这般聪慧,又是崔氏子弟,就该做官。从前有九品官人之法,在家乡就能受保举,而大唐立国以后,想要做官,就要来两京寻一条出路,死后也要葬在长安或者洛阳——不是白鹿原,就是北邙山。”
“因此才有那么多博陵崔氏的子弟来了长安,然后呢?崔玄暐和张柬之一起,逼迫武后退位,恢复大唐国号,最后却落得流放身死;崔湜么,据说生得俊美无匹,结果……”
崔湜受太平公主喜爱,和安乐公主、上官婉儿关系暧昧,还曾将两个女儿送给李隆基,和皇室不少秘事牵连甚深。虽然他已死了四十年了,但慈恩寺是皇家寺庙,在此议论,未免不够安全。因此崔颢没有继续评论崔湜,而是道:“至于他弟弟崔液……”
我打断他:“不许你说他的不是。”
崔颢一笑,拍我的手背:“我知道,裴公和崔液是挚友,崔液去世后,裴公还曾收集他的诗文,编为十卷。我怎会说他的不是?听说神龙时某年上元灯影之会盛极,长安城中不论官民贵贱,无不出游赏灯,车马喧阗,热闹之至。数百位文士一同赋诗,唯有他和苏味道、郭利贞三人格外秀出。‘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看似平淡,却实在道尽盛世之欢。”
“只是以他的高才,也受兄长崔湜连累而终于殒命,委实让我觉得,长安不是什么好的所在,而更像是……”他又笑了,“噬人的怪物。若有来生,我不愿再来长安了。甚至连人身也可不要,海上一鸥,云间一鹤,何者不可为!”
“你若为海鸥,我和王郎就去海边与你玩耍。不过,你大可放心,我们绝不会捉你回家。”我也笑。
我这是借用《列子》中的典故来取笑崔颢了。正说笑处,有人接口道:“崔司勋此话,真卿不敢认同。既然生逢盛世,我辈丈夫将身许国,轻生重气,以报君恩,正是应有之义。”
来者四十余岁,身材适中,眉眼清正,容仪端方,也穿了一身绯色袍服,正是颜真卿。
颜真卿和当世众多书家都有往来,偶尔也会拜访王维,我却很少有机会见到。不过,我也不是很敢见他。我自幼习的就是颜体,本该亲近这位“祖师爷”,但他的气质简直刚正得让人害怕。我初与崔颢相见时,被崔颢认成失踪的表妹,我急切之中写了一些字,意欲证明我字体不同,并非他表妹,却意外引起了好书成痴的颜真卿的注意:我写的是颜体,当时——开元十七年——还不存在的颜体。这个意外令我一直微微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