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第1节
作者:
璞玉与月亮 更新:2024-08-17 17:11 字数:2829
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作者:璞玉与月亮
豆瓣vip2024-04-04完结
女性小说职场女性成长逆袭励志暗恋奋斗之路
字数217,996阅读852,441加入书架7,266推荐票7,191
简介:
我的初恋发生在菜市场。
他是陪妈妈买菜的学霸,而我是捡废品为生的女孩。
我追了他整整十四年。
从下着雪的东北小城,到能看到海的繁华都市。
从流水线的厂妹,到用年薪付掉一线城市的首付。
终于得偿所愿那天,他跟我说:“其实你爱的从来不是我,你只是向往我代表的人生”。
幸福富足的家庭、踏实自律的学习、优秀的成绩以及闪闪发光的未来。
所以他成了我可望不可得的白月光。
“但是怎么办”
他苦涩地说:“我爱你。”
人物设定:
女主冬雪:包工头糙汉少女
男主程厦:建筑师斯文学霸
推荐语:
菜市场的一场相逢,改变了女主任冬雪的命运轨迹。作者以其独特视角和细腻文字呈现了一个充满感染力的故事世界。糟糕的原生家庭并未掩盖女主自身闪亮的人格魅力,她一步步化解迷茫,冲破自身局限。这不仅是一条小镇女孩的奋斗之路,也是一部能引起共鸣的普通女孩心酸成长史。作品充满了生活的质感,获得编辑部一致好评。
第1章 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帮我妈看摊,农贸市场的服装摊,便宜又艳丽的衣服摆了一整个铁架,要用铁钩子才能拿上拿下。
他妈妈在隔壁摊位买肉,瞧见我在写作业,就笑道:“这孩子一看就学习好,哪个学校的?”
“二职高的。”我抬起头,笑眯眯道:“阿姨,看看小衫吗?都是广东进得货。”
他妈妈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肉,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妈妈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妈妈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
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突然很郑重的开口:“任冬雪,我要去s大,建筑学专业。”
那是个我没听过的学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那句“我要好好学习”的注解。
“拜托,我要跟你谈恋爱,又不是谈婚论嫁。”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想,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649分,要达到全省的5%,而我现在在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