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怨偶的第七年 第28节
作者:
宁夙 更新:2024-08-17 18:06 字数:3828
陆钰神色平淡,出口的话却比谁都戳心,“不知世叔究竟有何要事,让我母亲在雨中等候。方才世叔忽然拦路,致使我的车夫受惊,摔伤了母亲,她忍痛与您说了这么久,您却口出怨怼,小侄内心不愤,忍不住为母亲说句公道话。”
他轻微颔首,看起来谦和又知礼,“世叔勿怪。”
霍凌不是没脾气的人,方被宁锦婳拒绝,如今又被一个小儿呛声,纵然他长着和宁锦婳相似的面庞,霍凌也怒了。
“既然如此。”
他敛起神色,手上一扬,透泽的玉佩十分精准地扔到了陆钰怀里。
“此物物归原主,如若镇南王妃有什么疑问,随时来找我。霍某在离京五里地的一片桐树林里安营扎寨,随时恭候王妃。”
“告辞!”
他拉起缰绳,深深往回看了一眼,骤然扬鞭而去。一旁的陆钰摩挲着怀里的玉佩,神色莫名。
他钻进马车里,淡道:“快些,雨前赶回去。”
车夫应了声,车轮滚滚向前。宁锦婳看着陆钰的神色,过了一会,试探地问道:“钰儿,霍将军给了什么东西。”
她方才回忆许久,实在想不出她给过霍凌什么东西。他不是胡说八道的人,万一她曾经的遗落之物被霍凌捡到,如今到了她儿子手里……
宁锦婳想想就觉得难堪。
陆钰的神情有些奇怪,他慢吞吞答道:“一块玉佩。”
他见过这块玉佩,母亲的贴身之物,搁在里衣里面的,十分私密。
结合方才那位霍世叔的话,以及他对自己挑衅的百般容忍,陆钰的小小心里已经掀起惊涛骇浪。
母亲终日在世子府,里里外外三层丫鬟婆子候着,贴身物品怎么会流落到外男手里?要是让他那父王知道,岂不是要发疯?
他虽然对他那生父没什么感情,但他从没想过让一个外人掺和进来啊!
平心而论,那个霍世叔看起来不错,至少性情比他父王温和许多,如果母亲当初嫁给他,此时应是不一样的光景吧?她或许会更幸福。
可世间没有如果,如今木已成舟,她都是他的母亲了,又如何能与别的男人拉拉扯扯?他不许!
他好不容易等来的母亲,谁也不许抢!
“母亲。”
过了许久,他下定决心般地开口,脸上的神色十分艰难,“其实……”
“其实父王也……也挺好的。”
“啊?”
宁锦婳愣了一瞬,万万没想陆钰的思绪能拐到这上面来。
第30章 第
30 章陆钰绷着脸道:“父王文韬武略,英武非凡,母亲与父王郎才女貌,实乃天作之合。”
“……”
早在七年前,两人刚成婚之初,宁锦婳听过很多类似的话,金童玉女,佳偶天成……后来他们夫妻过成了京中一桩笑话,众人提起来,只觉得唏嘘不已。没想到多年之后,又从自己儿子嘴里说出来。
陆钰小小年纪,一本正经地为陆寒霄说话,生怕母亲被那外人蛊惑,抛夫弃子。那不等他父王发疯,他要先疯了。
宁锦婳微微动了动唇,却哑口无言,捂着脑袋一阵阵抽痛。
她不知道要怎样向陆钰解释她跟陆寒霄以及霍凌的纠缠,感觉怎么说都是错。旁人的眼光她不惧,但陆钰是她的儿子,她不想让他认为她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于是,在两人各怀心思中,气氛十分诡异地到了别苑。
恰好,车夫刚刚拉住缰绳,豆大的雨水倾盆而下,砸在车棚上,滴答滴答响。
“王妃,世子,您二位在里面歇息片刻,待老奴去撑把伞过来。”
车夫披上蓑衣头戴斗笠,还未走远,在雨幕中迎面一个白衣女子走来,她声音清冷:“可是宁小姐?”
宁锦婳一怔,许久才反应过来是叫她。
嫁人多年,她的称谓从“世子妃”到“王妃”,如今听到这声“宁小姐”,竟有种恍若隔世之感。
“叶小姐。”
她轻叹一句,纤纤素手拂开车帘,道:“这么大的雨,你先回去罢。”
她看她一袭白衣,手臂中却挎着一篮子灰扑扑的东西,臂弯和裙角都粘着泥土,看起来有些狼狈。
叶清沅淡道:“雨天寒气重,我这伞面大,我送你。”
宁锦婳浅浅笑,“不用了,我跟我儿一起,叶小姐不用操心我。”
叶清沅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款款消失在雨幕里。一会儿车夫送来两把伞,但雨实在太大,路面坑坑洼洼有许多积水,等宁锦婳和陆钰回到前厅,鞋袜俱湿了个透。
“来人,快把火盆生起来,给钰儿熬碗姜汤。”
“拿个小毯子来,那个纯色狐狸皮毛的,在西边第一个房间的衣挂上。”
两人来得匆忙,抱月和抱琴不在身边,连换洗的衣物都没带。别苑人手少,宁锦婳正手忙脚乱地给陆钰抖落衣裳上的水珠,叶清沅悄然而至。
“我来的不巧?”
她把手中的托盘放下,上面两碗黄乎乎的东西,往上幽幽冒着白气。
“哪里,你先坐,我待会儿再招呼你。”
一会儿,丫鬟仆妇捧着烧好的炭盆进来,厅堂四个角落各放了一个,诺大的空间瞬间变得暖烘烘,宁锦婳把陆钰的头发散开,用毛巾一下一下擦拭着,一边找空挡和叶清沅说话。
“你最近怎么样,在这里还适应吗?”
她回到京城的世子府,短短几日发生太多事,她都快把别院里的叶清沅忘记了。
“尚可。还要多谢你,我现在过得很自在。”
在她们母子到来之前,她正在外面的一片地里挖番薯,现在端上来的是自己亲手磨得黍米糊糊。叶清沅也想不到,终有一日,她会挽起袖子做这些事。
不过意外地,她并不排斥。
宁锦婳听着也笑了,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做惯了世家主母,偶尔做一次乡野村妇,也别有一番风味。”
“……”
话音刚落,宁锦婳忽地动作一滞,方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她夫家如此无情无义,她当初是知道的,如今这么说,岂不是在揭人伤疤?
叶清沅淡然一笑,她倒不是很在意,回道:“是啊,如今我觉得,做个乡野村妇可比做世家主母简单多了,什么都不用想,只要管好自己面前的一亩三分地足矣。”
“哦?”
宁锦婳给陆钰擦干头发,又解开他繁重的外袍,给他罩上柔软的狐皮小毯。
她秀眉微挑,“听你这么说,看来做族妇也不甚轻松。”
高门世家,终日迎来送往,人情.事故,还要掌管府内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想想就觉得不容易。这些宁锦婳从来没有费过心,稀里糊涂过了这么多年,今天恰好说到这里,她忽地心头一动——她低下头,轻声道:“钰儿,你先回房歇息,房间里已经生了火,此时应该暖热了。”
陆钰裹着纯白的狐皮小毯,精致的眉眼微微下垂,“儿子遵命。”
等陆钰的身影完全不见,宁锦婳把他的潮湿的外袍挂在红木衣挂上,看向叶清沅,咬唇道:“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你能否帮我?”
叶清沅微微一笑,不改身上冷然的气质,“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但说无妨。”
宁锦婳沉思一瞬,把心中所想娓娓道来。
她需要叶清沅。
当初窦氏的当头棒喝,确实把她打得清醒几分。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做了那么多年的甩手掌柜,一下子让她样样精通,也确实为难人。
更别提她还有两个孩子,没一个省心的,她的一半精力花在两个儿子身上,另一半还得和那个有无数秘密的夫君周旋,她实在是力有不逮。
宁锦婳不想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虽然陆寒霄不曾亏待她,但她不想当一只宠物猫狗,靠着主人的宠爱过活。
她算过了,其实她的陪嫁很丰厚,但陆寒霄不插手她的嫁妆,她自己又不善经营,账面上原本盈利的铺子接连亏损,下面蠹虫恒生,账册对不上,甚至还要从世子府拨银子出来补窟窿。
一连七年,她花钱如流水,底下人不敢拿这些事烦她,陆寒霄宁愿自掏腰包给她补贴也不愿告诉她,她就像个傻子,不知不管不问,窝在男人给她撑起的一片天里。
她不想一辈子这样活着。
叶清沅听后,既没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反而问道:“这样不好么?”
“镇南王……我也算熟识。你们年少夫妻,情分非同一般,他既然愿意给你庇护,你又何必如此折腾?”
“你竟然也这么想?”
宁锦婳瞪大美目,不可置信道:“你……你可是叶清沅啊,你竟也觉得如此么?”
抱月和抱琴劝她,说难得糊涂,王爷对王妃如此上心,她想要什么,吩咐一声就会有人办妥,干嘛还那样劳心劳力,不值当。
叶清沅也劝她,“你与我不一样。”
她静静看着宁锦婳,“我没有孩子,和我那前夫也没有深厚的情谊,如若我不自立,府里没有我的立身之所。你以为我想管那一家子烂事?可身为宗妇,我母家远在京城,我若像你一样,早被磋磨死了。”
“我是不得不为!我早就说过,你比我命好。”
叶清沅轻叹道,“其实我真的很嫉妒你,从闺阁开始。”
那些难以启齿的话,如今时过境迁,也不是那么难开口了。
她怅然道:“我自小博览群书,满腹经文,父亲经常叹我不是男儿身。他说以我的学识,不敢说状元,考个探花足足有余了。可惜,我是个女子。”
“我引以为傲的诗书并未给我带来什么,只是议亲的时候多了个筹码。当初我凭借一手精妙的瘦金体被中宫皇后赞誉,一时名声大噪,可你什么都没做,仅仅靠着一张脸,以及和皇后娘娘的亲缘关系,就和我叶清沅齐名,凭什么呢?”
“我不服。”
……
宁锦婳没想到听到这么一番话,她微微发怔,随后道:“你说的对。”
她眸色平静,这些日子她时常沉思,她活了二十余年,确实得于上苍眷顾。
自小生在锦绣富贵堆儿里,即使年幼丧母,但父亲和兄长待她如珠似宝,又得幸长了一副好相貌,身份尊贵,众人疼宠。早早遇到命定的夫婿,而后成婚生子,夫兄把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虽然后来多有嫌隙,但她翻过世子府多年的账册,决计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对她不好。
她什么都有了,可若褪去这些外在的浮华,她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宁家倒了,太子身故,皇后姨母也去了。青梅竹马的夫君与她渐行渐远,大儿子与她也不亲近。那些身份上、或者别人给予,才能维持的高傲与尊严,就像空中的海市蜃楼,风一吹就散了。
而她呆呆站在一堆沙砾中,发现褪去一切后,自己原来是个废物。
这是个很难接受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