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作者:
绝歌 更新:2024-09-10 16:37 字数:4119
镇武侯世子作为未来的当家人,对于府上的事自然是耳聪目明,迈进府门就有仆人到跟前绘声绘色地向他讲了马鞍的事。
他进入正院就见到自家弟弟正好从正堂出来,而自家父亲正对着桌子上的一堆衣物沉思。
裴三郎公关了镇武侯,见到朝城老二镇武侯世子回来,立即热情而又带几分神秘地迎上去,“大哥,请跟我来,我给有好东西给你……看。”最后一个字拖尾音,咬重字。
镇武侯世子看了眼这个还没自己胸口高的幼弟,很有些一言难尽。
他早就听说这弟弟成天派出仆人在城里买买买,全城的豪商、士族都知道镇武侯家出了个败家三公子。他们两兄弟虽是嫡亲兄弟,但岁数相差太大,一年里都说不上两句话,且弟弟败的是他自己的产业,头上还有父母在,父亲都没说什么,他自然只能当作不知,最多就是顺带看护一二,不让那些豪商欺他年幼蒙骗他。
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幼弟这么热情地凑过来。
镇武侯世子跟着幼小来到校场,一眼见到枣红马背上的马鞍。他不动声色地看着自家幼弟,故作不知,问:“这是何物?”
裴三郎拉着镇武侯世子到马鞍前,仔仔细细地讲解马鞍的各部位、用途,正要翻身上马演示,他大哥已经一脚踩在马蹬上骑了上去。
不得不说,镇武侯的基因还是很不错的,虽然食物做法不怎么样,但是该有的营养都有,把儿子们都养得不仅壮,还都挺高。在这个人均严重营养不足的年代,镇武侯世子的个头没一米八也差不多了。初冬已经挺冷的,至少零下几度左右,已经披上裘衣,显得高大威猛阔气。
七岁的裴三郎只有马蹬高,他大哥坐上马,一只连泥带土的靴子就杵在脸前不到两个巴掌的距离。
裴三郎:“……”顾客就是上帝。他微笑脸,给自家大哥做了个请的手势。
镇武侯世子莫名觉得他弟弟的笑得有点假,但又挑不出什么来,于是从仆人手里接过马鞭,拍马而出。
裴三郎上一刻还在觉得他哥威猛高冷,下一秒就看他哥成了脱缰的疯马在马背上浪起来。他一会儿甩马鞭,一会儿挥长戟,一会儿站起来,又一会儿俯身、仰倒,还双手撑在马背上甩了个高难度的踢腿翻身。
镇武侯世子足足疯了三圈才浪回来,坐在马背上略带笑意地看着裴三郎,但那爱不释手地摸着马鞍前鞍桥部位的小动作出卖了他的内心活动。他笑着说道:“既然三弟割爱,为兄就却之不恭了。”
裴三郎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哥,这是展品,非卖品。
镇武侯世子翻身下马,吩咐长随好好学习怎么安放马鞍,亲热地搂着裴三郎,说:“你这阵子很不容易,赠你两锭金子以兹鼓励。”
裴三郎顿时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多谢大哥。”钱到位,一切好说。铜马鞍换金锭子,划算呀。
裴三郎这次进城是为了打开市场销路来的,自然是早有准备。他不仅带来了马鞍,针织作坊里出产的织品足足拉了半车过来,父母、大哥大嫂、大哥家两个侄子一个侄女,二哥、二嫂、二哥家的小侄女,足够他们从入冬穿到明年开春,并且,还给他们备了拿去随礼送人的。
他为了开拓市场,自然得下足血本。
袜子、手套什么的,真不怕送多。因为总会穿旧穿坏的,一年四季都要要置办新的。消费者们一旦穿习惯,那么就是稳定的回头客。针织技术是独家生意,即使有人想山寨,想破头他们只怕都想不到是用竹签子织出来的。即使想到了,没有人教,研究针法也不容易。他的那些工人都是卖身的奴隶,被战奴看守着管得比坐牢还严,连自由都没有,不怕被高薪挖人。
铜片装饰的鞍具,可比后世贴黄金吸引眼球得多,镇武侯世子只要骑出门,那就是活招牌。进贡给天子都不见得有这好使,毕竟几个人见得到天子,万一天子收回库里当装饰品了呢?大市场还是在各地的贵族阶层中。镶铜片钉得牢牢实实的马鞍,价格昂贵,即使有豪族富商想要买回去拆了来山寨,也得想想跟镇武侯府抢生意的下场。至于那些比镇武侯更有权势的,第一波马鞍到手肯定是要拿去挣面子逞能耐的,不会拿去给匠人拆来研究搞山寨货干豪族商人的营生。马鞍在短时间内绝对是顶级奢侈品暴利生意。他后面还可以折腾出骑马的护膝、护腕、护肘卖,等到一系列产品把金字招牌砸出来了,那就是后世奢侈品大牌效应了。
不过嘛,目前他连铺子都没一家,还处在往自家人推销的起步阶段,只能想想做做美梦,能干成什么样真很难说,万一运营不善,破产清算也只在半年、一半间。他虽然不用发工资,但是四百多号人每天吃饱饭,在这个粮食比人命贵的年代,那是真的相当庞大的一笔开销。
裴二郎比裴三郎大了十一岁,因为是次子,早早地就分出去了,裴三郎一年里见他的次数两个巴掌都能数完。不过裴二郎虽然有庄园,但在朝城置有宅子,离镇武侯家不远。
裴三郎去他二哥家没去侯府那么方便,先让小厮跑腿登门找二他哥的管家与他二哥约了时间,待回到回禀说明天上午有空,他才在第二天上午带着他的袜子、手套登门给二哥送礼。
有句话叫做不患寡而恨不均,父亲和大哥都有马鞍了,二哥没有,这要是知道了,心里得是什么滋味。
裴三郎又变不出一个马鞍来,于是先在二哥那热情地推销了袜子、手套、围巾过后,这才提到自己造出了马鞍,先把马鞍的好处一通天花乱缀地夸,讲得他二哥都不信。裴三郎说:“我现在造出三具马鞍,一副是金马鞍,已经呈给父亲准备敬献给天子,还有两副铜马鞍,给父亲和大哥看了,他们都爱不释手。大哥更是赠我十金已兹鼓励,二哥若是不信我的马鞍有这么好,待我下一具马鞍造好,给二哥送来,二哥试试便知。”
裴二郎说道:“成!若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也赠你十金。”十金虽然多,但弟弟这么小就能折腾出这么多的东西,甚至还有马鞍那样的好物件,如果弟弟没有说谎,那这十金就花得值。
大方!阔气!壕!裴三郎笑逐颜开地接下了他二哥的订单,说:“弟弟这就派遣仆从连夜赶回去吩咐工匠日夜赶工,务必早日送达二哥手里。”
他跟他哥联络了半天感情,下午便出去溜达,寻找商铺。
然而,城里没有商铺出售。
在现代社会,城里都是寸土寸金,哪怕是在明清时期,人们都喜欢置地置房,但是在这个经济极端落后的世界,人们还挣扎在糊口线上,至于住房要求,那是能够遮风蔽雨就够了,开门做生意买卖的,少到两个巴掌就能数完。这么大一个城,就连客栈酒肆都很少,还都已经算是高档消费场所。这年代出门困难,再有大量的奴隶在贵族、士族、豪商手里,人口的流动性也特别少,商业交易还在最原始最低等的阶段。确切地说,最大的需求是衣食,基本上各家都能够维持自给自足,维持不了的,那么……不好意思,往奴隶层阶上掉吧。在衣食之外有富余了,才能折腾点旁的,客栈、酒肆就算是高消费场所。粮食比奴隶的命还金贵的年代,用粮食酿的酒是什么价就可想而知了。高消费场所开的这些铺子,主家不缺钱,没往外卖的。至于旁的平民间的交易,那都是在集市摆摊,讲究点的支个棚子,绝大部分就在太阳底下晒着,雪雨天就不出来。
裴三郎的心有点凉凉的。这个世界的消费水平太低了。人们都穷,没有人花钱,再好的东西都卖不出去。如今他能走的路线也只有掌握了绝大部分经济的富贵阶层。市场调查还得再做做,不然扑进去,连朵水花都没有,就没了。
马鞍生意是稳稳的可以做的,至于手套鞋袜方面的出产量得控制好,不然得积压库存了。
城里没有商铺卖,但是有空地有多,他走亲爹亲哥的门路在城中买几块地不难。
这袜子手套织出来了,门店得开起来,总不能挨家挨门地上门推销或者是让人到二百里外的庄园来下订单吧,到镇武侯府上做生意就更不像话了,镇武侯得打死他。
更让裴三郎想吐槽的是,这朝城离都城只有三四百里,还有封侯的大官在这里,在行政规划上相当于后世的地级市,还没有一个小县城大,沿海地区的大镇子都比它大。城墙只比镇武侯家的院墙高不了多少,也是夯土夯起来的,风一吹就扬尘,到处都是灰扑扑的。这里夏天的最高温度大概是三十多度,到冬天能到零下十几度,每到秋冬就是风,这里的人还有在田里烧秸秆沃肥的习惯。
初冬时节,零下几度左右,街上看不到几个行人,偶尔有富贵人家的马车过去,跟随的仆从奴隶一个穿得比一个差,很多人的冬衣上都是破洞,露出来的是烂麻絮和烂毛皮。至于平民,那也是补丁加补丁,一件毛皮衣服不知道补了多少层,也是磨得烂烂的。人们的手上、脸上普遍长冻疮,嘴唇常年是干裂的。一个人的家境好不好,不用看穿戴,看营养不良的程度和脸上的皮肤就知道了。
这样的世界,让裴三郎做一个造几个漂亮瓷器就发家致富的美梦都不成,民生在温饱线以下,最主要的出路还是地。马鞍这种高端奢侈品,只能偶尔薅一下富贵阶层的羊毛。从他家朝食剩下的食物能留到辅食吃,就能看出,这个世界的贵族也在省着过。砸大把的钱财去买好看不适用的东西,呵呵,当他们傻呀。
他要是继续烧陶器,估计会滞销,即使卖出去,也卖不了高价,还不如烧砖实用。最最要紧的还是地里得有粮食产出。
裴三郎上午找二哥推销了东西,下午到城里转悠了圈,又了解了下民生经济,晚上歇了一夜,第二天,又坐着颠得死去活来的马车往庄园赶。
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陶窑的工人都挪去伐木烧碳了,冬天了,要是碳火柴薪不足,是真的会冻死人的。
旁边就是山,现成的柴,这边的气候又干燥,不用担心树伐下来烧不着。
裴三郎把作纺缝手套袜子的活计也停了,这些奴隶连御寒的衣服都没有,总不能让他们都冻死。劣等皮衣麻絮棉袄总得给他们做一身,鞋、袜、手套也得发一套。这一样样的花出去的全是钱,吃的全是老本,裴三郎的心都在滴血。
这么大的开销,眼下就指着唯一能挣上钱的马鞍赚一笔了,但是马鞍制造实在太慢了,二十天出不了一具马鞍,真要是等到明年金马鞍进献给天子,风潮带起来需要大批量出售马鞍的时候,他这边出不了货,山寨版的马鞍那可就挡不住了。那全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现代流水线生产路线必须走起。
他准备把制造马鞍的过程拆成各工序,结果遭到了木匠和皮革匠的一致抵制。这是他们吃饭的手艺,是五等奉族立身的本事,哪怕他们沦为了奴,那也是五官俸族出身,一星半点的手艺都不可以传给最下等低贱的奴隶。宁死不传!还说裴三郎是破坏礼法乱等级朝纲。
裴三郎的内心只剩下一万句mmp。马鞍是他搬运过来的,木匠和皮革匠就负责按照他的思路指点化身直接操作,就变成了他们造出来的马鞍,还反过来限制他使用了。
他让这两个奴契在他手里的不要脸给辖制住,他就两辈子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