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打马游秋(上)
作者:吃鱼      更新:2024-11-15 17:58      字数:4207
  “我今天会晚点回来。”
  吃了早餐,林湘说。
  饭桌对面坐着已经能勉强下床的林沅,林沅身后,还立着个不言不语、毫无存在感的阴沉杀手。两人都没有反应,不过,林湘知道,自己讲的话他们在听。
  并没有解释的想法,告知完林沅,她起身,端了自己的碗筷离开。
  “去做什么?”竹峙跟上来,应该是一个问句,可并没有语气的起伏,竹峙总这样说话。
  知道他是在代林沅发问,又舀一瓢井水,林湘开口:“和人去秋游,你要跟着吗?”
  竹峙摇头。
  除了询问晚回的原因,主上并没有旁的指令。
  蹲身在井边洗碗的林七姑娘今日束起了一头青丝,又是窄袖短衫的利落衣装,显得人越发清癯。她鲜少有这样的打扮,显然是为方便出游考量。
  “您注意手伤。”没有立即离开,竹峙说。
  七小姐是个很脆弱的人。
  素白的手腕上,只剩一点淡淡的淤痕,另一只手上呢,刀伤也已好得差不多了。
  林湘忍不住瞄一眼对方。
  和她不同,竹峙身上有很重的中药味。
  他是五日前来的,那时,薛一针还尚未离开。林湘帮衬着给对方换过药,当时,竹峙的伤情只比林沅好上一点儿,直到现在也依然能称得上句重伤患者,可竹峙却告诉她这个基本没受伤的人要“小心伤口”。
  在对方心中,她是有多么的弱不禁风。
  点点头,林湘心塞地站起来。
  她和竹峙之间并没有私人恩怨,故而,临走之前,林湘投桃报李,同样也叮嘱了他一句:“你也好好休息。竹峙,记得及时吃饭。”别只惦记你那个傻逼主子了。
  他们今天的早餐还是竹峙去买的,可他到现在还没有吃。
  林湘拒绝猜测她是不是被无良作者硬喂了一口男酮。
  丫的林沅这厮在两性关系中无论处于什么地位那都相当抽象。
  整理好心情,书舍里,林湘等到了林淮她们。
  这次寻书并不跟着一起去。自从林湘把转让店面的契书强硬地塞给了她,加之出过失火的事,寻书便格外坐卧难安。不管林湘怎么劝她放宽心态,寻书的精神都一直紧绷着,每日上下班陪星星伴月亮的,就差睡在书舍了,生怕再出一点儿的差错。
  这次喊她去秋游便完全喊不动。倒是也待在书舍的元宵,冯文瑜刚吊儿郎当向他发出邀请,他便立即颔首应允了下来。
  [我保护你]
  元宵私下里塞给了林湘这张纸条。他还没有从几日前的那场荒诞闹剧中走出来,仍像母亲担心孩子一样,时刻牵挂着她的安危。
  而没能从那场荒诞闹剧中走出的,何止他一人呢?
  城郊木叶萧萧而下,风声许许,天地染金,她们秋游之日,正值这样一个秋高气爽的好时节。
  这是林湘穿书以来,第一次离大自然这样近。
  从马车上下来,适应了眼前明亮而清新的城郊风光后,她抬起头,任阳光摸遍了她的发顶和脸庞。天色湛蓝,阳光正好,云朵也一个个绵软成团,就像每一个无所事事、舒舒服服的午后。
  阳光晒走了心里积压已久的霉斑,呼吸着秋日原野的草木香,她微笑起来。
  真好啊,秋天。
  “别神游了——七姐!”林淮在前面催促,“我们去找阿瑜!”
  林淮今天穿了件绛红色的圆领袍,袍上以金线绣出滚边,在日光下华光璨璨,配着腰间仿古的蹀躞带和顶上的珍珠冠,完全是一位唇红齿白意气风发的贵女,连着急奔向友人的步履都是顾及仪态的趋步。
  她还是这么在意自己的女郎形象。
  眉眼弯弯应声,喊上元宵,林湘和他一起快跑几步追上了林淮。几人并肩走在路上,听林淮讲她往年秋游时的种种趣闻。
  林淮总有许多有意思的趣事,好像她生活的一点一滴都那么值得铭记。
  林湘听她细数了一大堆诸如“喝酒野炊赛马钓鱼打兔子摘红叶逛庄子的”活动安排,充分认识到了,二世祖们的生活到底有多多彩多姿。
  没走多远,冯文瑜骑着马哒哒哒奔过来了,身后掀起一大片土路上的灰。
  林湘好同情她身后吃土上班的侍卫们。
  “看红叶去?”利落地在她们面前勒缰停马,冯文瑜发出邀请。
  于是乎,片刻以后,林湘坐在了冯文瑜的马背上。
  ……
  被不熟的人环抱着坐在活体动物背上,林湘浑身僵硬。
  救命啊马会动。
  “林七姐大可以放松些,”冯文瑜却心情很好的样子,自夸道:“礼乐射御书数,六艺里旁的不成,骑马我却在行极了,这点阿淮可远远不及我。”
  冯文瑜刚刚的近距离刹停技术的确很卓越。富二代擅长飙车,这很符合刻板印象。
  别扭里作乐想出个段子,林湘也不能和冯文瑜分享,只好同她聊些正经的话题。“我知道。如果不是你的骑术更好,林淮是不会让你带着我的,她很相信你。”比相信自己还要相信。
  冯文瑜虽然心思活人又蔫坏,但的确是林淮重要的朋友。
  半晌也没等来冯文瑜的回话,没想明白自己的话到底难接在哪儿了,林湘干脆摆烂:
  “说实话,我……不习惯和不熟的人离这么近。我们接下来不说话可以吗?”
  她是个不合格的大人。
  宁愿和林淮一起在马背上颠得想吐,也不想在这里纠结和冯文瑜说什么好。
  “我说林七姐诶,”并没有为她的坦白甩脸色,冯文瑜仍是平日里那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混不吝样,“您都把‘我俩不熟’这层意思挑到明面上讲了,我还能不同意你不说话吗?”
  “不过——”拉长了语调,冯文瑜无赖地问她:“多远算近呢?这样么?还是这样?这么近林七姐你习惯吗?”
  说着,冯文瑜故意搂紧了她的腰,嘻嘻笑着把下巴搭在了她肩膀上。
  好恶趣味。
  多少年没被别人贴这么紧抱过了,万分不适应,林湘试着掰开搂在她腰上的手,有一点点心累:“说话不骑马,骑马别说话。”
  她不打算接冯文瑜的话茬。
  真顺着对方走,冯文瑜不知要闹什么违反交规的鬼点子。
  “看来,林七姐真的很讨厌我啊。”耳畔传来故意装可怜的失落低语声。腰上的手臂不动如山,不仅没被她掰开,甚至收得更紧了些。
  有点疼又没那么疼,林湘蹙眉,没有发出声音。
  比起故意卖可怜的冯文瑜,谁来可怜她一下啊。
  作为武将之女,冯文瑜力气真的好大。
  “看左边。”
  冯文瑜在她耳边说话。
  对方马骑得太快,马背上颠来颠去地令人眼晕,林湘一直没往两边看。这会儿,不知冯文瑜又心血来潮想干什么,她敷衍性地瞥一眼左侧。
  左边,元宵单骑着一匹枣红马,竟然挤到了侍卫们的前面,紧紧跟在落后她们半个马身的位置。
  认识那么久,光看他那张脸,林湘就知道元宵又在分心了。看表情,他分出四分之一注意力看路都算多了,恐怕是一直在关注她们的动向。
  也不掰腰上的手了,林湘忙瞪他一眼,用手指元宵前方让他专心看路。
  这世界没有交规就能不守交通规则了吗?
  绝对不可以。
  “宋元宵胯下那匹马很寻常,却能跟我们这么紧,我想,他的骑术大概比我还要好。林七姐——”
  冯文瑜在她耳边小声揶揄:“你若着实不喜我离你如此之近,到他马背上去如何?同样很安全。朝夕相对了数月,林七姐总不至于和他也不熟悉吧?”
  “我想宋元宵一定很乐意与你同乘一骑。”
  “你话太密了。”眉毛都不动一下,林湘不搭理她。
  冯文瑜为人轻浮,不是第一次在她面前扯两性关系,林湘都有经验了,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不应对,冯文瑜一会儿就会觉得无聊。
  果然,一路相安无事到了山涧。
  清秋时节,浅浅的溪水在山石间蜿蜒,低矮的落差处如绸似练,而顺溪水源流的方向望去,深红浅黄、错落有致的山林真真明灿如霞,直让游人欲醉。
  颠簸那么久,值了。
  右指空勾了勾,林湘遗憾自己没带上绘画工具。
  “像画一样吧?落岚山这里的秋景最美啦。”林淮得意洋洋地招呼大部队往前走,说:“咱们先去林子里摘红叶!”
  今年,京里附庸风雅的女郎们间流行取材天然的牙黎,林淮早就惦念着,要取下落岚山秋日最美的那一叶。
  林湘自然愿意顺她的意,冯文瑜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一大群人便说笑着奔到了林子里。既是赏景,也是祸害花花……不对,祸害草草木木。
  瞥到远方力有不逮处被侍卫们拽弯垂落的枝条,林湘嘴角一抽,默默替那颗老树祷告。
  呃……修剪过的树木明年会长得更快…吧?
  一个上午,就在低头捡拾红叶、彼此分享说笑的悠闲中过去了。
  并没有发生什么极有意义的、特别的事,但呼吸着山间清新的空气,看着别人发自内心的笑脸,哪怕研究的只是哪片叶子的颜色叶脉和形状更加漂亮、哪几棵树长得奇奇怪怪千姿百态、哪里的草丛间又有兔子蹿得飞快,都令人无比的惬意与开怀。
  笑着收下了元宵在两片之间纠结许久全捧给她的两片标准枫叶,林湘也分享给他一个特别的——叶片上黄黄的轮廓很像一只大狗。
  “很可爱对不对?”她向元宵形容这只仅存在于她想象当中的叶子狗,得到对方好认真地重重点头。
  对叶子狗实在爱不释手,元宵甚至连将它交给冯文瑜的侍卫暂时保管都不舍得。
  午餐是在溪边吃的。
  除了事先备好的食材和刚猎的野兔,侍卫还束起裤脚下河扎了鱼吃,林湘从没扎过鱼,也心痒痒地下河尝试,无奈她和林淮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衣服被溅起的水花濡湿了小半,也没扎起哪怕一条鱼来。
  倒是冯文瑜和元宵他们两个,一扎一个准,下手就没空过。
  “马骑得好,又会扎鱼,宋小哥真是须眉不让巾帼。”眼见元宵又叉中一条肥鱼,林淮在岸上感叹,林湘也盯着他目不转睛地啪啪啪鼓掌。
  例不虚发超帅的好吗。
  捏着叉鱼棒,手足无措站在溪水里,元宵一时被她看红了耳根。
  午饭毕,山风徐徐地吹,左右闲来无事,几人便顺着溪流的方向散步消食。
  两个好朋友聊着聊着,不知怎么,话题转到了她身上。冯文瑜笑话她在马背上的僵硬表现,话题又转了几转,林湘默默听着,稀里糊涂的,接下来的安排就成了教她骑马。
  虽然,林湘对什么女郎居家旅行必备小技巧的说辞不感冒,但是,谁能拒绝林淮亮闪闪的眼睛和对方来年一同骑马踏青的邀请呢?
  至少,林湘不能。
  等冬去春回,天气暖和了,继游秋以后,还能有机会和叁两好友相聚,一起来春打马、闲聊嬉闹,这不是件足以铭记于心田的人生幸事吗?
  她微笑着,乌黑的眸像此刻的风,柔软轻盈。
  *
  很久没写这样轻松愉快的剧情了,真好,朋友送我一只珍珠鸟(胡言乱语)。
  顺便,ilem的歌:《来春打马》分享给大家,我很喜欢这种活一天是一天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