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者:
向晚葵 更新:2023-03-09 10:47 字数:3206
《重生九二好生活》
作者:向晚葵
文案:
叶纤红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异乡孤老了,谁知道梦中醒来,重生到了十九岁那年。
既然老天待她不薄,那她以后就美美地过着有妈妈有弟弟的小日子。
这些需要仰望的二代是怎么回事?想抱她的大腿,还死皮癞脸地要跟她结拜,这不科学?
标签:重生 甜文 豪门恩怨 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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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奶奶的电话
一个中年大妈的吼声把叶纤红从睡梦中惊醒。
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不想摸了个空,身子重心不稳,从床/上摔了下来。
谁这么没公德,一大早就叫人?吵死了!
叶纤红趴在地上,气呼呼地想。
对于注重保养的女人来说,清晨可是睡美容觉的黄金时间,必须睡足才行。
女人一旦过了四十,就老得快。她可不想这么快就成为黄脸婆。
一肚子下床气的她,小心摸了摸被撞疼的额头。
没有肿起来?那就好,不用担心被毁容。
撞红没关系,用冰块敷一敷,就看不到痕迹了。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龟速地从地上爬起来。
自从跟那个比她小了十五岁的小鲜肉男友分手后,这两年她一直独居,所以姿势再不雅,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笑话。
打着哈欠睁开眼睛,叶纤红骇然地发现,自己竟然没在深圳市笔架山下的家。
这是哪里?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看布置应该是集体宿舍,不到三十平方的房间里,摆了两排学生时代常见的上下两层铁架木板床,每张床/上都挂有蚊帐,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她面前的下铺,一床薄被还有一半挂地在上,看来是她刚才睡觉的地方。
这铁架床宽不到一米,她睡相又不好,难怪会掉下来。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
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让叶纤红恍惚了一下。
“307室的叶纤红,快下来接电话——”那个女高音再次响起,声音里带着不耐烦,看来已不止叫了一次。
叫我?我的电话?
叶纤红条件反射地走到门口,从阳台往下望,发现楼下的门卫室前,一个齐耳短发的胖大妈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头仰着往楼上望,似乎在找她。
“来了——”叶纤红心虚地应了一声,顾不得思考身上的异常,趿着床头的塑料人字拖,就往楼下的门卫室跑。
胖大妈见她下来,不满地蹬了她一眼,带着重重的脚步声进了屋。
门卫室的窗开着,靠窗的地方,放了张老式的纯木写字台,边角已掉了漆。上面摆着部暗红色的老式拨号电话,厚重的话筒放在一边,应该是她的电话。
“喂——”叶纤红迟疑地拿起话筒,忐忑地叫了一声。
“你这个懒丫头,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的,叫你接个电话,也要这么久?”一个刻薄的女声从对面传过来。“不知道打电话要钱的吗?”
“奶奶?”叶纤红愕然地把话筒拿离耳朵,一时分不清是梦是真。
她不是去年已经过世了吗?怎么还能给自己打电话?
“怎么?不想接我的电话啊?”见她不出声,对面的嗓门越发大了,说的话也更加难听:“是不是翅膀硬了,可以养活自己了,所以不把我这个老太婆放眼里了——亏我辛苦把你养这么大,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没有,奶奶。”听着熟悉的声音,叶纤红心情复杂地回了一句。
难道是在做梦?这感觉也太真实了吧!
抬头往门卫室的墙上望了一眼,那边挂了一本老式的撕页日历,显示的日期是:1992年5月18日。
老天?叶纤红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迟疑地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手心很粗糙,应该是长期干体力活造成的,手背上的皮肤虽然比较黑,但是毛孔紧致,肌肤细腻,怎么看都不像是四十岁女人所拥有的。
难道重生了?一个念头忽然从叶纤红的脑袋里跳出来。
再次看了门卫室一眼,记忆逐渐恢复。
这里不是老家虞城市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吗?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奶奶叫她回家做什么?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此刻她全部记起来了。
轻轻放下话筒,叶纤红仰头吁了一口长气。
这个电话,把她前世的伤心事和愤怒全部勾起来了。
忽然想到妈妈和弟弟,这个时候还在家好好活着,叶纤红的眼眶慢慢红了。
等情绪平复下来,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正坐在桌前打毛衣的门卫大妈道了谢,往宿舍走去。
这里确实是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她不会认错。
屋里二排十张床,住了九个人,只空了一个上铺,杂乱地堆放着棉被等大件物品。
中间走道最里边靠窗的地方,放了张写字台和一把可折叠的靠背椅子,方便谁要写东西,有个地方坐。
至于各人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床尾,在两根床架间绑根钢丝,把衣服套在塑料衣架上,挂在钢丝上正好。既整齐美观,又挡了隔壁室友的视线。
每张床的墙上,都贴了港台明星的海报,大多是蘑菇头的郭富城和林志颖,也有刘德华、黎明、王祖贤、周慧敏的。
九二年的郭富城,出道没多久,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满满的胶原蛋白,不像重生前,参加某卫视的综艺节目,天王脸上的褶子,已深得夹得死蚊子。
叶纤红的床头,挂的是孟庭苇和金城武的海报。
那时候的金城武,喜欢微皱眉头,不知道是在玩深沉还是装帅,天生偏短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
即便如此,叶纤红还是觉得他充满迷之魅力。
至于孟庭苇,很多人说叶纤红安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跟孟庭苇很像,忧郁中带着冷漠,仿佛跟身边的人,生活在两个世界。
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看身上还穿着大花的睡衣睡裤,觉得刺眼,随手脱下来,找了套干净的卫衣换上。
现在这么清醒,睡回笼觉肯定不成了,叶纤红从床下拿出脸盆和洗漱工具,到宿舍尽头的公共洗浴/室刷牙洗脸。
水笼头上面的墙上,有一块长方形的宽大镜面,把她的外貌照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巴掌脸,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头发有点枯黄,眼角略上扬的凤眼,锥子型的尖下巴,一付还没完全长开的青涩模样。
学生时代的她,因为瘦,一直被同学叫芦柴棒,这让她对自己的外貌,严重缺乏自信。
母亲说,她的五官和骨架比普通人小,是早产造成的。
好在身体比例正常,又遗传了母亲漂亮的五官,于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了。
不过以叶纤红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九岁时的纤瘦小身板和巴掌脸,正是她重生前,最渴望拥有的模样。
洗漱完回到宿舍,想着昨天自己上夜班,明天正好可以轮休一天,这样的话,请假也省了。
工资还在口袋里,看工资条是前天发的,所以没来得及带回家交给母亲,叶纤红决定回家前,给弟弟买件礼物。
#####开坑大吉。
第二章重遇渣男兄妹
出门前,照例得打扮一下,化妆肯定不行,现在还不流行,最多擦点口红。
她记得老家有女孩子因为没经验,把嘴涂成血盆大口,非常夸张。
叶纤红找到梳子,把披肩发梳顺,随手盘起来,扎成简单的丸子头,两边没绑紧的鬓发让它散落下来,显得既时髦又随意。
在旧衣服里翻了翻,最终挑出件宽大的墨绿色针织蝙蝠衫和一条黑色弹力踏脚裤,准备换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踏脚裤太土,于是丢回床/上,找了把剪刀,把裤子对折后,观察了一下长度,在小/腿处一刀剪下去,裁成了八分裤。
又在膝盖处各划了一刀,把裤脚的毛边处修理整齐,才脱下裤子换上。
不是不想动其它手脚,主要是怕搞得太前卫,吓坏同事和家人。
黑色的紧身裤,把她微翘的臀/部和纤细的双/腿勾勒得非常完美,叶纤红自恋地扭了扭/腰/肢,换上蝙蝠衫。
感觉这样搭配,还少了点什么。
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拉紧左边的衣角,随手打了个结,这样两边下摆不对称了,宽松得没形状的衣服也有了层次感。
行了,这付模样应该能见人了,叶纤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要知道她的穿衣水平,一直被公认是最有品味的。
如果自己的胸/部再丰满一点,屁/股再大再翘一点就好了,叶纤红遗憾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