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节
作者:向晚葵      更新:2023-03-09 10:49      字数:3569
  “等杯里的喝完,再考虑要不要加吧!”叶纤红没有接妈妈的话,笑着劝道。
  “对,对。”胡向慧和卫谨言交换了一个眼神,笑着接口。“我只怕喝完这些,就要醉了。”
  这酒绝不是普通东西,两人马上有了结论。
  上次回家时,叶纤红送了自己一坛杨梅烧酒,两人都不是嗜酒之人,后来送给了卫谨言单位的领导。
  领导后来跟他们说,那杨梅烧酒能治病,家里的老母亲吃了几颗杨梅之后,居然痛风的病也好了大半。
  卫谨言当时以为领导在开玩笑,没当一回事。
  现在看来,或许领导说得是真的。
  难怪自己最近工作上特别顺利,原来是上司在回报自己,这就难怪了。
  难道是因为叶家是中医世家,所以能配出特别有用的药酒,和酿出更滋补的果酒?
  第六十五章中秋前夜
  大家就着桌上的美食,喝着美酒,像一家人一样,气氛特别融洽。
  跟叶纤红猜测得那样,当每个人把杯里的酒喝完,很快脸就红得像关公一样。
  除了酒量比较好的郑建国。
  这葡萄酒喝起来不醉人,后劲还是很大的。
  尤其是这些人都不擅饮酒。
  胡爸爸还想叫叶纤红倒酒,被胡妈妈拦住了。
  “不能再喝了,难道你想第一天来小红家,就喝醉啊!”方文真瞪了他一眼。“丢不丢脸?”
  说完,也不顾胡有德的不悦,把空了的酒杯递给儿子,一边示意他去盛饭。
  叶纤红见状连忙站起来,去厨房给他们端饭。
  虽然她不介意胡爸爸喝醉酒之后,马上去睡觉,但是他的家人未必希望他这样失礼。
  吃过晚饭,留下叶知书夫妇收拾,其它人一起走出后门,到后院走走。
  这几天野菊花已大量盛开了,后院北面的山坡上,几乎全是金色的花海,望过去特别壮观和漂亮。
  “这野菊花好香。”胡向慧忍不住赞了一句,脚步轻快地走到山脚下,随手折了一枝,拿在手里观赏。
  虞城这边的野菊花,全是金黄色的,随着藤蔓到处疯长,大家早就见惯了,把它当成普通的野花。
  “我怎么闻不到。”胡向阳故意走过去闻一闻,嚷道。
  姐弟俩从小感情好,在家里这样闹惯了的。最近几年因为工作原因,才天各一方。
  今天难得在叶纤红家重聚,大家又喝了点酒,胡向阳不知不觉像个孩子一样,跟姐姐抬扛。
  “你的鼻子坏掉了。”胡向慧毫不客气地伸手去捏弟弟的鼻子,被他灵活地躲过了。
  叶纤红望了身边的弟弟一眼,忍不住笑了。
  好像世界上所有的姐弟,都喜欢这样打闹。
  “每年中秋前后,是丹桂飘香的季节,如果这里种一株桂花树,那屋前屋后,都能闻到桂花的甜香了。”胡妈妈望着打闹的儿女,对胡有德说道。
  胡家的老宅子里,就种了一棵大腿粗的桂花,这时候如果在家,她肯定会把桂花摘下来,干燥后用玻璃罐存起来。
  “那我下次去搞一株桂花树,种在这里好了。”胡向阳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说好不好?”
  “好啊!”叶纤红笑道。“我前些日子还在想,这后院是不是少种了什么树,可是一直没想起来。阿姨一提醒,我才明白了。”
  前些日子她确实想过一个问题,总感觉好像少了一棵树,现在才知道是少了一株桂花树。
  胡妈妈说得没错,这时候如果有一棵丹桂盛开,肯定香气扑鼻。
  桂花花期短,要及时把花摘下来,装在保鲜袋里,在冰箱冷藏,什么时候想吃了,拿出来还是新鲜的。
  也可以用糖腌起来,做为糕点、汤园馅的添香。也可以泡进白酒里,加入冰糖和猪板油,作成桂花酒。
  当然也可以把花干燥了,存在密封罐来,用来泡茶和香料包,用途非常广。
  想到桂花酒,叶纤红突然有些馋了。
  现在她有空间,制作桂花酒其实非常方便,只要在里面多种一些,就解决了。
  叶纤红叫他们在后院的藤椅子上坐下来,椅子不够用,她就和胡向阳回屋里去拿。
  “今天才十四,看月亮好像还早了些。”胡向慧坐下后,抬头望了望天,笑道。
  “人团圆了,就等于过中秋了,你管月亮圆不圆?”方文真拍了一下女儿的后背,笑着反驳道。
  “那倒也是。”胡向慧点点头。“往年中秋都在京城过,每次看到大伯大伯母一家,我就觉得腻歪,今年总算可以摆脱他们了。”
  “我也这样觉得。”胡向阳接口道。
  在这个问题上,姐弟俩的观感完全一模一样,都讨厌大伯一家。
  “爸妈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早些退休,在虞城这边买套房子养老算了。”胡向慧突然提议道。“以后过年过节,我们就在这里团聚。”
  弟弟的女朋友就在这边,他短时间内估计不会调到其它地方,而虞城离自己夫妻工作的地方也不远,过来一趟很方便。
  “想得美。”方文真白了女儿一眼。“你爷爷还在,如果我们过年不回去,你叫别人怎么看你爸?”
  “哦。”胡向慧顿时沮丧起来。
  这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虽然老爷子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下不了床,但是只要还活着,他们作为晚辈,就不能把他抛在一边。
  “好好的,说这个干嘛!”胡有德皱眉道。“你跟小红的事,我们都同意了,你管你大伯母说什么?”
  他也知道大哥一家,在动歪脑筋,可是向阳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还轮不到他们来安排亲事。
  在他看来,媳妇有家世有能力当然好,但是最重要的是跟儿子合得来。
  夫妻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如果把两个人硬拉在一起,天天吵架闹矛盾,这个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所以儿子跟自己提了叶纤红这个人之后,他们夫妻俩就亲自过来看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确定儿子说的是不是真的。
  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人品各方面都没有问题,他们就不会反对。
  特别是看到叶纤红各方面的能力之后,他们已完全认可了这个媳妇。
  郑建国和叶知书收拾好屋子,也端着茶过来了,叶纤红和弟弟站起来把位置让给他们,回屋里拿凳子。
  “亲家,你们这边的环境气候都不错,我家两个孩子,还劝我们来虞城养老呢?”方文真笑着调侃了一句。
  “那就来呗!”叶知书倒是巴不得他们过来呢!“我们在一起也热闹些。”
  她一直担心女儿嫁得这么远,以后结婚了不知道怎么办?如果跟胡向阳一起去京城,那见一面都难了。
  “我倒是想啊!”方文真笑道。“可是我们才五十出头,如果现在就退休养老,是不是还早了些?”
  “这倒也是。”叶知书深有同感地回答。“家里就算有钱,也闲不住,总得等他们都有孩子了,需要回家带孙子,那才有理由回家休息了。”
  “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方文真说完瞪了女儿一眼,似乎怪她没有生孩子。
  卫谨言父母已过世,过年过节也跟胡向慧一起到胡家,如果有了孩子,肯定得由外公外婆带。
  胡向慧无奈地笑了笑。
  她现在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时期,肯定不能请产假,否则大半年后再回来,原先的位置,肯定已被人占了。
  如果一切重新开始,那就会错过很多机会。
  她希望自己爬上副处位置后,再考虑这件事。
  毕竟到了那个时候,就算休息一段时间,职位也不会太差。
  华夏历来缺女干部,特别是一个副处级女干部,如果年纪到了,往往会安排到县里担任副职,那往后的路就顺了。
  大家聊了一会家事,又聊了一会叶纤红现在开的店,到了天黑下来,已是八点多了。
  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电视,胡有德就撑不住了。
  “爸妈,你们先去睡觉吧。”胡向慧主动开口道。“坐了一天两夜的火车,也累坏了。”
  “对,对,早点休息。”叶知书连忙站起来说道。“等明天精神好了,再让向阳和小红带你们到处走走。”
  “行。”方文真自己也困了,于是在叶知书的引领下,到了三楼的客房。
  里面设施非常方便,生活用品又准备好了,两人进去后擦洗了一下,就上床睡了。
  半夜里胡有德爬起来,去卫生间方便。
  因为身体原因,这已成了习惯。
  身体走动时,感觉特别轻便有劲,他又抬了抬腿,发现没有像以前一样,沉重得仿佛绑了两只沙袋。他不相信地又做了几个扩胸运动,又做一个投篮的动作,双臂举起来非常轻松灵便。
  怎么回事?自己的老毛病怎么全都好了?他不敢相信地抬腿跳了一下,真的没事了。
  他冲到镜子前,仔细观察自己。
  原来带点腊黄的脸,现在看起来似乎多了点健康的红色,被风吹出来的刀刻般的鱼尾纹,似乎也浅了些,灰暗的皮肤似乎多了些光泽。只是身子粘粘地似乎有点油,他小便之后,脱了衣服,开了热水洗澡。
  擦干身体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变化,怎么看起来像是年轻了十岁。
  胡有德不淡定了,回到屋里摇醒老婆方文真,把情况跟他说了。
  “你说什么?”方文真眯眼看了看手表,才凌晨两点,正是人最困乏的时候,忽然明白过来,一下子坐了起来。
  老胡的病好了?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我也是刚刚发现的。”胡文德抓住她的手,在自己的脸上摸了一下。“你说有没有不同?”
  “变滑变嫩了?”方文真狐疑地说道。
  又去摸自己的脸,想对比一样,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油油的,似乎还带着一股臭味。
  她吓了一跳,连忙伸去摸卧室的大灯,原先床头幽暗壁灯,看不清楚脸。
  “你真的变年轻了。”这时候才看到老伴的脸,又低头去看自己,发现手臂上、腿上,似乎都粘了一层污垢。“我先去洗洗——”
  走进卫生间时,脑中还在想:难道自己也像老胡一样,能年轻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