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功名路(科举) 第138节
作者:
绕骨生 更新:2024-10-04 13:22 字数:4248
她父亲也是一个翰林,并没有做多大的官,但是看她穿着,小官家庭应该不会这么讲究,估计家里不止她父亲有官身。
寻芳也不好多问她家里的情况,她答应让寻芳帮忙,寻芳内心就已经有些欢喜了。
他承认自己对这姑娘有些好感,若是旁人,寻芳不一定会愿意帮这个忙,而且还是主动给自己找一件麻烦事儿,这位姑娘,在他心中稍有些不同。
但他可能只是对这位叫陆婉的小姐有些好奇,好奇她大晚上的为什么要出门,并且还不是回家,而看起来,好像又不是因为跟家里闹了别扭。
再看她穿着不凡,这样年纪,人人都爱打扮,就是到了冬天,也都想着花样让自己好看。
她却穿着一身青色衣裳,身上穿戴都很朴素,只是料子看上去很贵重。
美丽高贵的良家女子,身上又有令人好奇的点。这足以让一个男人对一个女子产生兴趣了。
寻芳得知了她家的地址后,便离开了这亭子,让车夫先去了陆宅。
到了门口,让小厮帮着传递了一声,并不曾留下自己的名姓。
虽然这时候民风没有封建到一男一女在一个亭子内躲雨,就传得二人名声都不好听。
但寻芳还是不想给那女子造成任何麻烦,所以让元庆不要透露自己的名姓,况且来这一趟,他只要静坐车上,一切只需张嘴吩咐就好了,举手之劳,也没必要非得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
元庆去传话后,又回到了车里。寻芳便吩咐车夫回去。
等走到离陆家远些的时候,又让那车夫停下了。
车夫虽然疑惑寻芳怎么要走走停停的,但是也没有问寻芳原因。他是个仆人,主子要做什么,没必要都跟他讲清楚。
元庆却跟寻芳亲近些,疑惑道:“少爷,为什么又停下了?”
寻芳没去回答元庆的话,而是掀起了车内的帘子,朝陆家的方向看去。
元庆见状,了解了寻芳的意思。
他们等了大概有一刻钟的时间,就见陆家有一辆马车行驶了出来,看样子,应该是去那亭子里接人的。
等那车子差不多走远了一些,寻芳才又对那车夫吩咐道:“走吧。”
元庆在一旁,没敢问自家少爷对那陆家的姑娘有什么想法。
他心里好奇,从不见少爷对别人家的姑娘这么上心过。之前对杨家姑娘倒是很关心。
但是杨家姑娘比寻芳大许多岁,再来就是两家原本就关系好。说寻芳喜欢杨家姑娘,不如说寻芳是将杨家姑娘当做了姐姐。
而寻芳又向来对母亲孝顺,对姐姐妹妹很好。就是叶珠儿,寻芳虽然不喜她,却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重话。
像是今日这般,主动要帮人家,还特地不留下什么姓名让人知道,之后还得确保那姑娘有人接送才肯离开。
对一个外人这样伤心,是寻芳从不曾有过的。
丝丝凉雨,落在地上,在底浅的水洼中泛起涟漪。寻芳的心境并不似少年郎,然而这般动情,却是初次。
若真要说那女子与自己的关系,这便算是他晚来却初开的情窦吧。
然而这情动的感觉还很轻微,并不强烈。说到十分喜欢又没有,说不喜欢,这也是天大的谎话。
他心中暗暗想着,若是有缘,老天待他不薄的话,或许能再见到她吧。
一路回了叶家,已经要到晚饭时间了。
寻芳匆匆回屋换了件衣裳,便出来用晚饭。叶寻芝回家后便睡了一场,醒来后酒也醒了,如今换了衣袜,身上没有酒味。
叶锦知道他们朋友相聚欢喜,喝些酒水并不会责怪。
叶锦教书严格,但是对待学生跟儿子的时候,其实还算温柔。只是遇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人,会格外的凶一些。
用饭的时候,叶锦见寻芳今天回家比较晚,便问了寻芳原因。
寻芳没说寻芝喝到吐的事情,只说想给家人买些礼物送回去,所以回来的晚了些。
小酌两杯,叶锦是不会怪罪的。可要是喝到吐,还是大白天的,这就有些失礼,所以寻芳不敢告诉叶锦关于叶寻芝喝酒喝到吐的真相。
之后又闲说了几句,用过饭后,寻芳跟寻芝一起看了会儿书,夜深了便回房休息。
原本寻芳他们的学习就不差,如今到了叶锦先生这里,有问题又能随时去问,学问便越发进益起来。
今年过年前夕,杨雪松他们放假,大家便又约着一起聚一趟,另外也要介绍几个相熟的人同寻芳他们认识。
寻芳他们赴约而来,在一家酒楼坐下。
因没有位置,他们所在二楼人来人往,桌子靠着楼梯,杂音很多,还挺吵闹的。
梁佩恩笑着端起一杯酒水,向大家敬酒,说道:“将近年关,也是我没有提前让人准备好,如今没有包厢了,只能在廊上坐坐,大家都是相识,好在今日且不讨论朝堂时政,不过闲聊而已,不用太过避讳,就千万不要嫌弃我订的地方。我先喝一杯,算是给大家赔礼一番。”
京都的年味儿比丹城都要重,寻芳他们爱安静,难得有热闹的时候。这次是梁佩恩跟杨雪松做主招待,他们自然不会不喜。
于是大家坐下后笑着喝酒说话,几人在一起,还做了迎接新年的诗句。
几位青年才俊坐在一起聊天,总是难得的,共同语言很多,所以这天也聊得火热。
正在大家喝了几杯酒,身体温暖,心情舒畅的时候,忽地听到有人叫唤:“寻芝!寻芳!”
寻芳他们在这京都城,真正认识的人不算多,忽地听到有人叫自己,还很惊讶。
转身一看,却发现叫他们的人,正缓缓走上楼梯,笑得一脸灿烂。
要说来人是谁,那正是皇商沈家二公子,沈清玉了。
寻芳他们因在这人身上吃过瘪,加上沈清玉为人刁钻古怪,所以瞧见他后,二人的脸色都僵了一下。
桌上有人并不认识沈清玉的,疑惑道:“这位是?”
另外有知道沈清玉的,便说道:“是皇商沈家的二公子。”
“就是那个沈清玉?”
就是没有见过沈清玉的人,对沈清玉的名讳还是比较熟悉的。毕竟这位公子一向风流,在京都纨绔圈子内,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子琼、子贤,你们跟这位沈公子认识?”梁佩恩也觉得神奇,按照叶家两位兄弟的性格,应该是很难会跟这样的人相识才是。
寻芳他们刚想要解释,自己跟这沈清玉并不熟悉,谁想那沈清玉上前便说道:“认识,我们沈叶两家是世交。”
“哦?怎么不曾听你们提起过?”杨雪松坐在一旁,想起之前寻芳跟寻芝问过自己关于沈清玉的事情,但是不曾知道他们是世交。
况且,要真是世交,寻芳他们也不至于跑去问别人,关于沈清玉的事情了。
“我们两家原是世交,后来搬了家,沈家才发际的。也是许久没有联系了,直到两三年前才又重新在长兴省城相遇的。那时候我跟叶家两位兄弟也是初见,可惜当时我也有事在身,并没有见过几面。但是昔年世交情谊还在,两家关系到现在还很好。是不是啊?叶兄弟?”
沈清玉走到他们身边,大冬天的,还摇着那把破扇子,看得寻芳拳头都硬1了。
沈叶两家确实是世交,但是他们家跟沈清玉这一脉并不熟悉,这时候沈清玉这么说,还算是寻芳他们高攀了,总不好当面否认,说他们不熟吧。
听到这里,寻芳跟寻芝都无法反驳,只好笑笑,不去回应,只希望这沈清玉自己玩够了赶紧离开。
梁佩恩稍微察觉到了他们两家人,好像并不如沈清玉说的这般友好,具体原因总不可能在饭桌上问。
沈清玉都站到前面了,莫说这里有位置,就是没有位置也该挤出位置来让他坐才是。
梁佩恩说道:“既然是子贤他们的朋友,那便请上坐吧。”
沈清玉仿佛就等着梁佩恩说这句话,只见梁佩恩刚请他坐过来,沈清玉便捡着那个空着的位子坐了下来。
这次聚会,是梁佩恩跟杨雪松邀请众人来的,所以他们招呼着人再摆上一副碗碟,一边又主动给沈清玉斟酒,请他吃菜。
沈清玉便上座位后,就跟周围的人都自我介绍了一番,互相认识了。
虽然沈清玉名声不多好听,但是在场人都因沈叶两家相熟,没有不给他面子,表面功夫还算不错。
况且沈清玉只是纨绔了些,平时最不济,走正道的人都只是不跟他结交罢了,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自然也不会为难沈清玉。
在场人中,沈清玉唯对杨雪松还有梁佩恩二人的态度更好一些,亲密的如同方才见到寻芳跟杨雪松一样。
他一坐下,就说自己久仰杨雪松跟梁佩恩,毕竟二人在上次的殿试中名列前茅,文人圈内,只有不认识他们的,没有不知道他们的。
杨雪松他们也客气地回应着,大家只当沈清玉是个普通的朋友,继续聊着之前行的酒令。
谁想沈清玉也说要加入进来,大家原本劝他,他们的酒令难一些,都是要押韵的,只怕不好讲。
沈清玉却非要加入,说的话也很在理。
“既是要行令,我既然在这桌前,哪有不参加的道理?”
如此,寻芳他们倒不好劝了。
之后沈清玉也勉强凑了两对诗词,寻芳他们听着,觉得他对的虽然没有特别出奇,但也尚可了,便很社会地夸赞了他两句。
正聊开了,就听见楼下忽地热闹起来。
第141章
寻芳他们闻声, 往楼下看去,却见一堆身穿锦绣衣裳的公子哥儿走进了酒楼内。
为首的是一个身穿红衣,形容微胖, 身材不高不矮,有个一米七上下,长相普通,神色喜悦却又有些纨绔形象的这么一个男子。
那男子一走进酒楼, 就有人自动给他让出道来, 整个楼里, 凡是被他们声音吸引的人, 都朝那边儿望了过去, 但是热闹的氛围未减,聊天的声音也不曾变小。
掌柜亲自来迎, 点头哈腰的, 好不狗腿。
寻芳并不知道那是谁, 有些好奇地看着,只当凑凑热闹了。
“这人好大的派头。”叶寻芝坐在寻芳身边, 说道。
“你们不知道他,他是如今相爷的二公子,李瑶的, 是这京都内最会玩儿的人了,却不曾好好务过什么正业,1最是糊涂一个人,且好美色, 男女不忌。平时小官司也不少,前一阵儿还跟京里一位商户抢小妾呢。”杨雪松在一旁小声解释道。
寻芳就在叶寻芝身边坐着,所以将这话听得清楚。
越是听到后面, 越是觉得这杨雪松对李瑶的形容,就是放在沈清玉身上也不为过。
这样想着,寻芳便朝身边坐着的沈清玉看了过去。
沈清玉感觉到寻芳在看自己,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看我做什么?”
寻芳也是一愣,他这纯属于条件反射,完全没料到自己居然心里想着想着,便真的朝沈清玉看了过来。
“没什么。”他装作无辜地说道,随即将头转了回去,继续看他的热闹。
偏沈清玉不依不饶,伸手在寻芳面前,像是抓住了他小辫子似的笑道:“你方才那样看我,分明是拿我跟那李瑶做比较。”
寻芳见他笑着说话,知道这人没恼,这才转过身来说道:“同为纨绔子弟,你跟他都是这纨绔圈中的‘翘楚’,就是拿你们做比较,你又有什么可说的?难道你比他玩得不开?还是你不如他挥金如土,还是你不如他喜好美色?”
“玩得开,挥金如土,喜好美色,我都是认的。可你真不该拿我跟他比较,比起他来,我先是外貌上就高他许多。你瞧他那模样,身材浮肿,下脚虚浮,一看就知道是个要色不要命的主儿。况且他行事比我张扬千百倍,还是个彻头彻尾没读过书的蠢货,怎么拿我比他?”
说着,他还要拽寻芳的肩膀,让寻芳仔细瞧着他,边说道:“咱们相识一场,你好歹知道我些。拿我比他,是不是太小看我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