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节
作者:拉风熊猫Luck      更新:2024-10-04 19:50      字数:4190
  “兄台客气,免贵姓李,这位是舍妹红衣,在下淳风。”他作揖说道:“我们因为有急事,后会有期。”
  李淳风,好熟悉的名字,可我依然想不起是谁。
  看着他们兄妹二人向前走去,我不由跟了上去:“李大哥,你们要去神都献什么宝呢?”
  二人停了下来。
  李淳风不由笑道:“我看兄台面相清郎,眼神清静,也不是奸诈狡猾之徒,实不相瞒,家父偶然之间得了一颗黑色的珠子,发现它非普通的奇珍异宝,似乎可以下通幽冥之地,便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幽冥灵珠。”
  “幽冥灵珠?”听到这里,我顿时感觉比偷看女人脱衣服还要兴奋:“李大哥,能否让小弟开开眼?”
  看他有些迟疑,我不由说:“李大哥,请放心,我只是看一眼,绝无半点贪念。”
  说句实话,我确实想看,必竟因为这颗珠子也差点被砍了几次,先是进丰,后是南联,然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只是听说,却从来没有见过。
  最重要的一点时,这颗珠子,我也明白,我无福去享。
  李红衣这时说:“哥,赶紧走吧,咱们先替他付了茶钱,他还不知足,还想着我们这个宝贝呢。”
  这时李淳风问:“兄台,我刚才看你听到幽冥灵珠,似乎熟识,莫非你知道这珠子的妙用?”
  “没错,不瞒李大哥,此珠子是否下通幽冥不知,但我听说的是含在嘴里,便可长生不老,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李淳风听后,却并无惊讶之情,只是问:“兄台,你说的可当真?”
  我心暗想,别人说的,我一字不差复述,并没有私自改编,这一点当然是真的。现在不但黑白两道想抢进丰这颗珠子,就连玄门高手也在争夺,能不能长生不知道,值钱倒是错不了。
  李淳风听后说:“既然如此,我更应该去把这颗珠子奉献给当今圣上,希望天下百姓能永享太平盛世,不再饱受战乱之苦,妻离子散,颠沛流离。”
  “我只看一眼,可以吗?”我又问道。
  李淳风这次没有拒绝,从包袱中拿出一个白布包裹,里一层外一层打开,最后像一个尸丹那么大小的黑色珠子出现在我面前。
  第一次见到幽冥灵珠的真颜。
  除了与尸丹外表一样之外,其它有诸多不同,尸丹只是外表有一层黑色的煞气,质地非常非常浑浊,而幽冥灵珠则并没有这层煞气,虽名有幽冥,但是却闪现着许多祥和之光,晶莹剔透,犹如一颗黑珍珠一般,只看表面,便是非凡之物。
  看完之后,我便让他包了起来,同时问道:“李大哥,这种宝贝,令尊是如何得来的?”
  “这宝贝来源也确实神奇,前些日子,我们家的那头公猪竟然生一窝猪崽,于是我爹夜观天像说公猪生崽,有违天道,地下必定有妖,便在我家猪圈处挖下六尺,妖没挖出来,却挖出了这个。得了这个东西之后,我们家也怪事频出,经常看到死去之人,不过这些人并不害人,所以我们就感觉它能下通幽冥。”
  “令尊真厉害。”我不由赞道。
  “我爹是当地有名的半仙。”李红衣在一边插嘴说道。
  李淳风不由轻笑:“红衣,大人说话,你不要乱插嘴。”
  李红衣也撅起嘴巴:“哥,我不小了,你还说我。”
  李淳风笑了笑:“子龙兄台,你不要见怪,舍妹年幼且调皮。”
  李红衣听到这里,不由冲李淳风吐了吐舌头。
  我笑了笑说:“不怪,不怪。我们也是有缘得见。”
  这时李红衣拉着李淳风的袖子说:“哥,我们快走吧,天马上要晚了,我们至少要赶到郑郡,才有客栈住啊。”
  李淳风这时又作揖道:“子龙兄台,告辞。”
  我也作揖道:“拜拜。”
  第四十节:死在吉时8
  看着他们二人渐行渐远,我突然想起我虽然还不不清楚目前的状况,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认识他们也算熟人,我就这样让他们二人走了,那我该怎么办?
  一时之间竟然忘了小黑,只是跟在他们身后走着。
  虽然现在是下午,但行人并不多,偶尔会有人,马车或牛车经过,但很快又消失在视线中,甚至连一个茶亭也看不到了。
  在跟着他们的过程中,李红衣不时扭头看看我,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她肯定在想,我为会很要跟着他们,果然跟了一些距离之后,听到红衣对李淳风说:“哥,那个怪人一直跟着我们,他不是想打我们宝贝的主意吧。”
  李淳风这时也停了下来,转身对我作揖说道:“兄台,还有什么指教?”
  “不敢指教,我是外乡人,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我们能不能结伴同行?”我急忙说道。
  红衣有些不乐意,噘着嘴巴对李淳风说道:“哥,就你心肠好,看,现在想甩也甩不掉了。”
  李淳风对李红衣笑道:“红衣,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外行走,难免有落难之处,我们今日帮人,日后也会有人帮我们,天理循环,不必斤斤计较。”
  红衣依然想说什么,李淳风摸了摸她的头说:“红衣,又调皮了?等我这次带你去神都之后,回去就把你嫁出去……”
  红衣的脸顿时红了:“哥……”
  李淳风这时对我说道:“子龙兄台,红衣心直口快,你不必在意,现在天色已不算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郑郡城中,方便晚上落脚,这荒郊野外,着实不便,赶紧走吧。”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们二人一路向前。
  斜阳渐落,在这条黄土路上,印下三个长长的身影。
  依照那茶亭伙计所说,我们本身就在郑郡外围,所以离郑郡也不是很远,不过因为是步行,还要走上一段距离。
  当夕阳完全落山,玉兔东升之时,李红衣的脸上越来越呈现焦急之色:“哥,天黑了,我们路上万一遇到……”
  “别怕,红衣,你看有月亮,再夜行七八里,我们马上就会到郑郡城门之外。”李淳风安慰她道。
  谁知他话音刚落,突然听到沙沙声,接着便从路边黑乎乎的树丛中跳出来几个蒙面黑衣大汉,犹如几条恶狗一般拦住我们去路。
  这几人手持钢刀,在本来清幽的月光之下,竟然闪着夺目的恶寒之光。
  果然是痒处有虱,怕处有鬼。
  为首的蒙面大汉厉声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些大汉出现的比较突然,看上去也比较凶恶,不过这里不得赞一下李红衣,虽然二八年华,虽然刚才一幅焦急之像,但现在却面对这几个人,竟然毫不慌张,静静地站在那里,胆色过人。
  这些狗齤日的,让我顿时想起了南联,不过,他们比南联那些人有文化,至少会念个五言绝句什么的。
  目光落在钢刀之上,我顿时觉得应该找个地方躲一躲,悄悄看了一下四周,发现既无人家,也无官府,根本无藏身之地。
  李淳风这时依然作揖说道:“几位大哥,我们确实是过路的,但我们身上银两并不多,能不能通融一下,下次补上。”
  为首蒙面大汉冷笑:“没钱也可以,就把这个女人留下当压寨夫人,哈哈……”
  看来今天是一定要留下点什么了,我悄悄地对李淳风说:“李大哥,你会拳脚功夫吗?”
  李淳风摇了摇头:“我一介书生,根本不会这个。”
  “那你妹呢?”
  “舍妹虽然淘气了些,但家教也颇为严厉,家父一直让她跟家母学习女红刺绣,不曾接触过拳脚功夫,否则无法嫁人——你呢,子龙兄台?
  “我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最擅长跑。”我说。
  “子龙兄台,今日之劫,可能不易过,那你先跑吧,红衣可能跑不快。”
  我叹了一口气说:“李大哥,劫虽不易过,但不是不能过,咱们一起跑吧,红衣跑不快,咱们一人架着她一只胳臂跑,如何?”
  李淳风非常感激地说道:“子龙兄台,我果然没看错你。”
  正说话间,那个蒙面大汉说:“还磨蹭什么?要么留财,要么留人。”
  说着就要去拉红衣,红衣急忙向后退了一步。
  趁这个机会,我冲李淳风使了个眼色,一人架着她一只胳臂向后一路跑去。
  李红衣个头不高,而且看上去又很瘦,所以一开始根本感觉不到李红衣的重量,可是跑着跑着,不知李淳风的感觉如何,但说我,便感觉她就像一个千金坠一样,只觉得呼吸的压力越来越大,犹如垂危的老人一般,照这样下去,不用多久,不被他们砍死,也会被累死。
  李淳风的脸色,也是一片苍白,汗珠像黄豆一样直往外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李红衣看到这里,说:“你们让我下来吧,我自己跑。”
  虽然她这样说,但是让她自己跑的话,估计更容易被抓,眼看那些大汉就要跟到我们屁股后之后,李红衣突然之间甩开了我们,说了一句:哥,子龙大哥,我不想连累你们,你们走吧。”
  说完之后,她便捡了一根树根,向劫匪打去。
  她肯定打不中这帮土匪,但是土匪的钢刀却捅进了她的肚子。
  亲见古书中的杀人,我一时之间愣住了,但同时一股热血冲上头顶。
  但很快又想起,小黑,纸关刀都不在,就算有又如何?我又想起了那把大唐刀,然而又不在手中。
  李淳风看到这里,马上就要去救李红衣。
  我一把拉住了他:“李大哥,事实是无法改变的,恐怕令妹已死,咱们还是先逃为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又何必送死呢?”
  说完之后,拉着他一路跑去。
  不知又跑了多远,我终于跑不动了,停在那里长长地喘了口气,却发现,李淳风不见了。
  难道他跟丢了?
  就在我想着要不要找他时,不远处渐渐走来一个老头。
  背着月光,看不清脸,但背影很熟悉,他停在我身边说:“刚才那些土匪杀人,你是不是很愤怒?”
  “那是当然,我恨不得把他们吃了,如果小黑在,我一定让小黑把他们全部咬死。”
  “吃了他们,你不与到他们一样吗?”老头问:“小黑咬了他们,他们再去咬别人,你的情绪依然无法控制。”
  “你的意思是好人必须要死,坏人必须作恶?就算是阎王,也要油炸他们,能道就因为炸了他们,阎王就是坏人吗?”我心中暗想,尼玛是谁啊,虽然与他们兄妹二人不过萍水相逢,但是他们二人也是好人,李淳风已死了妹妹,你又何必在这里说风凉话呢?我为李淳风打抱不平两句,又岂轮到你这老头胡言乱语?
  不由仔细看了看他:“你是……你为什么不去救他们?”
  “此乃定数。”
  “去你娘的定数。人家死人了,你幸灾乐祸说是定数,你好意思吗?你为何不出手相救?”
  “你看不惯,你可以打他们。”老头却也不恼
  “我草,我要是能打的过,早就干翻他们了,还用你在这里说。”
  老头提出一把刀给我:“拿着我这把砍柴刀,去吧。”
  我不假思索夺过他的刀,返了回去。
  李红衣确实死了,血流了一地,夜风之中,全是血腥味。
  李淳风正抱着李红衣,默默无言,所谓大恩无言,大悲无泪吧,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些白绫,为李红衣包扎伤口——虽然她已经不需要了。
  尽管如此,那些土匪依然举起钢刀向李淳风砍去。
  “今日我定要你们血溅这里,不是一直想让我渡吗?今日大爷我就渡你们全部去投胎。”我大骂了一句,拎起那把砍柴刀,就冲向了土匪。
  但就在刀砍向土匪时,却发现就像砍向空气一般,根本砍不到他们。
  “这是怎么回事?”我急忙问:“为什么砍不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