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作者:
玄墨妖 更新:2024-10-05 03:07 字数:5228
每天离开武馆时,总会有穿着时髦的女生在门外等他一起离开。可那家伙每每在这种时刻,只要看到谢豪锋出现,就会故意冲他露出那抹讨厌到极点的戏谑笑容。但面对女生时,又很快转变成温煦的笑容。
谢豪锋早就想要揍骆志轩了。只为了骆志轩经常露出的怪笑以及当初在厕所门前看白戏般不懂回避的眼神。因为以前是学生的身份,并且,两人从没有过实质的交流。他没有办法找到理由揍那个男人
可到了武馆就不同了。他可以在师父的授意下正大光明的揍那个男人。只要到了学员之间互相切磋的时刻就行。当然前提是,他的功夫势必要比骆志轩强。
在切磋的过程中,想要揍骆志轩有点难度。因为,对方也不是等闲之辈。因此,两人之间经常会出现类似恶性搏杀的画面。但还是很顺利,因为最终,他比骆志轩技高一筹。
每次他把骆志轩打倒在地。那男人就会低声的用挑衅的语气说。
“谢豪锋,你是不是公报私仇?!因为我看到你在厕所跌倒的狼狈样?!还是因为喜欢你的女人到最后统统会迷上我?!”
他总觉得骆志轩故意在挑衅,想惹他不开心,惹他愤怒。仿佛他的脸上打破那抹冷酷的表情,骆志轩就会开心很多似。
骆志轩似乎并不在意是否会挨打。因为,每次挨了他的揍,骆志轩根本不会恼怒。依然乐呵呵的和等在武馆门口的女生一起离开。依然还是会转头冲他露出那抹讨厌的笑。
到最后,谢豪锋已经不想要再理会骆志轩的笑容和心态。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学武这个过程中。
在学成离开武馆之时,他对骆志轩的印象就只有两个。除了喜欢冲他古怪的笑之外,就是那人泡妞的本事真的挺大。因为,每次等在门外接他回去的女生都好象不是同一个,他几乎三天两头换新的女友。他似乎很享受和不同女生出去约会的过程。
这就是今天,谢豪锋为什么会急急的搂着诗雨离开,不想和骆志轩打招呼的真正原因。因为他知道,那个男人就喜欢冲女生露出善意温煦的笑容。但只要面对他,就会充满戏谑。所以,他不想多看骆志轩一眼,也不想在脑海里重温过去在厕所里跌倒的那一幕。更不想要让诗雨和骆志轩多做接触。他担心诗雨也会如同那些女生那样被骆志轩迷住。
他记得骆志轩曾挑衅的说过,凡是喜欢过他的女生到最后全迷上了骆志轩。当然,他根本不会在意那些花痴女生喜欢谁。因为,她们本来就是他不屑的。但是,诗雨却是他极为在意的,不容有失的。而他就算再讨厌骆志轩,也必须承认,骆志轩好象真的很受女生欢迎。
如果说他原本希望诗雨留学的日子慢点到来。那么从今天开始,他却希望,时间快点过去。最好一眨眼之间,早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那样,诗雨也已回到他的身边。再也不会有机会碰到骆志轩,不用再和那个男人有什么接触了。
但这都是美好的愿望而已。因为,时间不急不慢,却在正常的溜走。
谢真锋的婚礼近在咫尺。诗雨即将去f国的日期也越来越临近。护照都已办妥。
……
真锋搂着秦悦从医院出来。刚才,他陪着她去做了检查。胎位一切都很正常。
打开车门,扶着她坐上车。虽然根本还没有显怀,但是,他却相当的小心仔细。生怕她和孩子有个闪失。
说起来,现在,他的心态比之前要好了数倍。他已经彻底的接受了就要成为父亲和一个女人的丈夫的这件事。
他把曾对诗雨的喜欢暗暗的藏在他心底最隐秘的角落。成了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的秘密回忆。诗雨是他这辈子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女人,但却是他的亲人,是他的大嫂。因此,他不会再给自己任何借口企图破坏这份关系。
他把自己的全副注意力都转移到此刻坐在他车上的这个女人以及她肚中的孩子身上。他想他会成为称职的爸爸,也会做一个合格的丈夫。
“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或者,要不要去看场电影?”
今天是他的休息日。吃了午餐后,他就陪她来医院检查。现在时间还早,可以去看场下午场的电影。也可以陪着她吃点好吃的。他知道孕妇都比较贪吃。
“不用了。我有点累,想要回家休息。”
她脸上泛着笑意,摇摇头。
最近,她都比较贪睡。总是觉得睡不够。不过,她真的很感谢他对她做的所有。自从想要和她结婚后,他真的对她很照顾。她知道,他在尽力和她培养感情。为了孩子,和一个并没有什么兴趣的女人建立感情。她觉得他也很不容易。
“好,如果累了,就回家休息。过两天就举行婚礼了,更要多注意休息。”
他伸手抚了一下她短短的发丝。自从放开胸怀接纳她之后,慢慢的,他对她也改观了不少。她有一头俏丽的短发,白晳的肤色,圆圆的小脸蛋,圆圆的大眼睛,个子娇小但却尽显玲珑。而且性格上,除了有开朗活泼的一面,还时不时的透着温柔。
只要不把她和诗雨相比较。她算是个可爱的小美女。她还是他孩子的母亲。他对自己说过,以后,要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真锋……”
他们的车现在正停在医院的大门对面。她的小圆脸浮上一抹羞涩。垂下脸庞,眼中闪过一抹不确定。
“什么?”
他温柔的询问出声,也不急于系上安全带把车开走。现在路上行人不多,他并不介意坐在车上和她交流片刻。
“过两天就要举行婚礼了。你,你真的不会后悔吗?为了孩子,你真的可以吗?”
她有点婚前忧郁症。因为,到现在为止,她知道他还没有喜欢上她,可却要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而和她举行婚礼。这让她心里难免忐忑。
“……”
静静的睨着她,数秒之后,他什么也没有说,却迅速凑近她。抬手捧起她的小圆脸,唇覆盖在她的小嘴上。
自从那一晚的意外之后,他们之间根本没有过这样亲密的举动。突然而至的亲吻,让她的整个心都猛颤了起来。
他的吻是那么的温柔。一点一点,由浅至深,让她的整个心都陶醉了起来。身体中如猛窜着千万道电流。
随着他的热吻不断的加深,她开始热情的回吻着他。在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人不管周围来往着的行人,在车内互拥着,狂热的深吻。
许久许久。他才松开她的小嘴,眼神透着坚定。这就是她想要答案。既然已经决定了,他就不会后悔。既然已经决定真心接纳,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未来的岁月里,他一定会做到一天比一天对她更好。他不会让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受任何一点委屈。
两日后,他们的婚礼如期举行。
婚礼的规模相当的大,来观礼的宾客也特别的多。在宾客们的祝福声中,真锋很坦然的露着笑脸,望着秦悦一步步向他走近。
那一幕,让他想起了当初看到诗雨踏着红毯走向他大哥的一幕。那时的诗雨美的让他窒息,却也痛苦的让他疯狂。
如今,却轮到了属于他的婚礼。望着那个娇小俏丽的穿着婚纱的女孩,他咬了咬下唇,露出真诚的微笑,向她伸出了他的手。
从今往后,他们两个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虽然,他们并不象大多数的夫妻那样,是因为炽热的爱意而决定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很快会有属于他们的孩子。慢慢的,一定也会建立深厚的感情。他想,他们应该会幸福吧。不,一定会幸福。
……
“真锋今天真帅对吧!秦悦也很漂亮。他们真的好配。”
参加完婚礼和婚宴之后,谢豪锋开车送诗雨回家。透过车窗,瞥着霓虹下倒退着的街景。诗雨开始发表对婚礼的观感。
除了自己的婚礼之外,这是诗雨到达现代之后,头一次参加的婚礼。坐在宾客席中的感觉和当新娘时完全不一样。今天的诗雨带着轻松的心态,真诚的祝福这对新人。
当初她自己结婚时,手心都会冒汗。很是紧张,就怕出差错。这样的西式婚礼在她的眼里是完全特别的,和古代的传统婚礼区别太大了。
“……”
他没有出声。心里当然是祝福谢真锋新婚之喜。只是,关于漂亮,帅气之类的,他没有太过留意。他的眼里就只有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小女人而已。
而且,随着诗雨即将离开去f国的日期临近,他的情绪也不是太高。
他真的很不想让诗雨离开他两个月,可是,却没有办法自私的阻止这件事。眼下,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接下来剩下不多的日子里不停的缠着她,粘着她。只要有力气,就不断的要她,再要她。爱浓情炙,难舍分离……
夜深人静。深身湿黏黏的她,窝在他的怀中,小脸贴在他健美的胸肌上,喘着气。
“锋,你都不会累吗?”
连番的激战之后,她真的感到累了。如果不是她累了,他一定还不想要停止。
“诗雨……”
搂着她肩膀的大手略微紧了紧,让她更贴紧他的身体。俊脸一低,唇落在她光洁的额上。对于诗雨,他真的不太会轻易喊累。他真恨不得时时刻刻把她揉进他的身体里,再也不用分开。
有时,他也想过,是不是应该对她霸道一点?!如果,在得知她要去f国的消息之后,马上就出言阻止。她会不会听从他的话?!会不会生他的气?!
可是,不管结果会是怎么样。他始终都忍不下心去阻止她想做的事。因此,只能暗自伤神,悄悄呑下离别的苦。
接下来的两天,他就象个老爸一样,亲自为她准备行李。不漏掉任何的细节。他虽然多么想一天拖过一天,可是,在诗雨和亲朋好友相聚道别后,分别的时刻还是来临了。
“诗雨,手机要充足电,要经常通电话。有什么需要,要马上打电话给我。晚上,尽量呆在屋子里,外面不安全。三餐要准时吃,要注意休息……”
他对她有很多很多的牵挂。真心不舍得她离开。虽然,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还是难舍难分。
“好。我一定会。”
她却和他不同。虽然,她一样是喜欢他,也想要和他在一起,不舍得和他分开。可是,在她的角度看这件事,总归是有点不同。那时因为,对即将可以出国,到没有去过的地方的好奇感,早就已经掩盖住了不舍得和他分开的情绪。
“要想我!”
他总算是霸道了一回。伸手紧紧的再拥抱住穿着厚厚外套的她。等小丫头下次回到n市,就已经是冰天雪地的冬天了。
“好,我会一直想你,想你。你也要想我喔。”
她伸手乖乖的搂住他的腰。小脸贴在他的胸前,这一刻,她的心终于感受到了真正的离别。
如果一年前,她偷偷离开他的身边心底很是不舍,那么,此时此刻,那种不舍的感觉好象更为强烈。
依依不舍的又搂又亲,直到没有时间,才放开彼此。望着她离开的背影,他有着难言的落寞。在完全看不到她的身影,在转身的刹那,他却看到了那张极为讨厌的笑脸。
如果不是他存有良知,不想滥杀无辜。他真的很想撕碎骆志轩这张只有面对他时才会露出的充满邪气的笑脸。
真不明白,这男人从小到大,只要面对他时,为什么就是喜欢露出这样诡异的笑脸。他几乎敢肯定,骆志轩就是想故意挑衅他,就是想惹他发火。
他冷冷的移过视线,大踏步走向出口。他没有心思去猜测这个讨厌男人的想法,但是,他真的很郁闷在机场看到他。因为,这在提醒着他。这个男人将和诗雨坐同一个班机。未来的两个月中,他们两个将会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
……
“诗雨,要不要上我那里吃晚餐?”
诗雨到达f国的巴黎已有数日。画协帮他们这两名学员安排的公寓离学校相当的近,只有几步路之隔。
傍晚时分,从学校走着回家。她的身边陪着从同一个国家过来的另一名学员,骆志轩。
这个男人和谢豪锋同年,已经三十一岁了。身为h市某大公司总裁的他,喜欢上绘画才不过几年的功夫,但却凭实力和天赋新进加入了省画协,得到了这难得的深造机会。
因为在同一个班级学习。所以,诗雨要让他照应的事还真的不少。首先,就是语言。虽然,她曾经用那么少的时间,跟着谢豪锋自学了日常的f语。但想要跟上教授的口音和语速,真的相当的有难度。所以,她经常会有听不懂的地方需要向他请教。也会向他借一下笔记本。
他们的公寓房间隔了一层。诗雨在二楼,而他在三楼。这么低的楼层,两人都没有上电梯,就直接走楼梯。上了二楼之后,他提出了邀请。
因为,他知道诗雨自从来到f国之后,从没有自己煮过饭。她都是在超市买来熟食或者叫中餐外卖。而他却天天在自己房间里做饭吃。前几天,他还曾向她炫耀过他的厨艺。当初留学这么几年,他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煮菜。
“喔。不用了。谢谢喔。”
诗雨微笑着摇头。她听他说起过他的厨艺很好。可是,她并不想要上楼。他不是冯乐,她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进一个男人的房间,孤男寡女的,呆在一个空间里吃晚饭。
虽然他们已经相当熟悉。可是,她却觉得那样做会很不对。这跟平时跟他聊天或一起走回家有明显的不同。相信,如果被谢豪锋知道,他一定会很不开心。
而且,她晚上有好吃的。前几天她买了好多各种口味的速食牛排饭。只要放在微波炉中转几分钟,就可以吃到闻着香香又很美味的美食了。
“那好吧,明天和同学们一起去山上写生,一起出发?”
他没有再继续坚持。他在她的面前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高贵气质。
“嗯。好。”
诗雨愉悦的点头。
明天,大家会一起过去巴黎郊区的小城镇。那里有山有水,适合风景写生。
回到房间后,梳洗完,诗雨进去厨房,打算把冰箱里的牛排饭加温。正在这时,手机响了。是谢豪锋的号码。
他们两个虽然不是每天通电话,但也是三天两头的联系一次。基本上,都是他给她的。
“诗雨,吃晚饭了吗?”
电话那头是他低沉带着磁性的声音。虽然隔的那么遥远。可是,他的声音却听的那么的清晰。科技发达的现代真的是做什么都很方便。
“还没有。我正准备温牛排饭。可是,你怎么又这么晚睡啊。你那里都已经半夜十二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