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作者:
寻香踪 更新:2024-10-07 00:04 字数:5710
赵明月既然真的决定要开店,沈旭跃当然是全力支持的,他也知道,这个只是暂时的,等以后他们都工作了,店子肯定就不开了。沈旭跃对北京比赵明月熟悉多了,他很快就找好了房子,而且房东也好说话,等他们搬进来那天起才算房租,所以现在只等学校放假,赵明月搬进去。
到期末了,大家都在专心复习准备考试。大学里一年就这么一次考试,当然要重视。沈旭跃学校比他们学校要求严格一些,每学期都还有一次期中考试。
天气越来越热,蚊子也越来越多,这个多是相对的,比赵明月老家可是少多了,因为蚊子喜欢潮湿的环境,北京干燥,蚊子就少很多。但是这个年代的生态环境太好了,到处都是草地树木,蚊子相应就有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就循着汗味找上门来了。
大家为了第一次考试有个好成绩,都在挑灯夜读,而学校熄灯时间是夜里十点半,过了十点半,就只能点蜡烛了。蜡烛不能在床上点,容易引起火灾,那就只能到桌边去看,天气热,没有空调、风扇等一切降温设施,大家就用桶子接了水,将双腿放进桶子里,既能消暑又能驱蚊。
钱斯盛伸出手在胳膊上猛地一拍:“怎么回事,蚊子怎么都叮我啊。”
赵明月嘻嘻笑:“这说明你的血甜,而且天性乐观。”
“说我血甜我倒觉得没什么,天性乐观这是什么说法?”钱斯盛不大理解地说。
赵明月说:“根据研究表明,o型血是最招蚊子的血,而在所有血型里,o型血是最乐天派的,由此证得,你天性乐观。”
钱斯盛看着赵明月,点头:“好像说得有那么一点道理。”
李春梅也不看书了,看着赵明月:“老幺,那别的血型呢?”
“我也不太清楚,下次你们去图书馆自己去借那本书看吧,那是外国科学家研究出来的。”赵明月只是对招蚊子的血型印象比较深刻而已,因为她自己也是o型血。
高东方伸了个懒腰:“我背这些年代,脑袋都木了,为什么春秋几年发生什么事,还需要我们都记下来啊。”
“因为你是学历史的。”毛剑兰说。
唐卫华说:“你们都饿不饿?”
李春梅说:“饿,但是也没有干粮啊。”
唐卫华嘿嘿笑了一声:“我这儿有,吃完饭的时候我特意多买了三个烙饼,每人半个,过来领,我就懒得起来了。”她说着拿出一个纸包。
“大姐,你就递过来呗。”钱斯盛懒得动弹。
唐卫华说:“我反正是用筷子夹着吃的,你们要用手拿我也不介意。”大家看了半天书,手心里都是汗渍和灰尘,确实不适合直接拿着吃。
赵明月将双脚提出来,第一个跑到外面去洗手了,然后一阵风一样跑回来:“谢谢大姐。”学了大半个晚上,这会儿真有点饿了,来半个饼,还真觉得滋味好极了,“明天晚上的夜宵我包了。”
高东方吃着饼:“来点二锅头配着就更好了。”
钱斯盛忍不住噗地笑了:“二姐你跟谁学的啊,二锅头就饼?”
高东方说:“自创的,穷人的活法。喝了酒,感觉特别好,还能写诗呢。”
“那明天我去整一瓶二锅头给你,你写两首诗来。”钱斯盛笑眯眯的。
高东方摇头:“算了,起码也得等考完试再喝,要不然误了考试怎么办。我虽然爱喝酒,但是酒量不行,一喝准要睡死过去。”
赵明月问:“你们考完试都回老家吗?”
唐卫华和李春梅都说要回去,钱斯盛就不用说了,高东方说:“我准备和几个老乡去旅游,还有老秦也一起,男的女的都有,你们谁去?”
赵明月对旅游这事儿挺心动,但是她现在得要开店,走不了,想到这点,估计沈旭跃也是郁闷的,自己还没问过他的暑假打算,就已经把自己的暑假计划下来了。
没人响应,毛剑兰说:“我不回去,准备去找点事做。”
赵明月说:“剑兰你要找什么事做?”
毛剑兰摇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北京这么大的城市,应该能找到临时活干吧,等放假了再说。”
赵明月说:“等我店开起来,看看情况怎么样,要是需要人手,你来我那帮忙吧。”
毛剑兰点点头,笑了:“好啊。”
终于考完了试,该回去的都回去了,没回去的也都各自有了去处。赵明月租的房子在北京最繁华的商业街——西单,当然不是正街,正街的铺面都是国营单位,而是与正街隔着一条马路的街道,那片儿基本上就是个小杂货店之类的,行人也比较少了,租的是一个四合院的一间房子,临街的一间。
沈旭跃自己做了一个招牌,用粗毛笔写上——“制作成衣”,挂在了门头上。赵明月还做了一套样板,一套非常漂亮裙子,挂在门口,开张做生意了。
第五十三章 红火
房子是租的,缝纫机是从方姨家借的,剪刀、熨斗、线头是赵明月最大的投入。店主只有赵明月一个,沈旭跃作为店主的后盾,拈不了针,顶多只能帮忙穿穿线,要是遇到什么搬东西的重活,就有他的用武之地了。不过对一个成衣制作店来说,除了刚开始搬进来的那台缝纫机,还真没有多少重东西。
赵明月的成衣店跟后来的成衣店区别有点大,除了置备一些做衬里的素色布料,此外就别无布料,一切布料都由顾客本人提供。倒不是赵明月不想置备,有布料的话利润空间就大了,但是这年头不是市场经济,赵明月也没有那个买大批布料的能力,没有钱,更没有布票,所以就只能赚一点加工费。
店铺还没开张,就已经接到了好几单生意,都是师母介绍过来的,其中就有两条旗袍,三条裙子,两套衣服。所以店子一开张,她就开始忙了。
沈旭跃从外头进来,提着一壶酸梅汤:“明月,喝酸梅汤。”
赵明月停下手里的活,这种天气做事还真的挺不好受的,太热了,时刻都在冒汗,这还是四合院的瓦房呢,都热成这样了,要是平房,那不得跟蒸笼一样了啊。
她洗了一把手过来,沈旭跃已经将酸梅汤倒好了,她端着碗一摸:“还是冰镇的?”
“嗯,从方姨家顺来的。”沈旭跃嘿嘿笑,这儿离宋伯伯家不远,沈旭跃常在他家跑动,经常会带些吃的喝的来。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啊,老是白吃白喝。”
沈旭跃说:“没事,我这不天天在她家帮忙干苦力呢。再说你不是帮他们也做了几件衣裳吗,我们也算是回报她了。”
赵明月喝了一口酸梅汤,只觉得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了,真舒服。沈旭跃也喝了一口,满足地叹息:“真爽!”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有些歉意地说:“旭跃,你暑假原本有什么计划,我都没问过你。”
沈旭跃对赵明月笑了笑:“也没有别的计划,本来想着和你去登泰山、到青岛去看海的。不过既然你已经有了安排,我也重新安排了一下,我们系的老师在做一个环境调查,我报了名,过几天可能要出去做调查。我估计差不多要一个月,到时候你一个人在北京,没有关系吗?”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你去哪里做调查?有多少人去?”
沈旭跃说:“可能去辽宁、河北和山东的一些重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跟老师一起,大概有四五个人,是出公差,学校有补贴的,放心吧。”
“那你在外面,要注意安全,别太辛苦了。什时候动身啊?”赵明月有些担忧地看着他,这种天气出去做调查,肯定会晒掉一层皮吧。
沈旭跃说:“大后天。”
“东西都收拾好了没有?”
“都差不多了。你晚上住在这边,虽然治安很好,但是也要留心,睡前检查一下门窗。遇到什么困难,就去找方姨和小蕊帮忙,别一个人硬撑着。”沈旭跃仔细地叮咛赵明月。赵明月没有住在学校,直接就住在店里,里头有一间小耳房,晚上她就住在那儿,正好也能够给客人们换衣服用。
赵明月点头:“我知道。”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要分别,这应该还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分离最久的一次了。
沈旭跃说:“我会给你写信的。你吃饭就别太对付了,我去跟房东大妈说一声,在一个月给她十块钱,在她家搭餐吧。”他们租的这房子,一个月也才十块钱,说起来也是相当便宜了。
赵明月点头:“好。你自己在外面也要照顾好自己,好好吃饭,注意休息。”
“嗯,我会的。”
赵明月想了想又说:“你去检验那些污水废弃矿物质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啊。”
沈旭跃笑道:“这个我都懂的,你就放心吧。我们老师是专业人士呢。”
赵明月有些依依不舍,心里也有些歉疚:“对不起旭跃,等寒假的时候我们再出去旅游,好不好?”
沈旭跃笑着点点头:“行,可以的。”
果然没两天,沈旭跃就坐上了北上的火车,直接奔沈阳而去。赵明月一个人在北京,没什么熟悉的朋友,顿时觉得有点空落落的。不过还好有事可做,一忙起来,那点点不安就给挤走了。
赵明月给人做一件旗袍,收取的费用是十块钱,做一身普通的裙子和衣服,收取的费用是一块钱,价钱相差非常大,普通衣服一天可以做三四套,而旗袍至少需要三天才能做得好。做旗袍最费神,看起来价格高,但是其实最划不来,赵明月宁愿做点别的。最好做的当然是裤子,只要裁剪好,车上线就行,裤子的扣子也少。而上衣比较麻烦一点,因为要做一点花样出来,比如领子、衣襟、袖子、裙边,做得与众不同,这样才会有人来买,否则跟大众一样的,谁到你这里来做啊。
裙子的花样非常多,赵明月为了方便起见,只设计了四款裙子的花样,用纸画出来,供顾客挑选,有时候正好有成品在店里还没取走,可以参考。定了款式,这样就不用费神去想太多,而且要是款式太多,会被人一下子全都抄袭走,自己也就没有优势可言了。
正如赵明月预料的那样,生意相当不坏,因为衣服做好了,别人穿出去,那就是广告效应,熟悉的人就会打听在哪里做的,于是便不断有人来做衣服。当然,也有不少成衣店会照着赵明月的款式来做,这个赵明月也没办法阻止,这本来也不是她的独创。况且她人力有限,只有一双手,根本就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她的订单已经让她快忙不过来了。
赵明月请了房东大妈来帮自己打下手,钉扣子、锁扣眼、剪线头等等,一件衣服给一毛钱,不管是裤子、裙子还是上衣,赵明月不做复杂的款式,有大妈帮忙处理那些小细节,一天可以完成差不多十来件衣裳,大妈一摊就可以赚一块钱,这比大妈自己在家糊纸盒合算。大妈帮赵明月做这些琐事,活儿干完了,就继续糊她的纸盒,做她的家务,什么都不耽误,又多一份收入,她怎么都是乐意的。
房东大妈姓曹,是个特别热情的老太太,赵明月租了她家的房子,一个月给他们家多带来几十块的收入,这对他们来说,当然是好事一件。况且赵明月是个大学生,人漂亮,又有礼貌,好相处,所以她就喜欢待在赵明月这边做事。赵明月也就多了个伴,干活的时候,能够时不常听曹大妈扯上几句,也就不显得那么寂寞了。
这天曹大妈在后面院子里忙,赵明月正忙着,听见有人敲门:“请问老板在吗?”
赵明月从缝纫机上一抬头,就看见宋小蕊半倚在门口,身上正穿着自己给她做的裙子,像仙女一样,她兴奋地叫了一声:“小蕊姐,快请进,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宋小蕊抬腿跨进屋来:“哟,还挺像那么回事啊。”这还是她头一回来自己店里呢,前段时间一直都在忙考试,又加了几天班,好不容易才抽出空来。
赵明月拉着宋小蕊的手进来:“小蕊姐,你快请坐。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她去给宋小蕊倒水喝。
宋小蕊笑道:“你都忙糊涂了,今天星期日啊,放假。我看你很忙啊,这边布料全都是要做的衣服?是不是都没有休息日了?”
赵明月看着那边架子上的布料,无奈地笑了笑:“哪里还有休息日,这订单都排到八月份去了。大家都着急穿新衣服,我正忙着加班加点赶出来呢。”
“那你不收个徒弟来帮忙?”宋小蕊问她。
赵明月说:“这做衣服呢,一时半会儿也学不来,我又不是长期开店,哪里有学徒愿意过来学啊。”曹大妈本来看赵明月这里生意这么好,衣服也做得好看,想让自己的女儿跟着她来学,但是听说她只做到暑假结束,这么点时间肯定学不会,于是就打消了念头。
“那你一个人这么忙也不是个事。学徒不好招,那就找个熟练工呗。”宋小蕊说。
赵明月说:“嗯,我也想呢,但是不认识人,我一个人在这边,不是熟人,又觉得不太可靠。”
宋小蕊点头:“这说得倒也是。”她喝了水,歇息了会儿,开始在屋子里转悠,房间里挂满了赵明月做的衣服,成品和半成品都有,宋小蕊看着一件已经完工的紫色旗袍,惊讶地说,“明月,你还会做旗袍?”
赵明月笑道:“对啊。小蕊姐,你喜欢穿旗袍吗?你要是喜欢,我帮你做一件事。”
宋小蕊摸着那件旗袍,仔细地看着做工:“做得真漂亮。真是你做的?”
“对。小蕊姐的身材特别适合穿旗袍,你个子高,腿长,但是骨架又不特别大,也不瘦,穿起来肯定好看。”赵明月笑着说。
宋小蕊被她夸得有点脸红,她摸了摸头发:“是吗?可是我从来都没穿过,平时上班也穿军装,用不上。我都觉得不好意思。”
赵明月说:“这样好了,小蕊姐,我给你做一件红色的旗袍,等你结婚的时候穿,你说好不好?”
宋小蕊的脸更红了:“我结婚还没边儿呢。”
“旭跃不是说已经有你对象的消息了吗,年底不就是要回来,到时候你们还不结婚啊?”赵明月笑。
宋小蕊羞涩地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而且天儿那么冷,穿什么旗袍?”
“也有冬天的旗袍,这么着吧,你要真的决定结婚,我帮你做礼服,好吗?”赵明月说。
宋小蕊看着赵明月的手艺,确实非常不错,便点头说:“那就先谢谢了。”
“就这么说定了。”
宋小蕊在赵明月这里待了一个下午,看她双手如有魔法一般,将一块块布料裁剪成布片,又将零碎的布片合起来,组成一件完整的衣服,将碎布头折一折,用线车一车,就变成了装饰用的花边,成了衣服上的点缀。
宋小蕊感叹说:“明月,小旭真有福气,能找到你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媳妇。”
赵明月笑道:“小蕊姐你别开玩笑,我还不是他媳妇呢。”
“怎么,你没想过嫁给他?他没跟你提过?”宋小蕊问。
赵明月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想过啊,他也说过,但是将来的事谁也说不清楚,我是顺其自然吧,婚姻这事,是没法强求的。”
宋小蕊伸手帮她拈去头发上的一点线头:“难得你想得这么通透。不过我觉得你们一定能在一起,也许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也不能轻易放弃。”
赵明月点头:“这个我一定会的。”赵明月知道,沈旭跃的父母都还没露过面,从沈旭跃上辈子娶了吴婕一事来说,他家里,想必是非常传统的,父母的权威也是存在的,他们的事,不一定会顺利。但是赵明月不打算就这么放弃,她一定要好好争取一番。
宋小蕊说:“我先跟你打个预防针,我沈叔叔夫妇从小就对子女要求严格,小旭从小就很孝顺听话,他们两位可能不那么好说话。但是我和我妈都是支持你们的,你这么好的女孩,配小旭完全不成问题,所以不要轻易认输,要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