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5节
作者:遇罗      更新:2024-10-07 06:14      字数:3433
  她很喜欢做饭,很享受做饭的过程,也很享受别人吃她做的饭的情景。
  快速翻炒着,待所有土豆丝都裹上油,倒一点清水进去防止糊锅。
  此时院子里也有动静了,几个下地干活的人扛着农具光着脚回来,一进院子就闻见一股肉香。
  这香味里夹杂着花椒大蒜辣椒的香味,瞬间勾起了他们几个月未开荤的馋虫。
  “娘!你做了什么?隔一里地都能闻见了!”
  陈氏从堂屋里走出来,道:“哪儿是我做的,今儿是老三媳妇做饭,做的粉蒸肉,肉也是她买的。”
  柳氏闻言道:“看见没,我说了弟妹在江府受过大厨指点,你们还说我吹牛,这下见识了吧。”
  其他几个人没理她,他们的关注点都在粉蒸肉身上。
  天,那可是好久好久之前,在宴席上吃过的。
  自从陆予风病了,他们也不怎么吃席了,一是没钱随礼,二是有传言家里有病人去参加婚礼啥的不吉利。
  且这粉蒸肉还是江挽云买的。
  他们不会听错了吧?
  “她哪儿来的钱买肉,分家就分了两百文,去一次街上全花了?”
  陈氏道:“是我们以往小心眼了,她是把嫁妆里的衣服卖了换的银子给予风买药,还说要去摆摊赚钱,想她也不过十六岁,又是在富贵人家长大的,乍一来到我们这种穷人家,换谁也受不了不是。”
  老大媳妇王氏点头,“是哩,总要让她适应下,也是我们做大哥大嫂的太小心眼了。”
  柳氏却不说话,显然她是拉不下脸的,从前她与原身的矛盾最多,就差挽起袖子掐架了。
  几个人正洗着手,江挽云已经把土豆丝炒熟了,放入调味料,再倒一点醋进去,翻炒几下,醋溜土豆丝出锅。
  家里人多,又都是能吃的,炒了满满两大盘,再将灶堂里的火熄了,揭开蒸笼盖子,瞬间热气上涌,整个厨房院子里都是粉蒸肉的香味。
  趁热撒一把葱花,直接将整个蒸笼都端上桌。
  两个小家伙已经摆好桌子盛好饭了。
  大米饭也不常吃,只有农忙时候才能吃一两回,光是白饭就咸菜就算是好伙食了。
  江挽云端着蒸笼迈进屋里,笑道:“粉蒸肉来啦!”
  第5章 烧麦炸洋芋
  刚出锅的粉蒸肉,热气腾腾的,金黄软糯,上面点缀着葱花,下面是厚薄均匀的肉片,最下面的是吸饱汤汁的红薯和土豆。
  江挽云给的两斤肉加上陈氏的一斤肉全用上了,再加上半盆红薯和土豆,满满一大蒸笼,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
  “怎么这么香啊,我闻着比席面上的还香。”陆予海坐在王氏旁边道。
  传林在王氏另一侧,规矩坐着,爷和奶没发话,他们都不敢动筷子,眼睛却离不开粉蒸肉。
  “席面上的哪儿能跟自家比啊,都是红薯土豆多,肉少,一人一块儿,谁要是多吃了一块还要打起来。”柳氏哼了一声。
  上次她去吃酒席,那家主人家小气得要死,那扣肉切得薄薄一片,她一不小心把两块看成一块了,另一个没夹到肉的可把她好一顿骂。
  江挽云做菜油和调料给的足,粉蒸肉的粉也炒得香捣得细。
  “来,弟妹,坐这儿,传林坐边上去。”王氏笑着对江挽云道。
  江挽云也不客气,端了碗饭去坐下了,陈氏入座,与陆父坐在上席。
  “吃饭吧。”陆父首先拿起筷子。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乡下汉子,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晒得皮肤黝黑,头发花白,再加上身材高大,家里人都怕他。
  虽然他平日里没什么存在感,但在大事上具有绝对话语权,吃饭也是要他开口了才能动筷子。
  陆父和陈氏先夹菜,以前吃饭,是陈氏来分,干活多的多吃,干活少的少吃,吃多少肉多少饭都是有要求的。
  虽说陈氏算是和蔼的婆婆,但王氏和柳氏也不敢装大。
  “今儿菜多,随便吃吧。”陈氏说着,给陆父先夹了两块五花肉,又给传林和绣娘两个小孩子一人夹了一块肉,再给江挽云夹了两块,“挽云你多吃点,来陆家这些日子苦了你了。”
  “谢谢娘。”江挽云深知和陈氏打好关系就是在家里立足的基础。
  其他人也开始动筷子,软软糯糯的五花肉,软软绵绵的土豆红薯,筷子一插进去就化了一般,放进嘴里,只觉比鼻子闻起来要浓郁数倍的肉香和甜香与佐料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在舌尖迸发开来。
  传林已经顾不得烫了,直呼,“好吃好吃。”
  土豆丝切得粗细均匀,脆而不生,微酸开胃,让人吃了一筷子还想再吃。
  土豆就是如此,随便做做就是美食。
  江挽云一边吃一边香,或许摆摊还可以加个炸洋芋,路边摊经典小吃啊。
  “我就说三弟妹手艺好吧,昨儿那竹笋也是她教我做的。”柳氏得意洋洋道,仿佛自己脸上也有光。
  “原来有钱的人每天吃的菜都这么好吃啊。”绣娘仰着小脸道,她以前只以为,有钱人吃的肉多,但像炒土豆这种,每家每户做的味道都差不多。
  说不上来为什么,总觉得三婶做的菜要好吃很多。
  “三婶要是去开店,一定可以赚很多钱。”传林道。
  说到这事,陈氏道:“明日你三婶要去摆摊,你们两个除了成天瞎跑也没啥事干,去给你三婶帮忙,你三叔的话,哪个在家做饭哪个看着点。”
  绣娘眼巴巴道:“跟着三婶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了?”
  柳氏轻瞪了她一下,“就知道吃,那是要卖钱给你三叔买药的。”
  江挽云道:“下午我就要来试做下,准备明天卖烧麦和炸洋芋,来帮我烧火的就可以随便吃。”
  “烧……烧什么?”
  江挽云看他们疑惑的表情,寻思莫非这儿还没烧麦出现?
  “就是外面是面皮,里面是糯米饭团的小吃。”
  其他人还是摇头,江挽云心里一喜,看来她的生意又成功了一步。
  吃了饭下地干活的去歇息了,陈氏洗碗,江挽云瓦炉的火熄灭,倒了药到碗里端进屋。
  “相公吃药了。”她尝试着叫了几声,没动静,确定陆予风是又昏迷了,便照样把他头垫起来,吹了吹药,用勺子喂他。
  但今天不知怎么的,以往还能喂进去一点的,现在是一点进不去了,他嘴巴闭得紧紧的。
  江挽云只有放下碗,一只手去掰他的嘴,另一手用勺子顶他的嘴唇,但这人跟故意的一样,硬是弄不开。
  怎么回事?
  江挽云放下勺子,两个手来,又捏嘴又捏下巴的,就感觉他的牙齿都闭得死死的。
  “相公相公吃药了!把嘴张开!”她凑近陆予风耳朵叫了几声,没用。
  不是说昏迷中的人对外界声音也有一定感应嘛。
  倒是在厨房洗碗的陈氏听见声音了擦了擦手赶来,“出什么事了?我在厨房都听见动静了。”
  江挽云道:“相公嘴巴张不开,以前喂药他能自己咽一点的,有过这种情况吗?”
  陈氏回想了下,“并没有啊,是不是头没垫好?”
  江挽云摇头:“垫好了。”
  她琢磨了一下,突然想到,陆予风是不是自己潜意识里不愿喝药,他一心求死?
  也是,病了这么久了,媳妇还逃跑了,想来也是放弃挣扎了吧。
  但是你不能死啊,你是男主啊!
  “这可怎么办啊?”陈氏已经眼眶红了,扑上来握着陆予风的手,“风儿,风儿,你醒醒,我是娘啊!”
  江挽云回想起前世照顾卧病在床时的父亲曾学到的一些知识,其他的唤醒方法都不具备条件,只有靠声音和按摩来唤醒了。
  她走上前,一把将被子给掀了。
  陈氏吓了一跳,呆愣地看着她:“挽云你干嘛?”
  江挽云在陈氏奇怪的眼神下摸了摸陆予风的胳膊大腿小腿,感觉他全身都是冰冷僵硬的。
  先前给他盖的被子似乎没什么太大作用,这是什么怪病。
  “娘,相公的身子好冷。”
  陈氏也摸了摸,“怎么这么冷?外面有太阳啊。”
  江挽云道:“把炕烧起来吧,我来给他按摩,总不能这么冷着。”
  陈氏连忙跑出去抱了木材进来,塞进炕洞里,点火烧炕,很快江挽云感觉床铺已经热起来了。
  她揭开了陆予风的衣服,只遮住重要部位,而后在手心倒点白酒,开始给他按摩,同时让陈氏在陆予风旁边叫他。
  “娘,你一直和他说话,兴许他能听得见。”
  陈氏擦干眼泪,用温柔的语气叫道:“风儿,你醒来看看娘啊,娘在这儿……”
  慢慢的,陆予风的身子有点暖和了,也没那么僵硬了,穿好衣服盖上被子,江挽云再给他的脸颊和脖子搓热。
  这次来喂药,明显感觉他的嘴唇松开了,用了许久才将药喂完。
  陈氏松了口气,方才她真的吓坏了。
  江挽云给陆予风擦嘴,把他的头摆好。
  陈氏感觉自己心还揪住,哭着道:“是我这个做娘的没用,治不好风儿就罢了,还要看着他……”
  江挽云安慰道:“娘莫要责怪自己,你们已经为相公付出很多了,只怪世事无常。”
  陈氏抹泪出去了。
  江挽云守了陆予风一会,感觉他状态又恢复到了从前,便把炕洞里的火熄灭。
  不行,得早点赚钱,早点把陆予风的病治好她才安心。
  她先将糯米洗干净后用凉水泡上,再将昨日换下的脏衣服洗了晾晒好,看了看天色准备开始调馅料了。
  如今是四月,只有十几度,烧麦做出来放一夜也不会坏。
  其他人早就下地去了,陈氏在洗全家人的衣服,两个小家伙在喂鸡。
  她找了个大盆子,将上午买的菜装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