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作者:谦少      更新:2024-10-07 08:47      字数:2663
  “啊,我吗?”于素素反应过来,眼里的神色温柔了起来:“是因为我舅舅。”
  说话的时候,她的手下意识地碰了碰自己脖子的项链。
  非常漂亮的蓝宝石项链,切割完美的宝石呈现出矢车菊一样的深蓝,点缀着碎钻,衬着女孩白皙的皮肤,显得十分好看。她察觉到郑敖也在看,轻声解释道:“我们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妈妈没有要婚后的首饰,我也没有要他们的东西。”
  既然要改姓,就断得彻彻底底,也算是有骨气。
  但是舅舅是不愿意看见掌上明珠般的外甥女这样委屈的。
  对于以前的她来说,不过是一件漂亮的首饰,可是于家的状况已经是长年吃老底,这些年赔了许多生意,已经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了。为了给外甥女见面礼又出手了两套房产。订做项链的时候因为根本不懂这些,还被坑了钱。两个表哥虽然相比同龄人都过得拮据,买辆跑车都会挨揍,对此却一点意见都没有,还没心没肺地夸她戴着好看。
  她想她一辈子都会记得她舅舅送她这份礼物的那个下午,因为那个吼起儿子来跟狮子一样的男人,站在他面前,局促地搓着手,有点愧疚地对她说:“舅舅手头不太宽裕,中间人说这个是最好的,应该戴得出去吧?”
  这样赧然,这样忐忑。
  他长得不温文尔雅,衣着也没什么品位,不会说漂亮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努力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她亲生父亲,为了一个所谓的“后继有人”,在外面养外室,生私生子,堂而皇之带到家里来,还打了她一巴掌。但是这个她小时候觉得粗鲁,觉得没涵养的舅舅,却这样忐忑地送她一份礼物,只为了她出去的时候不要感觉没面子。
  于素素之所以能和男孩子们玩成一片,是因为她骨子里也有那种“拼将一死酬知己”的侠气,说起来也许有点傻,但人活着一辈子,总要仗着一口气的。
  她是这样的人,别人对她好,她粉身碎骨也要回报的。她又不比他们蠢,女孩子又怎样?他们能做到的事,她拼了命,竭尽全力地去做,不顾一切地去做!总也能做到的吧?
  如果觉得难的话,只要想想自己背后需要保护的人,再大的困难,也要咬着牙啃下来的。
  以前她跟着李貅玩游戏,只玩一个角色,因为她喜欢那个角色的台词:“为了那些不能作战的人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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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于素素一样幸运,等她大彻大悟的时候,值得她为之而战的人还在那里。
  郑敖走的时候,于素素在他背后问了句:“你会一直找许朗的吧?”
  郑敖似乎顿了顿,但是没有回头。
  他说:“我会。”
  无论生死,我都会一直找下去。dna检测的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我永远都不信。
  这世上已经没有别的人了,只有许朗。
  哪怕找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许朗小剧场:
  我种下一颗果子,终于结出了果实,今天是个伟大日子!
  有没有人能够念出来的。
  67玫瑰
  对于郑敖没有再追究事发现场的事,小阎王是很松了一口气的。但回过头来看着郑敖现在的样子,又有点愧疚。郑敖倒不管他内心活动,有便宜就占,狠狠坑了他两次,气得小阎王暴跳如雷,差点和郑敖打一架。
  京中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于家仍然穷着,王家仍然嚣张着,王娴的爷爷是个脾气很犟的老头,看叶家叶素素订了婚,不甘落后,也要给王娴订婚,还要订和叶素素一样好的。但王娴虽然是个好姑娘,长得却不如叶素素,所以反应平平。偏偏王老爷子很护短,一看男方表现出一点不乐意的样子,就举起拐杖要“操他娘”,也不管人家的娘是不是就在现场。王娴被他弄烦了,又不好反驳他让他伤心,只能躲出来,她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去,只能和叶素素呆在一起。
  不过叶素素现在不叫叶素素了,叫于素素。
  王娴跟着于素素,于素素就跟着郑敖。
  郑敖仿佛丝毫不记得她们帮许朗逃跑的事了,倒是两个女孩子心软,心里十分不好意思。于素素还好,有话就说,说了就忘。王娴性格比较温柔,话都藏在心里。
  五月的最后一天,星期六,王娴照例到郑敖办公室和于素素汇合,她来得早了点,很多上班的人都没来,公司里空无一人,隔间安静得像排列整齐的树林。她听见郑敖办公室似乎有点声音。
  她悄悄走到门口,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很足,站在门口都觉得冷,光却很微弱,不知道郑敖是不是有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工作的习惯。
  她小心地探了探头。
  郑敖坐在办公桌后面,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有很漂亮的侧面,所以剪影很好看。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手指间有一点火光闪烁,他微侧着脸,仿佛在想谁,又似乎只是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她默默地退了回去。
  京中圈子就这么大,她也见过当初郑敖的模样。所以对比起来,才觉得许朗走后,他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身上那些浮华的,喧嚣的东西都褪了下去,换上了色调很重的沉默,和谁也看不透的悲伤。如果是现在的他遇见许朗,故事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但王娴不是为他伤心。
  她只是心疼许朗。
  当初于素素不喜欢许朗,说他天真,说他好笑,明明已经落到那种地步了,还振振有词地跟她说要相信爱情。王娴没有反驳,但她心里知道,许朗并不是她说的那个样子。他身上有温暖明亮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放出去照亮了别人,自己就没有了。
  就像他和郑敖。是因为他郑敖才褪去一身锋芒,变成今天的样子。但今天这么好的郑敖,他却没办法享受到了。他是那个带走仙人掌一身刺的人,但最后这株仙人掌却会便宜了别的人。他用一腔热血融化的冰川,最后却会成为别人的一江春水。
  每次想到这里,想到郑敖以后也许会放下这段过往,喜欢上别的人,王娴就觉得有杀了那个人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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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向来是忙碌的。
  今年各家的小辈都多多少少地出来了,郑敖首当其冲,李貅也做了不少事,其余的王家贺家之类,虽然晚辈不争气,但别人家的晚辈都开始掌权了,自己家的也不能还放在象牙塔里养着,所以也不管那不拿得出手,都放了出来,也造成了不少混乱。
  毕业季,有创业的,有求职的,抢人才抢项目,场面十分好看。李貅脾气比较燥,贺连山那家伙有点小聪明,贺家做的也是重工,他就跟在李貅后面,李貅去哪招人他就去哪,李貅面过的人,他下手就抢,哄抬价格,清北的应届毕业生被他抬到了16*14.5的待遇,李貅气得要揍人。王朗一看也要效仿,跟在郑敖后面,被郑敖虚虚实实地坑了几把,就老实了很多。
  郑敖是在这个时候遇到罗熙的。
  罗家在这个圈子里向来是低调中的低调,继承人罗熙根本不和同龄人玩到一起,说来也奇怪,不知道是罗家和李家有心结还是怎么的,几次合作机会都无疾而终了。倒是郑野狐当初说过一句话:“就算这世上只剩下李祝融和罗秦两个人,他们也到死都不会互相说话的。”
  郑敖就算聪明,也猜不透上辈人的事,更别说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李祝融。但现在他无师自通地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