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打春牛
作者:
小龙家水哥 更新:2024-10-07 14:31 字数:2480
将签字用印的文件,递给张浚后,赵桓却又说道:“我在滦州的时候,让滦州那边,也筹备了一届全运会。”
“你派人去跟沈知州联系,对接一下,等两边的全运会都结束后,趁着春耕之后的空闲时间,将两边的运动员组织起来,踢踢蹴鞠,打打篮球、网球、羽毛球,搞个争霸赛、友谊赛什么的。”
“还有,跳高跳远、推铅球、举重,跑步跨栏这些项目,也可以拿来比一下嘛,看海河和滦州那边的运动员,谁的身体素质,更好一些。”
听了赵桓的话,张浚急忙应道:“是,殿下,臣记住了。”然后收起了文件夹。
见张浚收起文件夹后,赵桓便又问道:“今天还有吗?”
“还有一事,臣需要禀报殿下。”
“嗯,什么事,你说。”
“春耕在即,臣请问殿下,今年的打春牛,殿下可要亲自参加?”
听了张浚的话,赵桓却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打春牛的传统,赵桓自然也是知道的。
不过,打春牛,不是在立春的时候吗?现在都已经二月中旬了,早就立过春了吧?怎么还没打春牛吗?
微微愣了一下,赵桓才又问道:“打春牛不是立春的时候么,怎么现在还没打春牛?”
“回殿下,大河(黄河)以南,打春牛的确是在立春之时,只是,海河地处北境,冬季气温低寒,土地封冻,立春之时,大地也尚未解冻。”
“打春牛,意味着春耕开始,播种在即,所以得等土地解冻之后才行,因而海河此地,打春牛是在二月中下旬,以海河河面解冻为准。”
赵桓恍然地点了点头,说道:“原来如此。”沉吟了片刻,然后又说道:“那今年打春牛,定在什么时候?”
“臣已经派人日夜观察,留心海河河面了,春牛也已经制作完成,想来应该就在这几天了。”
赵桓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那种子呢?给百姓的种子,可有发下去了?”
海河原本是一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人烟稀少,一直以来,土地都不是很多。
直到赵桓将海河定为特别行政区官署所在地和与辽通商的榷场后,才从沧州、河北河东等地,召集了数万流民前来。
去年春天的时候,海河榷场这一片,还都是一片百废待兴的工地,召集来的流民,基本上都还在工地上做工,自然没人想过要开荒耕种了。
而现在,海河榷场已经建设完成,数万民工,虽然被水泥厂、玻璃厂、罐头厂、瓷器厂等各个工场作坊,分流了一些,其他的,也基本上分流道了修建跨河大桥的工地上。
但是,随着海河榷场的建设完成,榷场开市,河东河北等地的商贾,云集而来,可谓是商贾如云,游人如织。
而同样的,从河东河北闻讯赶来的,也不仅仅只是商贾,还有流民,大量的流民!
大量从河东河北,拖家带口,好不容易到了海河榷场的流民,一小部分幸运者,被挑选进了‘蹴鞠队’,接受蹴鞠球员选拔训练。
还有一部分人,被扩大生产规模的水泥厂、玻璃厂、瓷器厂和罐头厂等工厂作坊,招募进了工厂做工。
但是,依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老弱妇孺,工厂工地都不肯要,‘蹴鞠队’就更不可能了!
而这些人,虽然老弱妇孺居多,身无长技,但是天生的农业属性,却是点满了!
而且,为了安置这些人,赵桓的特别行政区,还出台了《垦荒令》,鼓励这些人,开垦海河周围的荒地。
根据垦荒令,所有抵达海河的流民,无论男女老幼,都可以向特别行政区,申请一份垦荒文书,从行政区获得十五亩到五十亩不等的荒地,进行垦荒。
成年男子,无残疾,无疾病者,可获得五十亩的荒地,进行垦荒,成年女子三十亩,十八岁以下,六十岁以上者,相应减半。
所有申请到的荒地,开荒后种植出来的粮食,前面五年,只需要缴纳十分之一的产出,作为税赋,上交给特别行政区。
五年之后,则是三十税一,只需要上交生产出来的粮食的三十分之一,就行。
其余的粮食产出,皆归开荒者家庭或者个人所有。
在这个垦荒令的刺激下,那些没能进入工场作坊,或者工地的流民,几乎是发了疯一样,涌进了政务司,在政务司的吏员的指导下,用签字,或者盖手印的方式,申请了垦荒文书。
而为了避免流民因为争夺某一块荒地,而产生矛盾冲突,甚至是流血事件,政务司更是派出大量人手,将海河周围所有的荒地,全都丈量了出来,分成十五、二十五、三十和五十亩一块一块的,编上序号,由申请者抓阄决定荒地的归属。
总之,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涌进海河榷场的数万拖家带口的流民,几乎全都分到了一大片的荒地,有的家庭,甚至有上百亩之多!
之后,那些流民家庭,更是全家上阵,对荒地进行烧荒垦荒,利用入冬前的时间,翻整土地等等,忙的不亦乐乎。
甚至于,就连入冬后,大地封冻,都还有人在自家的荒地上,进行烧荒翻土呢。
不过,这些北上的流民,拖家带口的,很多人北上的时候,几乎是身无分文,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为了解决这些流民的生活和生存问题,特别行政区又出台颁发了《借贷法》。
所谓的借贷法,其实跟青苗法很像,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种助农贷款!
甚至于,张浚和政务司的同僚,拿出这个法令的时候,名字都直接使用的是《青苗法》。
只不过,赵桓担心青苗法这个名字,会让那些流民感到不适,不信任,所以才改名为了《借贷法》。
青苗法,本质上来说,是好的,颁行的愿景,也是好的,真要严格的执行和落实下去,也的确能够极大的帮助和改善大宋百姓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只是,在执行的时候,出了岔子,以至于让青苗法发生了变质,成为了朝廷敛财和地方官吏上下其手的工具,最后变成了压在百姓身上的一颗毒瘤,一个巨大的负担!
借贷法的本质,跟青苗法是一样的。
不过,特别行政区相对大宋来说,比较小,区划也比较简单,政府机构更是精简,仅有十个分区和政务、商务、巡捕三司衙门!
而且,作为特别行政区官署所在地的海河,又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周围没有城墙,也没有卫兵把守城门什么的。
理论上来说,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进入海河,然后抵达海河的行政中枢——宋辽边境特别行政区公署,向公署长官,大宋的皇太子殿下告御状!
因此,从落实上来说,青苗法跟借贷法是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的!
那些北上来到海河的流民,抵达海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靠着借贷法,从商务司借贷到的交钞,租赁到了房子,买到了粮食、农具等等,度过了最艰难困苦的那段时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