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作者:酒徒      更新:2023-03-09 18:22      字数:6655
  无法装傻充愣,就意味着他必须由对方摆布,哪怕明知道自己被利用过后,肯定难逃一死。
  那一刻,宁小肥是在以命换命,用他自己的命,换韩某人的命!猛然间,韩重赟身体打了个冷战,眼神迅速恢复了明澈。摇了摇头,他像是在跟人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是我兄弟。救过我的命……”
  “那也是你救他在先!”杨光义根本不懂韩重赟在说什么,只是出于本能去打断。
  “他是我兄弟!”韩重赟猛地转过身,大声怒吼。手臂挥舞,插在树枝顶上的烤兔儿嗖地一声,被甩上了半空,落入远处的黑暗,不知所踪。
  “你,哼,不知道好歹!”杨光义从没见到过对方如此失态,不敢再多劝。嘟囔着转身,拎着半只早已凉透了的鹿腿蹒跚而去。
  “他是我兄弟!”望着杨光义没入黑暗的背影,韩重赟继续重复,也不管对方听见还是听不见。
  此人今天完全是出于一番好心,这点他不会否认。作为底层将领的后代,他们从小就被父辈们言传身教,要出人头地,要谋取功名,要拜将封侯。而对于一切阻挡和迟滞了自己道路的东西,都必须毫不犹豫的搬开,无论其是人还是物品。
  父辈们这样做了小半生,父辈们有的成功了,当了一军主帅或者朝堂重臣。有的却成了黄土之间的一具枯骨。不幸生于乱世,成为后者的机会,远远多过了前者。在韩重赟的记忆里,有许多叔叔伯伯们,前一天还在跟自己的父亲推杯换盏,转眼就从人间消失,然后,其家人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甚至彻底坠入深渊,万劫不复。而哭声被风吹散之之后,便会有新的一波客人主动上门,便会有新的一群叔叔伯伯们再度跟父亲把盏言欢,亲如手足。
  没有人认为父亲凉薄,也没有人关心过那些消失者的家眷,最后到底是什么样的下场。一句乱世,就解释了一切,也掩盖了所有。人们习惯了乱世,习惯从一个混乱走向另外一个混乱。人们只会看到成功者的辉煌,不在乎手段和过程。
  然而,这不正确。至少,韩重赟不认为这一切都天经地义。“子不言父过,却可改之!”当日,在刘知远面前,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少年人在胡吹大气。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是信口胡吹,而是自己的内心中的真实。
  “他是我兄弟!一辈子的兄弟!”用空空的树枝挑进火堆,滚滚浓烟后,少年人的眼睛如天上的星辰一般明亮。
  第四章 虎雏(四)
  “哇,呜呜,哈哈,哈哈哈——”漫天星斗下,数只觅食的雕鸮,奸笑着掠过队伍的头顶,仿佛在嘲弄少年人自不量力。
  这种夜行猛禽对血食的味道极为敏感。凡是有猎人出现的地方,或者战场边缘,很快就会飞来一大群。鬼魅般在四下徘徊,等待吞吃猎人抛弃的动物内脏,或者战死士卒的尸体。
  有刚刚入伍没多久的新丁,忌讳鸮类叫声的相关传说,从火堆旁捡起啃得光溜溜的骨头,对空投掷。这种冒失举动,对高速飞行的雕鸮没有任何威胁。只见后者轻轻将翅膀一拍,就又急速拔起了数丈。然后继续狂笑着张开双翼,幽灵般盘旋于队伍周围。一圈,接着一圈,仿佛正期待着一场血肉盛宴。
  “行了,都别闹了。吃完了肉食,马上支开帐篷休息。明天一早,大伙还得继续行军呢!”
  “别乱扔骨头,当心招来狼。”
  “要是有准头,你不妨拿箭去射。射下来几只,大伙的耳根子就都清静了!”
  “……”
  几个马步军指挥使陆续站起来,朝着各自麾下的弟兄们招呼。然后纷纷将头扭向韩重赟,脸色堆满了友善的笑容。
  虽然说女婿无资格继承家业,但节度使大人对女儿的宠爱更甚于儿子,乃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韩重赟与常家大小姐的婚事已经提上了日程,不像另外一个家伙,只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乎。
  所以,大伙对年青的韩都指挥使,或多或少都会给予几分尊敬。即便阳奉阴违,也不敢做得过于明显。以免此子日后飞黄腾达了,哪天忽然翻起了旧账,让大伙想后悔都来不及。
  只是,韩重赟对他们所表达出来的善意却视而不见。两道粗粗的眉毛紧皱成团,一双招风耳朵前后缓缓移动,稍显高耸的鼻子,则像鹰嘴般朝左侧弯出个钩子,并且不断短促快速地抽动。仿佛能从空气当中,分辨出某种异常的气味一般。
  “莫非传说是真的,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被韩重赟的怪异表现弄得头皮一紧,众指挥们忍不住心中犯起了嘀咕。至于生活于山区的雕鸮与世人口中的夜猫子,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有兴趣去分辨清楚了。
  侧耳细听,今晚的夜猫子叫声,竟然比平常密集了数倍。并且中间好像还夹杂了大量的野鸟悲鸣。忽然间,又有一大群野山鸡慌不择路,直接从火堆上飞过。翅膀不小心被火星燎燃,惨叫着从半空中落下来十几个。
  然而,众人却没有任何心情去嘲笑鸟类的愚蠢,更没有任何心情去火堆旁擒杀已经烧掉了毛的野山鸡。百鸟夜惊,意味着有大队的兵马正在快速朝这边迫近。而除了西南百里之遥的泽州团练,大伙在这一带,根本不可能遇到任何友军!
  “各营整队,骑兵上马,步卒贯甲列阵!”韩重赟的略显稚嫩的声音猛然在大伙耳畔响起,隐隐带着一丝战栗,“不管来者是谁,天亮之前,不准其靠近营墙!”
  “整队,整队!”
  “步一营向老子靠拢!”
  “步二营,步二营,把家伙抄起来。当兵吃粮,关键时刻就别拉稀!”
  “步三营,步三营……”
  ……
  众指挥使迅速做出了反应,叫喊声在临时竖立的营寨内此起彼伏。听到熟悉的呼唤,队伍中的老兵们立刻丢下手里的吃食,从脚下捞起兵器和铠甲包裹,一边朝自家都将靠近,一边快速收拾全身上下的行头。而队伍中的新丁,则像没头苍蝇般,绕着一个又一个火堆东奔西跑,满脸惨白。
  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两手空空,脚步踉跄。还有个别胆子已经吓破了的家伙,干脆直接跪在了火堆前,双手抱头,前额及地,嘴里发出凄厉的哀嚎,“饶命啊,饶命啊,小人只不过是为了混碗饭吃——”
  “临阵脱逃者,斩!”
  “不服号令者,斩!”
  “扰乱军心者,斩!”
  “乱跑乱窜者,斩!”
  韩重赟迅速抽出横刀,大叫着跑过去,用刀侧狠狠抽打沿途所有接触者的屁股。窄窄的刀身,立刻抽得这群胆小鬼血肉飞溅。纷乱的哀嚎声迅速减弱,新丁们一个接一个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然后又是“轰”地一声,仓惶逃向自家都将身旁,以免动作慢了,白白遭受一场皮肉之苦。
  “临阵脱逃者,斩!”“不服号令者,斩!”“扰乱军心者,斩!”“乱跑乱窜者,斩!”亲兵百人将韩立,带着几十名彪形大汉,小跑着跟在韩重赟身后。一边用带鞘的横刀四下抽打,一边反复重申军令。
  在他们一道努力下,营地内的慌乱终于宣告结束。四个步军指挥,三个骑兵都,一个亲军指挥,分前后三层,呈垒字形列在了营盘内,队伍虽然不算十分齐整,却也不至于被敌军杀个措手不及。
  “呜——呜——呜——”低沉却刺耳的号角声,猛然在距离营地三四百步外的夜幕中响起,带着明显的惊诧与不甘。
  偷袭失败了!袭击者的主将,没有料到韩重赟等人的反应如此迅捷,不得不临时调整战术,将偷袭改作强攻。很快,人喊马嘶声,就在号角的来源处缓缓涌起,瞬间就变得极为嘈杂,压过号角的回响,压过呼啸的山风,压过雕鸮的狂笑,将山区的静谧,搅了个支离破碎!
  “他们绝对是有备而来!他们对老子的行军路线了如指掌。”韩重赟的眼睛里,射出两道闪电,心中同时乌云翻滚。“被出卖了,老子一路上千怀柔,万怀柔,就差跪下来求肯堡主寨主们不要再拿自家和庄丁的性命当儿戏。但他们,却根本不愿意放弃昔日土皇帝身份,不愿意再做一个普通百姓!”
  “他们不是一般的庄丁,堡寨的豪强,舍不得给庄丁配这么好的马匹!”正当他怒不可遏之时,宁子明的声音,忽然在他耳畔响起。不是很高,却足以将他的心神从愤怒中唤醒。
  “不是庄丁,庄丁身上没这种杀气!”杨光义的声音紧跟着传了过来,仿佛刻意较劲儿般,接着宁子明的话茬补充,“都是见过血的硬茬子,十有八九是从太行山上下来的。奶奶的,别等老子抽出手来。否则,一定打上门去,将他们挨个犁庭扫穴!”
  “别忙着夸口,先说说今晚怎么打!”韩重赟艰难地笑了笑,低声说道。
  第一次领军独当一面,若说心里头不紧张,那纯属自欺欺人。更何况对面此刻显露出来的敌军规模,已经超过了自己这边两倍之多。而黑漆漆的夜幕之后,不知道还隐藏着多少对方的同伙。
  “怎么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是!”杨光义脸上的表情却是轻松得很。俯身从得胜钩上摘下骑枪,高高地举过头顶,“第一都,给我喝阵示威!杀——!”
  “杀——!”“杀——!”“杀——!”他身后两百弟兄,嘴里爆发出整齐的呐喊。一轮接着一轮,如巨石般压向营外正在列阵靠近的敌军。
  “杀——!”“杀——!”“杀——!”四个步军指挥见样学样,紧跟着大声呼和。两千余条汉子所发出的呐喊,顷刻间宛若山崩海啸。
  敌军的脚步明显出现了停顿,队伍里的认旗左摇右摆。走在最前面的几匹高头大马受到惊吓,猛地扬起前蹄,将背上的主人狠狠摔了下去,头破血流。数名身穿皮甲的小头目快步上前,拼命拉住战马的缰绳。更多杂乱的身影则从队伍中间冲出,从地上抬起被摔蒙了的将领,仓惶撤向自家军阵的两翼。
  “哈哈哈哈哈哈——!”亲眼目睹敌军的表现如此不堪,韩重赟身后,立刻爆发出了一阵酣畅淋漓的哄笑。无论新兵还是老行伍,都觉得肩膀上瞬间一轻。忽然遇袭的紧张感,转眼就消失了一大半儿。取而代之的,则是对胜利的无比渴望!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又是一连串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盖过笑声,不停地折磨着人的耳朵和心脏。偷袭者的主将被属下的拙劣表现激怒了,抢先发起了进攻。千余名不知道来自何处的兵卒,猛地将手中火把丢向正前方。然后迅速用左手举起盾牌,腾出来的右手举起钢刀,踏着火焰一拥而上!
  “步一营,步二营,由两翼绕路上前,弓箭阻敌!”韩重赟用力一挥胳膊,声音大得宛若洪钟。
  两个指挥的步卒,立刻在各自指挥使的带领下,列队扑向了正面营墙。抢在敌军靠近一百步之内,弯弓搭箭,迎面攒射。
  “嗖嗖嗖嗖嗖——”上千支闪着寒光的箭头,忽然跳上半空,无影无踪。然后又忽然从黑漆漆的夜幕中出现,冰雹般砸到了偷袭者头顶、脚下,身前身后。
  血光迅速溅起,被临近的火把一照,妖艳无比。数十人惨叫着栽倒于地,剩余未中箭者,却猛然将脚步加到更快。
  更多的羽箭从夜空中落下,将更多的人射杀于半途。偷袭者们却依旧不管不顾,举着扎满雕翎的盾牌,跨过自家同伙的尸骸,迈动双腿,奋力前冲。手中钢刀上下挥舞,嘴巴里同时发出哭丧一样的声音,“啊——,啊——,啊呀呀呀——!”。
  “呀呀个屁!”杨光义被对手的叫喊声吵的心烦意乱。大声咒骂了一句,随即迅速低下头,主动请缨,“这样打不是办法,让我先去杀杀他们的锐气。”
  “天色这么暗……”韩重赟犹豫了一下,不无担心地提醒。
  “马的眼神在夜间远比人好!”杨光义迅速补充,随即再度将骑枪高高地举起,双脚用力磕打马腹,“弟兄们,跟我上!”
  “杀——!”左一都两百名骄傲的骑兵,同时发出断喝,同时用双脚磕打马腹。紧跟在杨光义身后,冲出了自家军营,冲向了对手头顶。长短不齐的马尾巴,被夜风吹得高高飘起,在身后飘出数万缕骄傲的直线。
  “列阵,原地列阵!”正在指挥队伍举盾前冲的敌军将领,没想到韩重赟的反击会如此果断。赶紧停住脚步,大声招呼麾下的喽啰们准备接战。
  他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战马的冲刺速度,却没给他麾下喽啰留出任何调整时间。两百匹马,两百杆骑枪,八百只马蹄,夹着风,卷着暗黄色烟尘,以每个呼吸三十步速度,轰隆隆碾压了下来。只在两三个呼吸后,便已经与惊慌失措的喽啰们正面相撞。
  “呯!”“呯!”“呯!”“呯!”沉闷的重物撞击肉体声不绝于耳。队伍最前方的数十名喽啰兵,连同手中的盾牌一并被撞飞出去,在半空中喷出一道道血雾。
  锐利的骑枪穿过一个个单薄的身躯,碗口大的马蹄踩过一个个脆弱的胸口,高速移动的骑兵,遇到没有任何阵形的对手,简直如庖丁解牛。顷刻间,偷袭者的第一波进攻,就土崩瓦解。
  一名披着红色丝绸披风,明显是个大头目的家伙,被杨光义一枪挑飞上半空,死不瞑目。还有几个身穿明光铠的家伙,被骑兵们踩成了肉酱。失去了主心骨的喽啰们,仓惶后退,尸体、盾牌、兵器和火把,散落得到处都是。
  而杨光义,显然没有宽恕对手的习惯。继续策动坐骑,尾随追杀,从背后赶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刺穿,一个接一个送下十八层地狱。
  注1:雕鸮,一种北方山区曾经非常容易见到的夜行猛禽,体型庞大,叫声难听。与民间常见的草鸮,属于同一种目。但个头大出数倍。吃老鼠、蛇、幼鹰、野猪幼崽等动物,以及猛兽遗弃的腐肉。
  注2:此处如果按照史实写,应该写作步一指挥。但笔者感觉实在别扭,就干脆把一个指挥的军事单位,简称为一营。请行家们别太较真儿。反正武经总要里也有,“国朝军制,凡五百人为一指挥,其别有五都,都一百人,统以一营。”的说法。
  第四章 虎雏(五)
  将乃兵之胆。
  杨光义表现得如此神勇,其麾下的两百骑兵当然也不会给自家指挥使丢脸。长短兵器交相挥舞,将沿途被马蹄追上的敌军,尽数砍翻在地。
  他们的人数远远少于对手,但他们在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攻击力,足足是对手的十倍。两百骑兵驱赶着千余偷袭者,就像一队队野狼在追逐羊群。尽管羊群当中,偶尔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过头,露出坚硬的犄角。但对已经杀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由枪锋组成的狼牙只是轻轻一闪,就撕裂了对手的喉咙。随即“狼首”甩动,将猎物的尸体高高地甩起,继续扑向下一个目标。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在营地前方不停地翻滚,偷袭者的主帅被激怒了。从两侧调来了更多的精锐对杨光义的队伍展开夹击。有骑兵,有步卒,还有成群结队的弓箭手。而杨光义和他麾下的弟兄们,则继续在敌军当中左冲右突,人的手臂和马的四蹄都毫不停歇。
  “当啷!”杨光义用骑枪挡开了从侧面劈向自己的一把长刀,然后翻腕回刺,枪锋直奔对方胸口。那是个披着明光铠的大头目,膂力颇为强劲,身手也足够敏捷,发现形势不对,立刻撤刀回防。只可惜,他没有坐骑!
  杨光义手中骑枪借助战马的速度居高临下,将回撤到一半的刀身直接击落于地,雪亮的枪锋却没做丝毫停歇,继续高速向前,撞在护心板上边缘与甲叶衔接处,没入尺半。然后挑着厉声惨叫大头目反弹起来,将其甩上半空。
  鲜血瀑布般从半空中飘落,洒了周围的偷袭者满头满脸。跟过来的其他偷袭者们本能地后退闪避,杨光义连人带马从他们眼前一晃而过,扑向下一个看似头目的家伙,将此人刺翻于地。
  他的前后左右,瞬间全都变成了偷袭者,唯独胯下的战马生死相随。杨光义却毫无畏惧,迅速抖动骑枪,在马头所对方向扫出一个寒森森的扇面。随即双腿轻轻一磕马镫,胯下坐骑立刻腾空而起,跃过所有拦路者头顶,将周围的敌军看得目瞪口呆。
  马蹄落地,枪锋跟着也从半空中飘落,如一团霜花般飘进下一群敌军中间,荡起一团团血红。
  挡在战马正前方的偷袭者要么被刺死,要么主动掉头闪避。跟在战马后面的偷袭者追不上战马的脚步,对杨光义构不成任何威胁。战马两侧的对手,大部分没等来得及做出反应,便眼睁睁地看着杨光义从他们身前疾驰而过,零星能做出反应者,武艺却又跟杨光义差得太远。
  “呜——”一面盾牌挂着风飞来,横着扫向杨光义的马头。后者轻轻一摆枪杆,就将盾牌磕飞出去。随即拧枪旋刺,精钢打制的矛锋在半空中与一把钢刀相遇,火星飞射。
  “杀——!”杨光义嘴里发出一声断喝,抽枪,再刺,下压,上挑。对手则像只猴子般跳来跳去,一边抵挡一边趁机反击。没有一招攻向杨光义本人,每一次刀锋迫近,目标都是战马。
  “卑鄙!”“无耻!”“直娘贼!”杨光义气得破口大骂,坐骑的速度却不得不放慢。猴子般的对手看到便宜,双脚猛地用力,高高窜起,钢刀凌空下劈。杨光义举枪遮挡,此人的身体又猛地一弯,半空中居然再次变换方向,刀尖宛若毒蛇般冲着战马的脖颈露出毒牙。
  这一招,他势在必得。杨光义手中的骑枪,根本来不及做出更多反应。谁料,战马自己,却忽然将头猛甩,数缕的马鬃鞭子般甩进了偷袭者者的眼睛。
  “啊——!”偷袭者双目受伤,大声惨叫。杨光义手中的骑枪猛地横过来,捅穿了他的小腹。
  下一个瞬间,尸体被杨光义甩上了半空。他本人连同战马则再度飞跃过重重人头,潇洒飘逸,如天神降世。
  “跟上——!”骄傲地回头朝着自家军营门口扫了一眼,杨光义高高地举起骑枪,“跟着我,给贼人点颜色看看!”
  “跟着杨将军!”
  “给贼人点颜色看看!”
  “跟上!”
  ……
  身背后,叫喊声不绝于耳。左一都的骑兵一个接一个从敌群中跳起,一个接一个扑向各自的对手,骄傲的身影忽隐忽现。
  “教教他们怎么做骑兵!”杨光义继续大喊大叫,身边没有一合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