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密的文件夹(6)
作者:无名指的束缚      更新:2024-11-08 17:00      字数:2031
  “是是是,他一直都是用这个网名,几年来都没换过。”
  刘宁这个肯定的回答等于是百分百确定了沈辉和薛琪的关系。
  “对了,老板,你这有沈辉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吗?”
  “有,不过他已经搬家了,手机的号码也换了,因为之前我曾想找他回来,电话没打通,去租的房子找,住的人也换了。”
  “没事,你告诉我们,我们会进行调查的。”
  根据影楼老板提供的地址,尧舜找到了沈辉的住处,不过正如影楼老板所说,这里早已经换了居住的人,对方只是普通的租客,并不清楚沈辉的情况。而沈辉之前的手机号码也早就已经不再使用了。
  就在沈辉这条线索的调查即将陷入僵局之时,另一组负责在菜市场周围进行调查的侦察员却在之前的调查人员名单中发现了沈辉的行踪,由于之前沈辉并没有被锁定为嫌疑人,所以并没有引起侦察员的注意。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尧舜迅速带领侦察员直奔沈辉新的住址。
  这是一处建筑年份在8年的住宅小区,沈辉就住在小区内5号楼的7楼,这一点和李伟尸检报告内提到的水质情况相吻合。
  在沈辉所住的单元前,尧舜先是在门上静静的听了听,接着才敲响了门,但是敲了半天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不过敲门声却惊扰到了沈辉隔壁的邻居,一个男人睡眼惺忪的皱着眉头,隔着防盗门不满的喝道:“敲什么敲,让不让人睡啦!那家人早搬走了!”
  “警察,麻烦你开一下门。”尧舜掏出证件,说道。
  一见是警察,男人立刻清醒了,他忙打开了房门,一脸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你们警察办案,刚才语气重了,我这上晚班才回来,刚睡下就被吵醒了,所以才会……”
  “呵呵,没事,也是我们吵到你了嘛!不知者无罪。”尧舜笑道,“你刚才说住这儿的人早搬走了吗?”
  “是啊!这人挺怪的,自从搬来就成天把自己关屋子里,跟坐牢似的,偶尔出趟门也是买一些吃的,而且从不和人说话,有次在楼道里遇上,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他连理都不理我。”
  “你看住这儿的是照片里的这个人吗?”尧舜拿出沈辉的照片,问道。
  “是是是,就是这人,不过没照片看上去这么帅,人看上去也瘦了一圈,而且一副很憔悴的感觉。”
  “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前几天居委会有人挨家挨户的上门调查,说是进行什么人口普查,可是来了几次这家都没人应门,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搬走的就不清楚了。难道这人是黑户?不会是什么通缉犯吧!”男人紧张地问道。
  “难道是我们的调查行动打草惊蛇了?”侦察员在尧舜耳边小声的问道。
  “有可能!”尧舜回道,继而他又向男人询问道:“最近一段时间,这人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呢?”
  男人挠了挠头,仔细想了想,说道:“异常的举动?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这男人的家里好像还住着个女人,之前都还没什么,但是从前段时间我就经常听到他们吵架,那男人叫那女的滚蛋,估计是闹别扭了吧!还有,我是干客服的,有的时候要上小夜,晚上1点多1点才下班,回来也差不多凌晨点左右了,就前些天,我凌晨回来的时候正好这人拖着个大麻袋出门,不过当时他戴着墨镜,帽檐也压得很低,如果不是因为他从家里出来,我还真的认不出他来。本来还想和他打个招呼,问他需不需要帮忙,可他连看也没看我,低着头,拖着麻袋下楼了。”
  “他们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吵架的呢?”尧舜问道。
  “大概是一月份吧!但具体时间我就不记得了,反正是过年前。”
  “那你碰到这人拖着大麻袋出门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这个月15号,因为当时上小夜,所以我时间记得特别清楚。”
  男人所说的时间正是李伟遇害的时间。
  沈辉不仅和薛琪有关系,而且也是非常喜欢狗,又如此巧合的住在李伟摆摊的市场附近,而就在李伟遇害的时间里,他的行迹又非常可疑,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尧舜对他的怀疑。
  “马上找名开锁匠来把门打开,另外,立刻联系屋主,叫他过来。”尧舜毫不犹豫的说道。
  开锁匠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防盗铁门和木门,尧舜和侦察员迅速冲进了屋内。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由于屋内的窗帘合的非常严实,所以屋内漆黑一片,只能隐约借助穿透窗帘的微光看清屋内的情况。
  尧舜伸手按下了门边的电源开关,随着日光灯的亮起,众人这才终于看清了屋内的情况。
  屋内的陈设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大多数的出租屋一样,非常简单的摆放着茶几、沙发和组合柜,柜子上摆放着一台老款电视机。
  侦察员迅速在屋内展开了搜查。
  尧舜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强烈的阳光立刻照进了屋内,取代了日光灯的亮度。
  “尧队,厕所有发现。”
  侦察员这个所谓的发现可不是小发现,而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厕所里所呈现出的是一幅极为血腥的画面,从地上到墙上,随处都能看到喷溅的早已经干涸的暗红色印迹,乍看上去,有点像是一幅随意的涂鸦作品,可惜的是,在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血腥味告诉了在场所有的人,眼前的一切并不是涂鸦作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