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作者:
三千风雪 更新:2023-03-10 00:33 字数:3435
她是小云的母亲,王秀。
阳台门被推开,中年男人道:“小李回来的这么早?学校那边都办妥啦?”
这是小云的父亲曾辉。
“嗯,请了长假。”
王秀把鸡汤倒进碗里,给李明珠递了一碗:“趁热喝。”
李明珠放下碗,没急着喝,问起了曾辉。
“曾叔,你说的那个药材采购,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曾辉做的是药材生意,在邻省开了一家中药药材店,营业执照刚刚批下来,今年才起步。
曾辉道,“快了,这两天就出发。小李,你想清楚了,我们出去实地考察没有这么轻松的,我一个朋友就是在山里没的。”
李明珠点点头,“我知道分寸。”她补上,“我需要钱。”
药材采购通常要采购员到当地调查了解,一般罕见名贵的药材多数都在没有开发过的荒山里,曾辉的朋友是在西藏没的,他从山上掉下来,到现在为止都没找到尸骨。
但这一行还是有前赴后继的人赶着去投胎,因为和风险并存的还有巨大的利润。
中药材倒卖的利润十分可观,一副三四百的药成本药材只有三四十,收购员从山农手里买过来就更便宜,堪称暴利。
李明珠遇到曾辉的那天,这个男人正和他老婆闲聊,她无意间知道其中的一点门道:
曾辉儿子的病也差不多是个绝症,西药救了一两年也没见什么成效,男人死马当活马医,辞退了自己的工作,开始研究起中药来给自己儿子续命。
别说,一年下来却是有些成果,曾辉在各个偏远的地区里面收购中药,为儿子的病奔波,倒卖的药材又给他带来了一笔不菲的收入,李明珠当时听到就动心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曾辉一提,曾辉对李明珠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还颇有些好感——李明珠耐着性子给小云教过两天书,小云从小疾病缠身,没读过几天书,李明珠教他的时候,孩子高兴地一晚上没睡。
因此,曾辉同意带李明珠一道去捞钱。
“哎,好,那你收拾一下,咱们明天就出发。”曾辉道,“你妈妈就让王秀照顾着,或者你不放心她,请个护工来也成。”
王秀道,“别听你曾叔瞎说,白花那些不值当的钱,你阿姨你还信不过吗。”
小云拉着她的衣摆,“哥哥,你和爸爸去了什么时候回来啊?”
李明珠把手放在他头上,摸了两下,“很快的,一个月就回来了。”
“回来了能把我的病治好吗,我想上学。”
“能,拿了药回来就治得好。”
“哦,那你们去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走丢了。”
李明珠笑了笑。
王秀和曾辉低低的交谈,这个朴实的中年女人看了眼一直在沉睡的老人。
这个老人也是病房的一员,只不过到现在为止,都没看到他的家属来看过他。
护士来检查他的身体状况时,王秀没忍住多问了几句,那护士随意道。
“女儿交了钱之后就再没来过了,放着老人在这儿等死呗。”
王秀哑然。
护士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太重了,不好意思道,“年纪大了都这样,治不好的,个人有个人的想法……他们可能觉得不需要浪费钱在一个老头子身上,嗨,现在的人都这样……”
王秀又看了眼李明珠。
李明珠身体在这段时间肉眼可见的清减下去,来不及打理的刘海有些长,乖顺的贴服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片阴影遮住双眼。
这个少年坐着,脊梁骨挺得笔直,天要压在她母亲的命上,却叫她用肩膀在风雨交加的生活中硬生生扛住了。
苏天瑜的这个病就是个等死的病,它像一个黑洞,只等着受害者不停地往黑洞里砸钱,它碾碎七情六欲,将生离死别剥开之后血淋淋的塞到人皮囊里。
王秀道,“李明啊,你和曾叔从岭南回来之后,要去读书哇,读书才有出路,阿姨多嘴的说一句,你好好想想,老这么请长假不好……”
李明珠敷衍的点头。
她用了不少的力气,将自己的手指头动了动。
“再说吧。”
王秀说了这么一句,见了她的脸色,也不敢多言。
李明珠转头,望着窗外晴空万里,她好似隔着十万八千里都听到了学校里朗朗的读书声。
很快,想象被现实打败,苏天瑜嘤咛一声,转醒。
她收回心思,咬牙想道:读书,读个屁书,你怎么不想上天。
……
九月的第三天,李明珠背了个简单的包,出发了。
平时用来装书本的包此时撞上了沉甸甸的单子和应急用品。
曾辉带着她坐上了绿皮火车,在人间烟火中哐当了一个晚上,走到了岭南。
李明珠下车时,被周围人来人往的外乡人挤成了烧饼,曾辉买了两个包子,和她一边吃一边赶路。
“我们先去和联系人见个面,然后晚上的时候进村子,那边帮我们打点好了,我们晚上要把药材清出来。”曾辉道,“你走的时候小心点儿,扒手多,注意自己的包。”
李明珠饿了一晚上,三两口吃完了包子,把书包从后面背到了前面。
她的衣服拧成一团,曾辉道,“在这儿等叔,叔去买两张大巴的票,我们还得转车。”
李明珠在候车室找了个凳子坐着,她对面有个穿着破烂衣服的中年男人,瘫成一条,光着上身睡在凳子上,鞋脱在地上,边上的绿色塑料袋里放着他的牙刷和牙杯,看起来是个在火车站里安家落户的人。
这种人太多了,在县城不大的火车站里比比皆是,是人间真实,也是生活所迫。
李明珠目光却被候车室卖小吃的店里电视吸引,店主正在看今年bs夏季赛实况回播,正好是陆遥的首场。
摄像机忠实的拍完了游戏之后,记录下了他的表情,陆遥表现相当不错,被誉为今年最有潜力的新人。
比赛结束后某个电竞的记者在现场拍摄了一圈,将举着写有‘陆遥’二字的荧光牌拍进来,举牌的多数都是小姑娘,看着好似刚刚粉上陆遥。
镜头一转,转向了队伍中。
陆遥走在队伍中间,身后是夏季同期出道的女选手,那女选手不知道和陆遥说什么,把手背在身后,一脸耍宝卖萌的模样围着他打转。
陆遥好像和她活在两个平行世界里,他的世界没有贫穷和疾病,有的都是辉煌和光明。
曾叔拿着车票过来,打断了李明珠的视线,“走吧,天黑之前到不了,山路就难走了。”
李明珠接过车票,“好。”
正如曾叔说的,岭南的山区十分难走,天黑之后打着灯找不到路。
李明珠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小路上,夏日的夜晚闷热,两人却不敢露出半块皮肤,否则山区里的毒虫就能把人咬出一身毛病。
到了山民家里的时候,二人不敢耽搁,李明珠摸了一把湿淋淋的头发就和曾叔埋头清点起药材。
凌晨三点左右,药材清点完毕。
山民家里没有地方睡,李明珠把书包压在头下当枕头,千辛万苦的把自己哄睡,结果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外面的天已经大亮。
曾叔压低声音道,“还行吗,我们要赶回去了。”
这个男人不比她好到哪儿去,也狼狈不堪。李明珠从小就比别人能忍一点,哪怕这种环境,她也忍的下来。
“行,走吧。”
天蒙蒙亮,两人在寂静的山路上赶路,沿途除了狗叫和鸡鸣,鲜少有其他声音。
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走的艰难,毕竟来的时候打空手,回去的时候一人扛了两包味道诡异的中草药。
李明珠险些滚到山沟沟里面去,全靠曾叔拉了一把。
“小心!山路难走,看着点儿路,摔下去不是儿戏啊,不死也得残了。”曾叔把她扶稳了,苦中作乐道,“要不然怎么说没文化只能玩命儿赚钱呢。”
李明珠到了声谢,往山下走的时候更加小心。
到了山脚,曾叔的联络人终于来了。
轮子糊了一层泥巴的小面包车里下来了一个矮小的男人,面包车原本是白色的,风吹雨打就成了灰色,到处坑坑洼洼,一看就知道被撞了多少次。
曾叔熟练地摸了一支烟给中年男人,中年男人看到李明珠,笑道,“带徒弟啊!”
“没,跟着我一起出来的小伙子,来见见世面。”曾叔道,“和我一样,也是为了家人出来的,不容易。”
中年男人欣赏她,夸了两句,“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难得。”
他又说到自己的儿子怎么烂泥扶不上墙,上了车之后还在逼逼叨,李明珠累的靠在窗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出了山区,手机这才有信号。
短信和未接电话的提示险些把她的手机震飞出去。
李明珠还没来得及仔细看谁打来的电话,手机又开始震动。
她这回一看来电显示是陆遥,就知道之前那么多电话谁打的了。
李明珠接起电话。
“你怎么才接电话,我打了一晚上都没打通!”陆遥立刻控诉。
“手机没信号。”李明珠补充,“……医院晚上信号差。”
陆遥嘟囔,“你不要总睡医院,去请个保姆照顾阿姨就好了,你回家睡,回家睡得舒服些。”
李明珠嗯了几声,陆遥听出了鼻音。
“你是不是困了?”
“还好。”
“……”陆遥无奈,“那我挂电话,等你睡醒了我打给你。”
“别,就这么打,我想听你声音。”
陆遥耳根子瞬间爆红。
方天催道,“你给谁打电话呢,遥遥?速战速决,等你开地图啊!”
李明珠听到那边还有一个少女的声音,甜腻腻的。
“陆遥,你快点啊,就等你了。”
陆遥嘀咕:“烦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