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作者:行清      更新:2023-03-10 16:02      字数:6958
  “这是奉天城的哪位爷?怎么从未见过?竟然出行是大帅府的大兵护卫!”
  “我也没见过, 不过这人长得真俊啊!”已为人妇的夫人们谈论起俊俏的小年轻来, 一点都没有未出阁姑娘家的羞涩, 更别说是以彪悍著称的北六省夫人团了。
  方才那位专门让家丁来占座的密斯李则盯了林葳蕤许久, 半饷惊疑道:“这好像是那位林先生!”这位密斯李也是参与了当初有凤来居同学会的一员。
  “哪位林先生, 密斯李你倒是说清楚点呀!”她的小姐妹着急地问道, 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
  “还能有谁, 改良粮种的林先生你不知道, 那有凤来居的老板你总该晓得了吧?”
  “竟然是他!没想到是这么年轻的人……”
  “听闻他同大帅关系匪浅, 不知是真是假……”
  闻声而来的姑苏小跑着将大少迎到了后厨,那些大兵则四散在店里,搞得小姐夫人们吃个点心都战战兢兢。
  北六省的大兵虽然是出了名的厉害, 但是也是人见人怕的鬼见愁, 尤其这些都是大帅亲卫队里一等一的好手, 手上不知染过多少敌人的血,更是说一句凶神恶煞都不为过。
  林葳蕤刚才粗略看了看店里,见客流量和环境布置都非常不错,可见主事人的用心,难得对眼红红激动的姑苏赞了一句:“做的不错。”
  姑苏便像快哭了似的,“大少爷……”
  “我还没死呢,哭什么?红丝绒呢,拿过来我尝尝。”那日常管事的经理听到消息,也赶紧到跟前来伺候着。
  林葳蕤精通中西的餐点,在西点上也是颇有造诣——毕竟他奉行的是鄙视一样东西之前,首先要有足够打脸的实力,但亲近的人都会知道,他自己亲力亲为开的店里绝对不卖洋人的东西。可以说是非常任性了。
  一开始林葳蕤只是心情好随手丢了本不知道哪个(估计是吃货飞扬李)放他那的西点书,没想到小姑娘自己有这个毅力和天赋,他便也愿意看心情指点一二。
  后来意外在芥子空间里挖到了宝,得到了千金茶这样的顶级灵茶,加上飞扬的闹腾造作和费恩的纵容,便也任由他们瞎闹去闯,反正在他看来有千金茶在,是怎么也赔不了的。
  没想到成就了如今风靡奉天的点心和奶茶和上流社会的点心大师姑苏,林葳蕤想想都觉得世事无常,可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林葳蕤用叉子尝了一小块,红丝绒之所以被称为点心里头的女王,除了有称霸点心界的颜值和气场外,俘获无数女人芳心的还有她的绝妙口味,一块小小的糕点里,融汇了人生百态——酸、甜、苦、咸等不同滋味的口感,犹如爱情的甜蜜和苦涩交织,生活的柴米油盐和盛大的浪漫重叠,不像普通蛋糕一样只有空中楼阁的蓬松口感,红丝绒每一口都绵实而有质感,那是极致的激情背后的真谛——平实而有力。
  虽然在材料的配比上还不够完美,但作为新手已经算不错了,林葳蕤点拨了几句,姑苏便知道下次该怎么改进。两年来日日夜夜的练习,足够她衬得上那句点心大师。
  一行人离开后厨,到了内里休息的厢房,等无关人等走开了去,林葳蕤才对经理和姑苏道:“有凤来居受到邀请,承办皇宫的成人典宴会,因为有洋人参加,到时候姑苏你跟我一起去北平。时间很赶,我会先行一步,你处理好这边的事情,带上班底然后便到北平和你的师兄们会和。”
  不是所有人都跟林葳蕤一样,前世逛皇宫就是逛景点,这一世听到进皇宫都一副淡定的不行的样子,姑苏的反应才是大部分平常人听到紫禁城该有的反应,她先是完全愣住,然后看向一旁的同僚经理,见他也是一脸懵。两人面面相觑,等到都意识到自己耳朵真的没有听错的时候,整个人完全激动到不能自已!
  “这……这大少,您说的是真的吗?我真的能去皇宫?还是去给那位做点心?老天爷,俺们祖宗坟头冒青烟啊,那可是紫禁城!!”太激动连家乡话都冒出来了。
  一旁的经理比她好些,他愕然过后便开始冷静思索起姑苏走后要安排哪些人代她维持店里的工作,更多的还有思考怎么借这个事情将千金茶的名气彻底在全国打响,他看着桌前的人,有些小心翼翼地建议道:“大少,您这一趟有报酬吗?”
  林葳蕤没想到他能注意到这个点,“你想说什么?”
  经理见他有兴致,赶紧把心里的想法兜出来,“大少,我这里有一个想法,您看,若是皇宫那边付予我们报酬,在只收取食材费用的基础上,有凤来居和千金茶皆可免去人工的报酬。”
  姑苏不同意,“哦?那我们岂不是白忙一趟?”在大少的耳濡目染下,有凤来居出来的人都是财迷。虽然是给皇帝做饭,但也不能白做工吧?更何况,皇家还差那点钱?
  “不急,我话还没说完,虽然不收取费用,但是我们可以换做要求在皇宫宴会上做一些小改动,比如,酒水若是用的有凤来居自酿的,那酒水瓶的包装便不去掉,姑苏你做的点心,可以用上特殊自制的盘子,上头要出现我们千金茶的名号,诸如此类的。一来,在与会诸人中打响名气。二来,也有利于在民间的宣传。”参与宴会的肯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只要入了他们的眼还愁没有生意做?而民间总是愿意效上,哪怕是现在大清已经亡了,这种思想一时半会还是有残余的。试问,皇帝都吃过的糕点,你吃吗?
  “这主意不错,就这么办吧。你叫什么名字?从前是在何处做事?”
  经理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经历 ,原来他在投身点心经理之前,早年曾经在一家报社工作过,负责的就是商家的广告板块,十分能意识到宣传的重要性。
  “这一趟你也跟着去北平吧。”
  林葳蕤发现了一个不错的人才,又看了看店内的账本,便在重重护卫下离开了。
  店里的小姑娘和其他几个小伙计,方才都慑于一群大兵的气场,乖乖地窝在远处不敢靠近,等人走了才敢凑到姑苏面前,“姑苏姐,这就是我们的大东家?”
  姑苏点了点头,“以后可以不用叫大东家,叫大少爷。”是的,在姑苏心中,他是永远的大少爷。大东家这称呼带着一股市侩味,哪适合用来形容仙气飘飘的大少爷呢。
  “大少爷这简直跟画上的仙人一样,你方才看到了吗,他的脸比往日常来的留大小姐还要细腻还要白!”
  “好看是好看,不过看起来不太好亲近。”众人心有戚戚然。
  “好了都散了吧,工作去,别偷懒,偷懒的人是要罚工钱的。”
  听到罚工钱,一时间所有人都散了。美人诚美,但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所以还是金钱价更高。
  彼时,有凤来居,曾白玉整理好着装,带着人也在门前等待着。大帅府的车一到就迎了上去。
  “大少!”
  “您身体可安好?刚从千金茶那边过来吧,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不用了,不过你怎么胖了这么多?”林葳蕤皱眉看着他,最后嘟囔道:“一个个都吃成这样,酒店的脸面工作还要不要做了……”
  曾白玉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小心翼翼问道:“您看,是要先去看看后厨房还是账本?”
  “别这么多人围着,先去看后厨。我不在的时候,有出什么事吗?”
  “大少放心,没什么大事,一切都照常,只是因为您不在,新品推出的不太多,老顾客们有些抱怨。”
  林葳蕤脱去斗篷,解去围巾,进了后厨,接过大宝手上的制服围上,“那今天便来做几道新品吧,手上没事情做的人都可以看,学到多少就看你自己了。”
  大宝见到安好无恙的大少,心情自然是激荡的,不过他是大师兄,要稳重做表率,而且性情内敛,便没有姑苏那么情绪外现,只是非常积极地在一旁给师叔打下手。
  冬天寒气入侵,最好卖的便是滋补菜。林葳蕤昨日在叶鸿鹄给自己新找来的一堆书里看到了卷镇菜,今日便想试试,刚好农场里今天送了一批羊肉过来,他便取了一具,顺道吩咐别人:“去酒窖里取一坛神仙酿来,还有找一块平整些的重石。”他一吩咐,底下自有人去办。
  架起一口大锅在火上,绰水后,武火用红曲煮起了羊肉,半个小时后再转文火文火煨炖。趁着这个时间,他饶有兴致地开始料理梭子蟹,这是辽宁兴城来的上等海蟹,肉质细嫩,膏若凝脂,冬天里难得的海鲜。
  “大少您这是要做什么?”大宝按照林葳蕤的吩咐,正帮忙取蒸煮的梭子蟹里头的蟹黄和蟹膏。
  “秃黄油。”
  众人都没听说过这道菜,更被说“秃”这个词非常奇怪,似动词又非动词,再说烹饪里也没听说过“秃”这种煮法啊?
  “’秃‘是苏州话,’仅有‘的意思,这秃黄油要的就是绝不能掺杂到一丝蟹肉进去。只要蟹黄和蟹羹,都剔仔细点。”这样奢侈的做法,使得几只硕大的梭子蟹最后取出来的食材也只有一碗。
  油锅已经预热,将剔好的蟹黄蟹膏倒进油锅里,加上熟透的肥膘末,葱末、姜末加上一点紫苏末、开着最小的火翻炒,油温渐渐将蟹的香味激发出来,在轻微的滋滋声中,金黄色的蟹油被一点一点逼了出来,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加入黄酒焖煮,盖上锅盖,最后一道工序是用鸡汤收汁,呈上碗里的时候再淋上一勺热猪油……
  滋滋滋,金黄色的秃黄油顷刻散发出诱人的色泽和香味,浓郁的鲜香油热扑面而来,引人舌尖口水泛滥。
  “舀一碗金饭过来。”金饭是有凤来居特制的米饭,之前在襄城招待于左棠的一行好友时用的就是它。林葳蕤出手做的东西,不可用常理视之。虽说只是一碗饭,但里头也费劲了厨师的心思和手艺。
  米选的是宣汉县的桃花米,菊花必须是紫茎黄花的,先将金菊泡米一天之久再入锅煮,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倒入泡了金菊的温水,更染一层菊香。就连煮米饭的水也有名头,从前在襄城用的便是伏仙河的过滤清泉水,后来到了奉天,便按照少爷的吩咐,换了林家农场里的水,那是一处高山泉水,清澈甘甜,也算凑活。
  林葳蕤挖了一勺秃黄油堆在饭尖上,在旁边点缀上一朵金菊,金菊蟹黄,即便不是金秋十月,也自有一股诗意在里头。金黄灿烂的黄油滴下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渗透进微黄的米饭里,这样的过程,仿佛能听到人咽口水的声音。
  林葳蕤自己尝了一口,对自己废了三个月的手艺依旧满意。
  见其他人都盯着自己,确切地说是盯着自己手中的饭看,林葳蕤将碗递给他们,“看着我干嘛,都尝尝,说说想法。”
  一群人一哄而上,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如果让你连续一周每顿一碗白米饭,但菜只许选一样,你会选什么?
  秃黄油啊!那还用说!吃多少天都不腻!一碗白米饭只要不多不少一勺秃黄油,拌一拌,搅一搅,让秃黄油充分和米饭接触,让每一粒米饭都染上千变万化的香气,然后趁热一口气干掉!
  秃黄油几乎凝聚了螃蟹这种美味生物的精华,是美味中的美味,鲜美滑腻,吃完唇齿留香绝对不是一句夸大其词的话。更别说吃完秃黄油拌饭你短时间内根本不想吃其他的东西,因为味蕾已经到达了高潮,并且深深记住了这个味道,再看其他食物都是将就!
  “大少,您再做点吧,这东西太好吃了!根本吃不够!”只有一碗的秃黄油,压根不够他们这十几个人分的。
  “就知道吃,手艺学到没,火候、时间、配料都记住了吗?不要告诉我你们只知道一个挖蟹黄蟹羹的步骤,想吃自己做。”
  大少还是一如既往地脾气不好,众人已经习惯了,有些机灵的已经开始学着刚才他做的步骤自己做起了秃黄油,趁着这个时候大少在,兴许还能让他指点指点。
  剩下的蟹肉也没有浪费,再拆几只蟹,蟹黄蟹肉蟹膏一起,炒成金粉色的蟹粉,和捞面一起伴着吃,同样也是人间极致的美味,口感比起秃黄油也要来的清淡一些。所以蟹这种神物之所以还没有灭绝,只是因为人家的繁衍能力强而已吧。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差不多了,帮厨把重石搬进来,林葳蕤用劲道有弹性的肉皮将切好的羊肉紧紧卷住后,放入神仙酒坛里,将重石压在了上头。这就是卷镇菜的精髓,一卷一镇,将或荤或素的食材压出如同云梦般变幻无穷的的纹理,挤出多余的汁水和空气,最后上桌的时候则是切成薄如纸的片片。
  等到酒的香味完全渗透进红曲羊肉里头,将羊肉弄“醉”了,在酒糟的酩酊作用下,羊肉的腥气不复存在,转变成另外一种异香,那么这赐绯羊就可以切薄片上桌了,据书上说这是古时后蜀国君孟昶宫里传出来的做法。
  这道菜林葳蕤也是第一次做,不知道味道如何。大宝等人知道还要等上一天才能开吃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露出了遗憾的神色。
  “我今天会待在这里,等到晚饭点过了,”他点了几个人名,然后接着说:“几个人学一道今天的新品菜,等到手艺差不多了就可以上新菜了。”
  被叫到的人神色都可以说是与有荣焉,没被叫到的厨师也不灰心丧气,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被开小灶的人都是平日里最勤奋而且天赋也不错的人,而且都是有一定工龄的,所以只要他们脚踏实地,好好工作,将来他们也能接受到大师的指导!
  吃得满嘴油光的曾白玉躲过大少爷,挺着大肚子一本满足地出了后厨,准备悠哉悠哉地泡上一杯茶,享受吃饱喝足的惬意。要说这真是一个魔咒,两个有凤来居的掌柜现在都是一脸福相……哪怕一开始是清瘦体型的曾白玉,到最后也变成了发面过度的馒头。
  偏偏林葳蕤又是那种颜控加完美主义者,每每见到又吃胖了的曾白玉那叫一个横眉冷对,害得曾白玉现在都不敢多在他面前蹦跶了。
  他想的美滋滋,结果在走廊被路过的一个人拦住了,“曾掌柜啊,我怎么闻到了酒味还有螃蟹味啊……你不是说,那神仙酒没了,不让买了吗?”
  曾白玉一看到是人称文坛疯子的章笑生就头疼。跟文笔狂妄同样出名的,还有这人的嗜酒如狂,据说他写文章的时候旁边总要备上酒,边写边喝,灵感如涌泉,下笔如有神。但是他们有凤来居的酒水对客人可是限量的,哪经不起他这一天不停地喝,是以曾白玉在他不消停的时候,只好同他说酒水已经没有了。反正就他这猫嫌狗厌的臭脾气也没几个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自然不会知道他在说谎。
  “你不会是骗我的吧,说酒没了,可是自己却偷偷躲起来喝了。呵,你这是看不起我章某人不是?这点酒我还是买得起的!我这笔杆子一动,大帅府……”他自觉说漏了嘴,差点把自己是大帅府的写手这事都给兜出来,后面便没再说下去,不过还是不依不挠。
  曾白玉哪知道这人鼻子这么灵,连后厨酿羊肉的酒味都给闻到了,一想到这位爷胡搅蛮超的烂性格,他就头疼不已,干脆招了个人,让他赶紧去酒窖里给这位爷找酒喝。
  “我还闻到了螃蟹的味道,嘶……这味道这么浓,你们这是做了多少螃蟹?但是我怎么记得,这今天菜单上没有这蟹的饭菜呀?”这章笑生的记忆力不是吹嘘的。
  “哎哟章先生,您就别为难我了,这是我们家大少在实验新菜呢,做的秃黄油,用的全都是蟹黄蟹膏,我刚才就尝了尝,没想到这味给您闻着了。”
  “咦?新菜秃黄油?”他摇了摇头,念叨:“这菜名这么奇怪,没听说过,不过这十里留香的味道肯定错不了,给我来碗呗!好东西要跟人分享啊曾掌柜!”
  曾白玉后来被他缠得不行,挤进了厨房给他抢了一勺秃黄油,又舀了一碗金饭,忍着滴血的心总算把他给打发走了。至于后来几天这人天天来后厨蹲点,点名要吃秃黄油拌饭,闹得有凤来居的新品还没出呢,就很多人都催着上便是后话了。
  第121章 癸丑年霜降·傲骨立
  林芙萱抱着图书馆借来的书, 撑着油纸伞穿过校园,少女穿着最朴素的蓝衣黑裙, 不施脂粉, 但清丽的容颜和清冷的气质, 在烟雨朦胧中显得愈发遗世独立,吸引了不少学生的眼光。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欣赏的打量。
  林芙萱有些疑惑地看着眼前挡住自己去路的女子,对方留着一头西洋的卷发,穿着富贵人家才能买得起的蕾丝洋裙子,小皮跟在雨中清脆地响,圆脸白面,长相姣美,但脸上高高在上的傲慢破坏了这份美感。
  “这位小姐找我何事?”
  孔诗颖上下打量了她, 在看见她那沾了泥水又有微小补丁的裙摆时,眼底闪过淡淡的蔑视, 待往上瞧仔细了她的脸蛋时,这高高在上的蔑视中又添了几分气急败坏的恼怒。
  到处勾引人的狐媚胚子!
  “你就是林芙萱?”
  林芙萱再迟钝也感觉到了来者不善, 更何况这位小姐似乎也没有隐藏她恶意的打算, 当即也冷下脸色来,“小姐的老师没有告诉过你,询问人名字之前,需要先报上自己的名字吗?”
  “你!”孔诗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这么牙尖嘴利, 当即便有些恼怒。她旁边的两个丫鬟见此, 也站出来出声, “也不看看我们家小姐是谁?你一个乡下来的下等丫鬟, 哪里配直呼我们小姐的名讳?”
  “就是,小姐问你话答便是,废话不要太多。”
  林芙萱气笑了,“怎么,你家小姐莫不是前朝的公主格格,不能直呼其名,遇见了还得行跪拜之礼?不知这位小姐待在闺阁里多久没出门了,以致于连前朝亡了,如今是民国人人自由平等时代都不晓得了。”
  旁边经过的学子听了,都噗嗤一笑,可不是,如今民国建立,社会上喊得都是人人平等的口号,在接受进步思潮的学子中尤为如此。哪怕事实上还是存在阶级差别,但起码明面上还是不能这么直白地表现出来的。若是还高人一等地践行贵贱尊卑那一套,那真是惹人鄙夷了。没想到这位小姐穿着这么新潮,竟还是满脑子封建糟粕,众人不禁投来了异样鄙夷的眼光。
  孔诗颖被周围人的眼光和林芙萱的一席话气得漂亮的脸蛋都快变了形,直接便道:“好一个伶牙俐齿的丫头,只不知你用这张利嘴讨过多少男子的欢心。这女人啊,稍微长得有点姿色,就自以为能勾得男人飞上枝头变凤凰,用尽手段,连别人的未婚夫也勾引,也不看看自己是从哪里出来的货色。”
  她这一番话,就差直接说林芙萱不知廉耻地勾引了别人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一盆脏水泼在身上,无疑会毁掉这个保守年代的任何一个女人,更何况是在人来人往的校道上。林芙萱自然是怒不可遏,“这位小姐,我与你素不相识,更不认识你的未婚夫,但你一出现便空口白牙,对我无端污蔑。若是不同我道歉,我自要去警察厅与你论上一论的。”
  孔诗颖红唇一扬,嘲讽地笑道:“你说我污蔑你?还要同我到警察厅去辩论,笑话!呵,那你可认识宴西?告诉你,宴西便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不日便要订婚了。你以后最好离宴西远点,要不我就要去拜访拜访你们校长,让他来评评理,一个学风败坏的学生会不会影响学校的名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