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作者:昔我晚矣      更新:2023-03-10 22:52      字数:4414
  连七爷在愣神了一瞬后,态度也保持着谨慎。
  这些杂糅在一起,显得她复杂而神秘。
  沈要当时不懂,直到看到了戏台上的颜凤青。
  可以说婉转戏腔的颜凤青才是真正的惊艳众生,是名副其实的‘凤皇’。
  沈要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会是同一个人,一个风华绝代,一个一旦出手,锋芒凛冽得惊心动魄。
  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看了颜老板的一场戏,他也心痒痒的想捧几个戏子了,不过他没这个胆子,让七爷知道了可没好果子吃,
  而且谁又能与‘凤皇’相比呢。
  每次,沈要还是很期待和七爷去颜家楼看戏的,哪怕他这不懂戏的人,也觉得是享受,虽然票价有时候连他都有些惊心。
  颜家楼还真是赚钱啊,沈要啧啧叹道,他们辛辛苦苦打拼都未必有颜老板一场戏来的多,更别说那些身价富豪的戏迷送的礼物,其中还不乏外来的洋人送的来自他们国家的珍贵古董。
  颜家楼那帮人日子过的也是悠哉乐哉。
  颜老板的戏虽然千金难得,但一票难求还炒的那么贵,少不了黄牛出的力气。
  沈要有时忍不住跟下面的兄弟吐槽,上海的黄牛实在是太狠了,比他们这刀口舔血的还要狠。不过这也是规矩,哪怕捣了几个黄牛的窝点,还会有新的黄牛出现,这就是利益,生死的危险在它面前也不值一提。
  七爷倒是眉头皱也不皱。
  七爷本来也就没什么娱乐,难得有固定的消遣享受。也不止七爷,上海的达官显贵谁不以能看上一场颜老板的戏为容,其中也有他平时偶尔能见到的几位大人物。
  不过进了颜家楼,他们也都心照不宣,只看戏不论其他,也不会借这种机会找颜老板,见了面礼称一声颜老板。
  这种心思也好懂。
  沉迷唱戏总比搅风搅雨,和他们争地盘抢势力来的好。
  七爷与他们心思是不同,沈要是这么认为的,但若颜凤青只单纯是‘凤皇’,那或许就轻松多了。哪怕也有红石帮,也照样碰不了颜老板。
  不过这话,沈要也只敢在心底说说。
  要真漏出去了,只怕颜家楼的人半夜就能把他给埋了。
  “颜老板都没露面,这次下手也同样狠啊。”沈要笑了,“这次怕是也能警醒不少人吧。”
  不过是许久不争不抢,又跑到北平大半年,以为人家低调就是真的好欺负了。
  秦禹忽道:“那两人要是和你动起手来如何?”
  他指的是这次颜家楼执行任务的两人,纪韶,段斐。
  这一杀下来,可是在江湖上他们二人可是又多了凶煞名声。
  沈要看过红石帮人的尸体,老实道,“纪韶可能是平手,但那个叫段斐的,我没有把握。”
  虽然没交过手,但段斐的功夫有多硬他却是知道的,连颜家楼里的场子都不够他练的,每次都跑城外练去了。
  听说有次和人动起冲突来,对方动了枪,段斐直接三两下把人的枪给卸了,而那人最后也没能落得好下场,上海这地,是随便能动枪的啊。不管是龙是虎,都得盘着。不动枪是早年立的规矩,枪可以有,但不能随便开,如果动不动一闹就交火了,上海哪还能像现在这样繁华安定。
  ***
  纪韶和段斐他们带人解决了要找颜家楼麻烦的红石帮,又看着赵四海离开了上海,而这些两天时间就够了。
  但颜家楼也没有开业,因为早有先例,最后一天,是清洗血腥之气的。
  秋铃挽着卷发,上面别了一朵纯白色的蔷薇发卡,一身朱色的旗袍曼妙多姿,她也笑靥如花对坐在椅子上休息的人道,“我还给你们准备了柚子皮煮的水,和八宝粥呢。”
  “这么好?”段斐头一个质疑道,让纪韶都忍不住惊叹,什么时候一根筋的家伙也多了心眼,居然还会想想了。难不成当了奶爸,真的就长大了?
  秋铃眉眼弯弯,“我这是看在你们这事做的不错的份上,而且讨好的也不是你们,是青姐。”
  论面面俱到的争宠,谁敢比得过她。
  “还有让人用柚子叶煮的水把楼里也清洗打扫一下,去去晦气。”秋铃气势非凡地指挥道,把颜家楼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次出去,也就几个人受了伤,而且都是轻伤,颜家楼有自己配置的伤药,比外头医院药堂几十年的大夫都还要好。而身手最好的段斐和纪韶更是什么事都没有,段斐看完了受伤的兄弟后,就跑去带忍冬玩了。
  纪韶则是去和颜凤青报告了。
  眉目如画,潋滟如水,煞是好看。一如他们当年遇到她时的模样,时光似乎始终偏爱她,纪韶想道。
  这已经不是纪韶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颜凤青有让纪韶离开过,他很优秀,优秀到颜凤青也欣赏,她沉迷于唱戏,居于此地,却也不拦着纪韶的未来。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从不强求,也不需要报恩。
  颜凤青当初其实没想过发展到这个地步的,也算是阴差阳错吧,谁让在这散乱的时局,没有自己的势力,总少不了麻烦呢,
  光是她刚穿来时,还是个小戏班的颜家班每月就要交上好几份保护费给这块地方的地痞无赖,帮派组织。
  颜凤青既然要发展戏班,除了戏班内部,也要保证外部的稳定,所以一次性挑了几个帮派,再后来没过多久有钱了,她就直接把这如今的颜家楼这片地都给买下了。
  之前那些帮派组织的人,她也只赶出去了,没收,许是上一世带的洁癖,凡是沾过血作过恶的,她也没心思教化,而是训练起了戏班里的人,那时戏班里的人不多,后来她又收养的一些孤儿,有段斐这样年幼的,也有秋铃纪韶已经不小懂事了的。
  名气越大,好像麻烦又更多了,每解决一次麻烦颜家楼好像又壮大了几分,结果就自然而然形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连她也没有想到。
  9526:“……宿主,我也没有想到过。”
  但其实认真想想,也理所当然。
  颜家楼的人学的都是颜凤青教的武功,也是她在考虑了这个时代的情况后自创的几门武功。
  对于一个曾经破碎虚空的人来说,自创几套拳法刀法不是很难。
  这个时代已经出现枪支炮弹了,但不代表武功彻底没用,就比如说枪对她就没什么作用。而且热武器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是军队。
  时局散乱,几路军阀还有政党派系不至于混战内耗,而是互相制衡,明面上政府也是虚设,稍微好点是一旦出现外敌,通常是先把外面的敌人打哭了,再关起门来斗。
  而因为没有闭关锁国,国内无论是科技还是知识水平依旧在世界前列,哪怕和平革除帝制度时国力也从没有出现过衰退,所以外国哪怕想动心思也不敢妄动,而国内因为没有统一,暂时没心思去外面搞侵略殖民。
  所以总体还是好的。
  颜凤青也推演过时局,略微估计了一下,大概五十年之内不出意外就能趋于和平统一。
  不过颜凤青又不打算搞事,她只想好好唱她的戏罢了。
  ***
  解冻入春后,
  颜凤青就没有一直窝在温暖的楼里,开始出门了,先是去了上海的几家福利院,那的修女和院长对颜凤青也很熟悉了,因为全上海几乎八成的慈善机构不是颜老板主建就是有投资的。
  自从资助建了几家福利院后,颜家楼也很少有收养孤儿了,像忍冬这样能留下的,还是段斐亲自跟颜凤青求的。
  早几年前,颜凤青就没有为钱的事想过了,而别看纪韶只是个戏班的账房,但算的账却不只有颜家楼的。
  颜家楼多年前就不靠排戏出演维持了,而是早在颜凤青的手腕下,积累下大量的商铺田地房屋,这些东西都需要纪韶和秋铃打理。
  所以不论颜凤青在唱戏上的成名之快,积累财富的速度也是极为惊人,让人眼馋又痛惜,有这样的本事居然还沉迷于唱戏。
  对此颜凤青表示,论名气,我可比你们大多了。
  在别人还在上海争地盘抢势力的时候,凤皇之名声已传遍大江南北了,仰慕者更是无数。
  就是颜家楼的人也习惯了清静日子,不管外面的江湖琐事,也最好什么事情都跟他们没关系。
  能留在颜家楼的人,自然也是随了颜凤青的,或是像纪韶这样,把报恩跟随她当成最重要的事。
  以前也有过出去自立门户的,颜凤青都随着他们去了,只要不作恶酿成祸害,她都不会管,而那些漂泊在四海南北的人,每年逢年过节生辰都不忘送份礼回来,秋铃倒是嫌弃想扔,但记得青姐的叮嘱,还是收了起来。
  颜凤青不会特地去瞧是什么东西,但既然是一份心意,好好收着就是了。
  ……
  顾宛宛没想到一觉醒来,就穿越到了民国,还成了江南小镇人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媳妇,与她同名同姓,还小两岁,才二十,就已经结婚五年了,真是封建包办,迫害未成年少女啊。顾宛宛忍不住感叹道。
  婆婆是个药罐子,不要丫鬟非得要媳妇伺候,丈夫在结婚后不到半年就出国留学了,顾宛宛听到这个信息后,顿时生出不好的预感。
  运气好点呢,她就要和一个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男人相敬如宾,且不说先婚后爱的可能性有多高,就是长的再好看,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同床共枕,生儿育女。
  何况从照片上看,她的那位丈夫一点都不帅,见多了现代美颜的顾宛宛内心毫无波动想道。
  运气差点,那她就要成为这个时代的产物,封建的糟粕,被扫进尘埃垃圾堆去,真要是有那么一天,顾宛宛估计得爆粗口,
  你才糟粕,你全家都是糟粕。
  论先进思想,我可是二十一世纪来的受过现代教育的新女性,我都没嫌弃你,你们还敢嫌弃我。
  在被全家盯着压迫着伺候婆婆半个月后,顾宛宛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她迫切地希望,她那位名义上的丈夫能回来,给她一封休书。
  也许是顾宛宛对上天的召唤,
  在欧洲接受了浪漫诗歌思想,自诩为新派人士的丈夫孟怀礼回来了,而且毫不犹豫的以封建包办婚姻丑恶,他想追求自由恋爱的理由抛弃了自己的妻子。
  顾宛宛哭了,她这是喜极而泣。
  虽然非常感谢孟怀礼,但在拿嫁妆得到精神赔偿上,顾宛宛一点也不手软,而孟家双亲还有家族那些亲戚一边唾弃不满着孟怀礼的所为,一边更不认同顾宛宛拿着嫁妆甚至更多的钱回娘家。
  孟怀礼性子清高,对钱财更是不在乎,也不屑于在这种事上纠缠不休,非常大方的给了,甚至比顾宛宛要的还多,一次性给了所有的赡养费,为的是顾宛宛以后不得再找他或是以他的前妻自居。
  顾宛宛心里撇了撇嘴,我还有大好年华,断了个干净,以后见面不认识最好。
  钱拿到手后,顾宛宛就立马买了票上火车走了。
  至于孟家人以为她回娘家,还是娘家那正等着的亲戚,顾宛宛内心呵呵,她在孟家受苦受难也不见顾家的人来看她。
  也别怪她凉薄,她是受够了这种未开放,封建思想之重,还要裹小脚传统的地方,幸好原来的顾宛宛在成婚之前听说在省城上学丈夫不喜欢小脚,家里人特地给放了。
  但即便如此,一双好好的脚都还有留着不少疤痕,顾宛宛看了都觉得疼。
  以后顾家要是出事,她知道也会帮忙的,但要她回去继续做乖巧女儿,等着再被盲婚哑嫁,那还是算了吧,顾宛宛对原身也没什么愧疚,她自己在现代待的好好的,还不想穿越呢。
  顾宛宛买的是去上海的票,没办法,买票的时候,大多数地方她以前都不知道,还是繁体字,稍微熟悉点的就是上海了。
  对这个时代的上海,顾宛宛还是有点小期待的。
  而初到上海,顾宛宛就像个土包子直接被惊呆了。
  它也许没有现代那么先进宏伟,精密的每一寸土地都被设计过,但它却有着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浮华,纸醉金迷,
  难怪被称为世界的东方明珠,海上不夜城。
  顾宛宛的土包子样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太常见到了。
  但顾宛宛还是经验少了些,加上对这个时代的外界了解不足,孤身女子来到大上海,哪怕不知道她身上的财物,也想到会是一只肥羊。
  不过她运气好,碰上了沈要,还有坐在车里的秦七爷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