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作者:春海棠      更新:2023-03-11 13:47      字数:3877
  “他说的对,大巫是个好人,不然也不会在春季大会上交换那么多老人和小娃了,你们看到没有,这次打仗也有老人在呢,那身体看着可是比以前好多了。”
  “是,是,这倒是。”众人点头。
  “虎娃的阿姆告诉我,说她吃的食物跟炎族人都一样呢,身体也好了许多。”虎族汉子说道。
  “炎族还送了我们这些东西,陶罐,羊皮袍子,炎族是个好部落,只要我们不惹他们,他们肯定不会来打我们的。”鹿角部落的汉子总结道,“我们跟炎族好好相处就是了”。
  “嗯,好好相处,我们以后还是多想想怎样才能不让部落里的小娃娃在寒日里挨饿吧。”虎毛大叔最后添上一句。
  第132章 小别胜新婚
  死了十四个有陶人, 大伙一起挖坑,在小树林边的平地上, 把他们掩埋了。
  简华带着队伍回到炎族,两族人在巨石上开个了篝火晚会,烤肉舞蹈庆祝胜利。
  这是炎族卷羊族兄弟部落头一次利用先进的武器打退来敌, 保卫了部落。
  尚者拿着压平的泥板,用骨刀在上面细致刻画出两族交战的场景,让简华烧制成了陶板, 祭祀后供奉在尚者的树屋里。
  这些神一般的事迹是需要一代代流传下去的。
  族里的小家伙们,天天对着树杆练习射箭,那劲头恨不能让他们也上战场发射几箭杀个敌人才好。
  简华带着老人们,又擀制了十几条羊毛毡毯, 剩下的羊毛全都纺成线, 用来织衣服。
  橡树林的橡子一筐筐搬回来,摊开在巨石上晾晒, 然后剥出橡子,磨成橡子面, 清洗后把橡子粉晒干存贮到陶缸中。
  天气一日寒过一日,简华里面穿上一件羊毛衣, 外面再套上那件木野送他的狼皮外套,下身毛裤加牛仔裤, 脚蹬牛皮靴子,一条快及腰的长辫子甩在了身后,面容白晳不再, 泛起小麦色却更显轻盈矫健了。
  她用粗细均匀的藤蔓编织了无数回,拆了编,编了拆,终于做出一个强差人意的马鞍来。
  一匹性情温和的母马被牵了出来,先绑上一块兽皮,再把马鞍牢固绑上,两旁两个藤蔓编成的脚蹬子垂着。
  “拉住马,我要上去试试。”简华一手扶上马鞍桥。
  “大巫,不可,不可,让山猫来吧。”尚者大人被美搀扶了出来,忙阻拦道。
  “尚者大人,您永远这么消息灵通。”简华笑道,听她的话,把马让给了一旁跃跃欲试的山猫。
  山猫一手撑鞍,一腿飞跨马背,人就轻盈坐上了马背。
  “把脚踩在这个马蹬里,人就可以站立起来。”简华指点道。
  山猫双脚踩进马蹬,人一下就立了起来,她欢快喊道:“大巫,让我骑马跑上一圈吧。”
  “你这……”简华犹豫一下,“能控制好马吗?”
  “能,能的。大巫,你没看到的时候,我已经骑过好几回马了。”山猫激动道。
  简华的头还未点下,她一拨缰绳,手在马屁股上一拍,马儿就奔出了部落。
  “在部落里跑跑就好了嘛,还要去外头,小心啊……”
  简华追上去喊了一声,就见同样羊毛衣,狼皮背心,羊皮裤的山猫,英姿飒爽骑在马上,马儿顺着山坡冲下去,她的一头短发在风中飞扬,欢畅的笑声洒满一路。
  飞马一骑跑下山坡,又穿过小树林,就看不到身影了。
  “山猫胆子也太大了,得去个人看着她。”简华自言自语道。
  正担心间,却见山猫从树林后又转了出来,挥着手高声呼喊,“大巫,男人们回来了!”
  与此同时,瞭望台上的皮鼓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
  简华一手扶在木排门上,就见小树林后飞奔出几骑人马来。
  当先一人,一件兽皮背心,光裸着两个胳膊,一手拉缰一手持骨茅,身材削瘦精干,神彩飞扬地骑在大红马上,正朝部落飞奔而来,一抬眼见了她,脸上露个很大的笑容出来。
  “木野!”简华高喊一声,欢快跑了下去。
  他回来了,快要一个月了,他终于回来了。
  喜悦如同温泉水一遍遍洗刷过心田,简华的脚步越跑越快,辫子甩在脑后似要飞起来。
  他回来了,晚上有人给她暖脚了;他回来了,打仗的事不用她扛着了;他回来了,吃不完的烤肉可以丢给他了;他回来了,不舒服的时候可以跟他抱怨了;他回来了,有人可以让她撒娇了……
  木野从马上飞身而下,一把抱起了简华,朗声大笑,“简华,我回来了,你好吗,好想你啊。”
  简华捧住他脑袋,在他脑门上重重亲了一口,然后凑到他耳边,笑嘻嘻低声道:“你有小木野了。”
  “小木野?”木野微愣。
  “在我肚子里,你要当阿父了。”简华咯咯笑起来,“你喜欢吗?”
  “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
  木野震惊得目光发直,然后又狂喜起来,抱紧简华旋转起来,“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
  四十多个归来的炎族卷羊族勇士骑着大红马踱过来,含笑望住两人,既高兴又羡慕。
  “别转了,我头都被你转晕了。”简华红着脸,拍着他肩膀让他放下来。
  木野停下,小心翼翼把她放下,如同捧着个易碎的鸟蛋,目光从上到下打量了几道才微微吁了口气出来。
  “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简华,儿子什么时候出来啊?”
  “早着呢,要等到明年天气最热的时候吧。”简华笑道,又跟众勇士打招呼,“都回来了,没人受伤吧,一路上顺利吗,这么多匹大红马,真好啊。”
  “我们就是为了等这个大红马,不然早回来了。大巫,恭喜你。”
  黑狼笑微微望住简华,为她的欢喜而欢喜。
  “黑狼,花珠也怀上小娃娃了,你也要当阿父了!哈哈哈!”简华大笑起来。
  “黑狼,你回来了!”
  简华笑声未停,花珠已奔了过来,扑到黑狼马前,正好落进飞身而下的黑狼怀里,“你这个坏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想死你了。”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个坏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想死你了。”羊鞭学着花珠撒娇的声音,尖细着嗓音说道。
  众人笑得更加大声了。
  黑狼微微红了脸,他的女人就是太热情,让他有些吃不消啊。
  “羊鞭,你也该找个女人能管你的。等我下次回花族,帮你选个好看的,你说行不行?”
  花珠转头,笑盈盈望向羊鞭。
  “不用了,不用了,花族女人都太野了,我扛不住啊。”羊鞭忙摆手。
  “羊鞭,你不是一向说蛋蛋很硬的嘛,怎么扛不住啊!”
  “羊鞭,你吃两付雄鹿蛋蛋吧。”
  “雄鹿蛋蛋不行,得老虎的虎鞭。”
  众人拍手拍脚,骑在红马背上,笑得前仰后合,终于回来了啊。
  勇士们的回归,让整个部落又放松了下来,众人忙碌,手脚爽快,不再那样急慌慌。
  简华睡觉前,又有人帮着她烧热水了,洗过躺在暖和的兽皮垫子上,还有人帮她轻轻按摩手脚。
  “你说这次有陶部落的人逃回去后,还会不会再来攻打我们部落?”
  木野的手一顿,眉头皱紧,真是该死啊,有陶部落竟然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来攻打,幸亏简华做出了弓箭、掷茅器,不然等他们回来,看到的该是被焚烧后的部落吧。
  男人都死光,女人小娃被抓走……
  木野甩了下脑袋,手上的力道放轻柔,说道:“放心,有我和黑狼他们呢,有陶族要是再敢来,那就让他们死。”
  “别说得这么吓人。”简华横他一眼,伸了手去拉他腿上的毛毛玩,“这次打仗,队形排得还可以,当然,只能说可以,离得很好还差得远呢,准头也不行,以后每人每天练一百下,不,二百下准头,得练到箭无虚发,百发百中。我决定了,这个寒季我们就干好这一件事情。”
  “好,都听你的。”他宠溺道。一根腿毛被拉了下来,木野眉梢微动,俯身过去,“简华,这么多天,你有没有想我,我,我可想你了,我们来……”
  “打住,打住。”简华扔掉手上的毛毛,一巴掌推在他脸上,“有小木野了,不能再干那件事了,不然他会不高兴的。”
  “啊?”木野傻住,张着嘴如同一只呆头鹅。
  简华咯咯笑,故意用小腿去摩挲他的大腿,再捧过他脑袋,亲到他嘴上。
  一个令人耳热心跳极尽缠/绵的湿吻后,她推开他,翻个身躺好,闭上眼睛,“睡吧。”
  木野觉得他就是一把干柴,被她用火星子吹燃了,熊熊燃烧起来,热得他全身的毛毛都蜷起来了,而她竟然,竟然不管了。
  这个火,她得灭。
  他起身把木屋门关好,然后紧挨着她躺下了,一双手如同有自我意识般往他最欢喜的地方摸去……
  不久,木屋内传出压.抑的低.喘声。
  ……
  这一场私.密仗不知谁胜谁负,只知第二日简华睡到日头高挂才起,被花珠山猫等人好一通笑,殊不知,她们也都是眼下青黑,小别胜新婚,并不比简华好到哪去。
  二十多匹大红马放进北院,族人吃惊发现,两群不同颜色的马儿竟然打起来了,北院里的草棚子都被它们弄塌了,有些雄马身上还被咬伤踢伤,血迹斑斑的。
  “用树杆子作篱笆,把马群分开。”简华简短下命令道。
  这些马儿一没被煽,二没养熟,野性大着呢。
  木野他们这次出去,同着狼族一起到了树部落,带去土豆三筐篓,一百斤左右,稻谷两筐篓,六十斤左右,红豆绿豆一筐篓,三十斤左右,又同着狼族一道打猎,收获兽肉四五百斤,共换回三百斤盐。
  流水部落留了二十斤盐,其中十斤是给黑石部落的,狼族带走一百二十斤,二十斤要分给花族的,炎族留下一百六十斤。
  炎族卷羊族,两族一分,简华感觉换到的盐也并不多。
  “我们原想多换一些,要是他们觉得兽肉不够,我们可以再打猎,可树族长对我们说,就只晒出这么多盐,我看他们部落里摊开的竹管子,比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多了好多,都没有下脚的地方了。”木野对简华说道。
  简华皱起了眉头。
  “我偷偷去他们采盐卤的那个地方看了,他们又打出两口盐井,现在一共三口盐井了。”
  “树族长肯定跟其他部落交换了,希望他交换的都是好的部落吧。”简华叹了口气。
  “我们别想太多了,到了明年再看吧。”木野劝道。
  简华点了点头换了话题,问道:“这次你们能捉到这些大红马,很不容易,狼族也有吧?”
  “你是没看到,狼猛看到我骑到马背上,那个表情,都惊呆了。”木野说着笑了起来,“狼族只驯服了十一匹,所以后来先回来十一个人,其他的跟着流水部落一起过来,帮我们运毛竹过来。”